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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什么也不懂,且资质平庸的傻小子。
罗参笑着说:“无启族的人,都听说过吧,所有族长在120年重生之后,会闭关50年……” 大金一脸震惊:“难道……” 罗参点点头:“为什么要闭关50年?我们不是在寻找什么突破,而是在寻找自己的过往,爱的恨的我们都记不起来,但唯独无启之术需要一一背熟,重新修炼,日以继夜的修炼……为什么?因为我们承担着整个族人的希望,所有人总以为,我们是最优秀的。
” 罗参看向苏莫遮:“说实话,我的资质,还不如苏莫遮的一半。
” 苏莫遮也是一脸不可置信,他一直以为自己崇拜的无启族族长,是个天神一样的存在,血统惊人,资质惊人,生而为神! 罗参看向大金:“我和你的区别,就在于你努力的方向,和我不一样。
” 大金怔愣在原地,握着牛皮纸袋的手,有些放松。
喃喃的说:“我真的……真的……”错了么? 为了证明自己,不惜一切代价…… 我真的,错了么? 万俟林木冷淡的说:“我们所有的镜棺碎片都在你的手上,要走要留,不会有人阻拦你。
” 大金站在原地,那苦涩的味道,突然变了滋味儿,开始变得迷茫,仿佛蒙着一层雾气,找不到任何方向。
万俟林木与罗参对视了一眼,两个人同时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万俟林木又说:“当然,如果你愿意交出解药,那是最好的。
” 罗参说:“如果你愿意交出解药,我可以收你为徒,作为我第一个关门弟子。
” 大金震惊的抬起头来:“可是我……我要抢镜棺碎片,我还是……是周长老的眼线。
” 大金又看向苏莫遮:“而且他的资质那么好,罗三爷你都没有收他为徒,我……只是一块顽石。
” 罗参笑了笑:“小莫的资质的确很好,但是人各有命,他不想学无启之术,我也不会强求,你虽然做过错事,但所有人都有回头的机会,而且相对于强买强卖,我更喜欢自愿做我徒弟的人,不是么?” 大金喃喃的说:“你们真的没有骗我……不是为了我的解药?” 万俟林木抬了抬下巴:“销离麓只是一个外人,白先生派来的细作,拿到镜棺碎片之后,他还会和咱们各凭本事抢夺镜棺碎片,为了他让罗三爷收你为徒,划算吗?” 大金一时间脑子都转不过来了,有一种意料之外的感觉。
这一切,都不在他的意料之中。
罗参淡淡的说:“我在你身上,看到过以前的自己。
” 为了自己的资质,自怨自艾。
无尽的抱怨,无尽的弯路,无尽的嘲讽。
无尽的…… 堕落。
然而总是要爬起来的,自己爬起来太痛苦了,如果有人愿意拽你一把,那该多好。
罗参脸上尽是温柔的微笑:“我当时就在想,有谁可以拽我一把,但是……没有人。
如今轮到我可以拽你一把……” 他说着,向着大金伸出手来,露出自己宽大的手掌…… 大金的目光,闪烁不定的盯着罗参的手掌。
慢慢的伸过去,有些不确定,握住了罗参的手掌,随即又把牛皮纸袋交给了罗参。
罗参把镜棺碎片还给万俟林木,说:“好了,现在可以给销离麓解毒了。
” 众人都狠狠松了一口气,尤其是苏莫遮。
苏莫遮真的不想和大金为敌,他们一起长大,不管父亲怎么想,但是在苏莫遮心里,大金就是自己兄弟,虽然自己以前“混蛋”了一些,但他不想失去这个兄弟。
大金点点头:“我需要一只铁碗,还有火源,可以加热铁碗。
” 江月白赶紧从背包里掏出一只小碗来,他们这里还留着两个背包,没多少食物了,但是“厨具”还有。
万俟林木挑了挑眉,看着大金配置“解药”,他有些好奇,大金的海虫到底用什么养出来的? 万俟林木趴在罗参耳边低声说:“恭喜你啊,收获了一只忠犬徒弟。
” 大金的性格略微偏激,之前“误入歧途”,属于八头牛都拉不回来的性子,如果拜了罗参为师,日后肯定是出生入死的忠犬一枚。
罗参笑着说:“还是木木有办法。
” 如果不是万俟林木突然把镜棺碎片扔给大金,估计谁也无法打动大金。
他们说话的工夫,大金已经把小碗和便携式的小灶炉都准备好,俨然是一副要做饭的模样。
万俟林木:“……”做饭? 大金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块橘色小波点的透明包装,竟然是一块水果糖。
看起来…… 是橘子口味的。
别问万俟林木怎么知道的,因为罗参喜欢吃这种糖,草莓口味,之前万俟林木去逛超市的时候,看到过橘子口味和草莓口味两种,罗参强烈要求买草莓味的。
原因很简单,橘子口味是酸甜的,而罗参喜欢齁死人不偿命的…… 万俟林木有些惊讶,他早就发现了大金喜欢吃甜食,大金人高马大的,看起来憨厚老实,随身携带着几块糖,挺有反差萌感。
但是他想错了…… 这些糖,不是给大金吃的。
