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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后面还有拍摄,楚琛那边没过多久也来了,没特地换衣服,就穿着要接下一场的戏服。
有一部分粉丝能留下来看一两场,都担保过不能对拍摄内容进行拍摄录像。
比起楚琛,蓝佩柔才是最没有偶像包袱的,走过来的时候手里的页面都还开着。
下一场是他们三人的戏,她的助理给楚琛和方临各拿了一瓶冰水。
楚琛看着蓝佩柔笑,回忆着:“我之前读书的时候也跟你差不多,有时候游戏都不玩儿就怼着手机看。
你现在看的都是些什么?” “很正常的情感呀,你们应该不喜欢,”蓝佩柔还在试图为自己解释:“我没有的,就是这个情节不过完我浑身难受。
” “我懂我懂,”楚琛顺着她的话接下去,看着刚把剧本放一边的方临,问他,“我跟佩柔都是一个大学类型的估计都差不多,我记得你不是科班?你们大学是不是能更轻松点?” 方临回想了一下,也觉得自己履历没什么好藏的,大大方方道:“还好,大三以后就没什么课了,社会实践也不太忙,我当时还去酒吧当过驻唱呢。
” 听见他这么说,蓝佩柔也不看了,她的人生走向一直很标准,从小家教严,上了大学以后也继续了这种规矩的活法,毕业前都很少去那种场合,于是用一种意外又崇拜的眼神瞧过来:“真的吗?” 方临也回应她一个笑:“是啊,不过没什么稀奇的,就是抱着吉他唱唱歌。
” 但蓝佩柔露出很崇拜很向往的眼神:“真好,那你以后说不定还能卖卖单曲,要不是我五音不全,我肯定也想天天进录音棚。
” 方临就笑笑,没说太多细节。
他的确是做过一段时间的驻唱,倒不是他唱得有多么好,也就比普通人好一些的水平。
只是当时急着想攒钱,一次室友生日跟着去了一次,被怂恿着唱了歌,后来就被老板看上,就当打个零工——他也知道,是因为自己外形好看,坐在那里抱着把吉他唱什么倒是其次。
老板开的钱很高,他没理由拒绝。
他每周去两到三天,一开始他觉得自己拿那份薪水有点不好意思,结果后面还真的开始有固定观众,一些原本抱着宿醉和狂欢来的,脸上画着精致浓妆的姑娘们会愿意定时定点到卡座等他,听他唱一些不那么热烈的歌,想尽办法要他的联系方式。
他知道自己唱歌就那样,就挑些不那么难的唱,在酒吧待了快一年也不是没有好处,至少洗掉了身上的不少怯意,这让后来被人挖掘签了公司、琢磨演戏方法的时候帮了不少忙。
晖曜做选秀流量出身,惯性想把旗下的艺人都培养成完美偶像,便认为这一段人生并不太光鲜,因此一直没放到履历里,加上方临本来就没热度,就更没人会注意到这个了。
当时晖曜连提也不让他提,现在解约了,方临也终于可以当成无谓的小事一样说出来了。
“好棒啊,”蓝佩柔看着他喃喃,“真好,以后要是真的有机会,还挺想听一听的。
” 方临一直被夸终于有点不好意思:“佩柔姐之前不是还演过金曲奖的MV么,那些才是有实力的。
” “能一样嘛!”蓝佩柔满不在乎地说,“人家是歌王,我也就当成工作去完成就好了,是有偶像滤镜的,不像你,身边朋友还是不一样的。
” 楚琛也点点头:“行啊,等杀青以后有机会的,我还能顺便请你们吃个饭。
” 毕竟在一起朝夕相处了半个多月,对手戏也多,便都相互熟络了起来,演员之间终于不是一个标签的关系,而是每个都有着不一样经历的,鲜活的人生。
他们也开始以朋友相称,互相分享一些曾经的往事。
方临觉得心口很满,这种感觉他一点也不讨厌。
几人的职业素养还是有的,即使现场有粉丝也并没影响他们的发挥,而容久也知道有粉丝在,也给足了演员面子,总之整个探班过程都很顺利,各自的粉丝都十分满意,临近傍晚就跟着剧组安排的车高高兴兴离开了。
楚琛他们晚上还有戏,方临今天先收工了,想着时间还早,没等剧组发饭,叫上陶乐一起去外面吃。
他们选了一家远一些的,几乎快靠近隔壁影视城的商业街了,一人租了一辆自行车骑着去,一边兜风一边聊天。
陶乐坐下后跟他核对了一下接下来的行程,这部剧本身集数就不多,拍摄周期不到三个月,方临的戏份主要集中在前面,一个月就可以拍完,后面有半个月换场地到珠海,杀青的戏也在那边。
现在剧组这边的戏只剩不到一周,明明才待了三周,陶乐比方临还生出一种不舍得情绪来:“哎,临啊,咱们是不是直接在珠海拍完最后一场就可以离组了啊。
” “是啊。
” “到时候就不回来了?”陶乐说,“我觉得这个剧组氛围挺好,挺舍不得的。
” 其实方临自己也这么想,但陶乐都说出口了,他要是跟着附和又显得矫情,干脆换一个换题把现在的揭过:“那下个月有什么计划?” 说到正事,陶乐就认真起来:“隔壁台有个公益宣传片约好了,然后就是第一次海林说的那个广告也可以准备了,夏哥说还有个通告在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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