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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能再回来。
那一日,张梓云望着熟悉又陌生的“家”,眼角不由得有些酸涩。
她到底还是回来了,万幸的是,这座城市除了她,并没有发生多大的变化。
故地仍在,故人依旧,无非是应了那间酒吧门口的挂牌——因缘聚散。
那阵子,不是故人中那个叫七月的调酒师助理心情不太好,许是失恋了,什么都不想做。
她便莫名其妙回到了自己曾经工作了挺久的位置。
张梓云知道,这只是暂时顶替,她的归来并不会让暮沉山开除七月,就像错过的无法寻回一样,这里已经没有她的一席之地了。
可是能够再一次站在那个吧台里,看着毫无人员变动的大家悠闲或忙碌,一张张熟悉或陌生的面孔到来与离去,耳边缭绕的是曾经无比熟悉的歌声,身旁也依旧是那个沉默寡言的言朝暮。
这样的感觉,就像回到了几年前。
仿佛所有一切,都还没有来得及发生改变。
尽管张梓云清楚,什么都变了。
等到七月从伤心的情绪中缓和过来,她这个忽然到来的“外人”,便该转身离去,从这一轻松无忧的氛围里,回到自己浑浑噩噩的生活中。
这一切都像被命运规划了一般。
唯一的意外,是她遇上了那个选秀出道的陈秧。
这些年来,想要泡她的人很多,有男也有女,陈秧本不例外,偏又十分特殊。
张梓云一直以为,自己在旁人眼里,无非是个用钱就能买到的女人,所以她习惯了与那样的人虚与委蛇。
陈秧却不同。
明明谁都看得出来,她不像正经人家的姑娘,陈秧却总是傻傻的,用最笨拙却也最可爱的方式,一点一点向她靠近。
陈秧家里有钱,自己又在事业上升期,要真喜欢女人,多漂亮的都能找到,无非是花多少钱的事。
可那姑娘偏偏就是十分自然地放低了自己的身段,像个普通人家的女孩一样,努力与她成为了朋友。
张梓云见过太多想要她的有钱人,倒是头一回见如此心思细腻,处处都在顾及她自尊心的。
那种小心翼翼,就像小说里从小都乖巧懂事的女孩,忽然情窦初开,青涩又笨拙。
干净得无可挑剔。
从那时起,张梓云便总会做梦。
梦有很多个,有时她回到了学校,那个一直陪伴她的姑娘,变成了陈秧。
有时她在酒吧里,陈秧当着许许多多人的面说要送她一首歌。
甚至有时候,她会于深夜在幼时时常行走的窄巷里,一边狂奔,一边哭喊,似想逃离,却又不知该逃亡何方。
沿途的路灯是坏的,路的尽头一片漆黑。
唯一的光亮,在来时的路上,一回头便能看见一个纤瘦的身影站在远方,静静望着她。
张梓云不想承认,却又不得不去承认。
她又一次不受控地向往起了自己遥不可及的一缕光。
这一次,她离那缕“光”离得更远了。
就算她再怎么努力去伪装自我,想尽办法让自己看上去像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四学生,事实也不会因这一层伪装改变分毫。
她就是一个浑浑噩噩的家伙,是骗子,是一无是处的烂人。
云泥之别,不过如此。
她想,这一切的开始,无非就是她在与陈秧初相识的那日,送了陈秧一杯龙舌兰日出。
日升日落不过一朝一夕,等什么时候陈秧心里那一杯酒勾起的热度淡去,她们之间也就不会有后文了。
只要她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等那一天到来时,她至少还能是陈秧的朋友,能远远望着,能在陈秧每一次演出后,为她送上一句并不突兀的称赞与喝彩。
就像当年,如果她不曾把一切点穿,或许还能和陆语冬一起上同一所大学。
然后,等到自己看淡了,就把所有心思藏入心底,永远不再提起。
如此,她和陆语冬之间便永远不会出现隔阂。
可这一切的前提是,她所有的伪装都不曾被陈秧撞破。
这些年,她自轻自贱,几乎把什么都丢了,唯一留下的,只有那一份人人皆可践踏,却又偏要努力守住的自尊。
但这样的自尊,到底还是被人从心底深处剖了出来,带着不见光的过往,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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