而是…… 大金见他们盯着自己剥水果糖,就说:“哦,金缕喜欢甜食,很喜欢水果糖。
” 大金养的海虫叫做金缕,而且喜欢吃甜食…… 大金把糖放在小碗中,然后又丢了一块巧克力进去。
黑巧克力,百分之七十五浓度。
将巧克力和橘子糖在小碗中一起加热。
众人:“……” 万俟林木淡淡的说:“你的海虫……口味还挺独特的?” 罗参之前说过了,海虫对于无启族人来说,就是一种宠物,但是万俟林木从没想过,大金养海虫这么“肆意”? 这真的是养宠物吧? 小碗加热,巧克力浓浆混合着橘子水果糖,完全融化。
万俟林木说:“就这么简单?这样就能把海虫引出来?” 大金摇头说:“当然不是。
” 大金卸除了伪装之后,是个不苟言笑,没什么表情的人,狠戾挂相,和之前的任劳任怨傻大个儿完全不一样。
“如果只是巧克力和水果糖,海虫太容易被引出来了。
” 虽然这两种东西融合在一起,的确也有些奇葩,但是也难保没有喜欢这种吃法的奇葩。
所以引出海虫,还与一环最重要的工序。
“嗤——” 大金突然用钩子刮破了自己的手掌,将血液滴入小碗之中。
浓稠的,冒着泡儿的黑色液体,咕嘟咕嘟的开着锅,大金的血液“滴答——滴答……”融入“老巫婆的高汤”中。
呲—— 冒出一股浓烟。
“嗬……” 销离麓突然睁开了眼睛,但是眼眸无神,乱晃着,身体微微抽搐起来。
“小鹿鹿!”苏莫遮赶紧稳住销离麓:“你怎么了?” 销离麓浑身颤抖着,嗓子滚动起来,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往外爬…… 一点点爬。
爬出来…… 嗬—— 嗬…… 销离麓下意识的张开嘴,睁大了眼睛,微微扬起脖颈,有什么东西顺着他的喉咙,爬出来…… 随着销离麓无意识的痛呼声,滑溜溜的东西,从嗓子里钻了出来。
万俟林木赶紧用手电去打光,众人的目光“唰!”一下聚集在销离麓张开的口中。
一个金色的…… 金色的肉虫子! 成年人食指粗细,一点点扭动着身躯,不停的往外钻。
先是看到了肉虫子的头,然后是肉虫子的躯干,足足有一根手指长,一点点爬出来。
吧嗒! 从销离麓的口中一跃,跳在地上。
与此同时,就听到御邪“呸!”了一声,也吐出了什么东西,吐在地上。
“喵喵喵!!!” 御邪惨叫出声,低沉沙哑的嗓音喵喵,紧紧抱着小娃娃,一脸的嫌弃。
同款金色肉虫子! 海虫! 销离麓和御邪吐出了海虫,解药果然非常管用,两只海虫都被那奇葩的味道吸引了出来。
扭动着胖墩墩的身体。
蠕动…… 蠕动…… 蠕动—— 爬进了小碗中。
开始“吱吱吱”的吃起巧克力橘子糖和血液的混合物,吃的津津有味。
江月白浑身毛骨悚然:“这……它们都是金缕?!” 金缕听起来,应该很纤细才对,怎么…… 怎么长得这么胖!? 罗参似乎看穿了众人的疑惑,十分体贴的解释说:“海虫在不吃东西的时候,比头发丝还要细小,可以通过银针,扎入宿主体内,进入体内开始进食,就会变大。
” 东海的酷刑海虫,会在很短的时间内膨胀,最后脱出宿主,而这个名叫金缕的海虫,在宿主身体里寄居这么长时间,已经不算大了。
大金说:“不是它们,是它。
” 众人没明白大金什么意思。
就见那两只海虫,吃完了小碗里的黑暗料理,就爬到了一起,头顶着头,还一直爬一直爬。
最后竟然融合成为一体,变成了一条大金缕! 如果刚才只有食指那么粗细,那么现在大金缕就有大拇指一般粗细,而且还能看到海虫的小绿豆眼了,眼睛小小的,不停的眨啊眨。
大金缕扭动着自己胖墩墩的躯体,从小碗中爬出来。
因为它太胖了,“咕咚!”还把小碗压翻了。
大金缕从里面摔出来,大金伸手将金缕托在掌心,托起来,用食指轻轻的顺了顺金缕。
皱眉说:“你吃的太多了,这几天该减肥了。
” 金缕扭动扭动,摇头摆尾,似乎在抗议大金的话。
“呕——” 江月白实在没有忍住,捂着嘴,别过身去蹲下来干呕,实在…… 实在太恶心,一条金色的肉虫子在撒娇! 这条肉虫子还是从别人嘴里爬出来,控制神志的海虫。
众人都有一股毛骨悚然,后背发麻的感觉。
罗参见多识广,因此比较镇定,面上挂着一族之长的稳重和招牌温柔。
哪知道万俟林木更镇定,大家差点忘了他天生没有恐惧感。
万俟林木两眼放光,盯着大金手中的金缕:“海虫好可爱,我也想养一条!” 罗参:“……” 每个人,都活在自己的痛苦之中。
我们都以为,自己才是地狱的中心。
老天爷,总是这么不公平…… 然而当我们抬头去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不过是个井底之蛙。
不公像是海水,我们脚下的,不过是井中的一片淤泥。
有人,在汪洋大海中,触礁沉没。
有人,却永不认输的,征服沧海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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