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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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1/2)

每次买家上门,男人都会第一个把他拉出来介绍。

他没有父母,却遗传了父母的瞳色和血型。

混血小孩儿更好卖,Rh阴性血能生钱,王长亮一看到他脑子里就浮现出三条商机: 一头持续可再生且不会反抗的血牛。

一个凭混血基因和优越五官而远高于市场价的男孩儿。

一堆鲜活跳动、待价而沽的器官。

排名分先后。

王长亮刚在赌桌上一掷千金,手上只剩仨瓜俩枣,买不起余醉,但知道他是个宝贝,于是欣然决定黑吃黑。

他一把火烧了小屋,趁机把余醉偷走,捆在摩托车后座上一路带回家。

到家一看,孩子没了。

余醉半路就掉下去了。

刚到手的金疙瘩不能就这么死了,王长亮急得要命,又在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树林里。

好不容易看到一间亮着灯的小木屋,找到住在山上的护林员白清年。

他求白清年救命,说我儿子从车上摔下去了。

白清年帮他找到孩子,看孩子冻得全身紫红,手脚都硬了,大着胆子给余醉灌了口高粱酒。

这口酒救了余醉的命,却让他发了三天烧。

醒来后神志不清啥都不记得,张嘴就管王长亮叫爸。

王长亮当场乐开怀,明白这是老天爷看他前四十年实在辛苦,给他送钱来了。

他把余醉从那个四平米的小屋,带到一个堆破烂的杂物间,稀里糊涂养大。

余醉没名字,没户口,没上学。

他第一次看到外面的天空,就是被拉去城里的黑诊所“献血”。

不是义务献血,要血的人必须花高价来买。

多高呢? 对于余醉来说,200cc一个鸡蛋。

每次献完血,王长亮都会给他买一个茶叶蛋,作为这次“工作”的报酬。

那是余醉童年里吃过最好的食物。

不献血时他只能吃馍馍稀粥,喝自来水管里的水,上厕所在小黑屋就地解决,睡觉的床是王长亮捡回来的半截棉被。

他长到七岁第一次因为献血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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