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7章(1/2)

大概是托马偷懒了吧。

绫人无奈的摇了摇头。

他将毛笔凑到唇边,竟然在笔尖闻到了一些生肉的腥气。

绫人俨然失笑。

外人看来,大概是平易近人,春风如沐的笑容。

如果让托马看到的话,大概会隔着三十米老远了都要滑跪下来,卑微地自请再洗30条白裤子吧 当然,这只是家主无聊时偶尔想开几个玩笑罢了。

或者是昨天绫华突然调皮了,想要玩火锅游戏,挑唆着让托马偷偷溜进书房偷了毛笔,将笔尖放进热辣辣的锅底里,把生肉味煮混了吗? 家主大人只能重新取出了一只毛笔。

绫人的手指白皙修长,指甲修剪打磨得圆滑,呈现出温润健康的光泽,这样的手指,宛如艺术品一般,搭在笔管上上下抚摸着,给人一种极致的视觉享受。

不过这只感觉更膨胀了 未免也太粗了点,一只手都快要握不住的样子。

别说运用那些优雅的二指“单钩”的漂亮手法了。

家主大人只好辛苦地采用最原始的握笔姿势,手掌握住笔杆,像攥着拳头一般。

在古时,这可是被称为“握管法”,在旁边看着都觉得手酸辛苦。

绫人放下了茶杯,细眉微蹙后又很快地展开,对于练了十几年毛笔的人来说,就算找不到润笔的水,办法也是显而易见的。

他伸出一点舌尖,对着毛笔的笔尖,用嘴唇和牙齿,吸允着抿了一抿,又咬了一下。

在唐朝,这称之为“舔笔”。

在醮墨水前,需要先用清水打湿一下,让笔头笔毫能够快速地散开和滋润。

如果毛笔的笔头是干燥的,直接去蘸墨,墨不容易蘸透,墨汁会在笔头表面迅速形成一个“保护膜”,而笔头里边是空心的,根本没有沾上墨汁。

甚至有了舐毫吮墨这个词,就是用舌舔毛笔的笔尖,用嘴吮吸毛笔上的墨。

干燥的笔尖在绫人温热水润的嘴里小心翼翼地含着,生怕伤了笔锋,等笔毫自然散开。

新的毛笔因为外面的一层封胶,需要准备开笔,这样需要温水静泡的时间起码也要5分钟。

挺秀的鼻尖抽了抽,绫人被新笔刺激的气味和毛笔粗豪的笔毛瘙得痒痒的,教养让他辛苦地忍下了打喷嚏的冲动。

这只新毛笔看起来像是紫毫笔,笔毛也太粗壮了。

不像羊毫笔毛柔软,又不像狼毫不耐用,这种笔笔头因色泽紫黑光亮而得名,挺拔尖锐而锋利,弹性比狼毫更强。

可是不像是普通的毛笔那样笔毫遇上了温水会渐渐地自然散开。

新取的毛笔像是买到了什么奇怪的劣质仿造品,放在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恶毒男配不争了[重生]

生前,晏暠一直不明白,明明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为何父母总是偏爱弟弟,把所有好的都给他,无论自己做什么都得不到关注。 越是如此,晏暠便越是难受,越是不平,于是处处都和弟弟争。只要是弟弟想要做的事情,他也去做,并且做的更好。 但明明他才是做的更好的那个人,却始终得不到周围人的认可,父母,老师,同学,朋友望着他的眼神都是嫌弃的,说他善妒,自私,喜欢抢别人东西。 一直到死,晏暠才明白,他抢的是主角/

师姐她画风清奇

虚假的反派:杀人放火谋害主角 真正的反派:热爱核平是主角的好师姐 再具体点,用两个字概括言曦 言曦看着自己身前的三个分属于三本龙傲天小说的男主们,三个人在她这里的名字:万剑穿心,碎尸万段,魂飞魄散。 嗯,自己未来死的很惨 言曦:不如我先下手为强? 某筋脉尽断的前天才:我会被侮辱,会被打骂,但是我要忍莫欺少年穷? 被下毒虐待的小可怜:果然根本没有人会在意我的死活 被迫入魔的废人:我如今这样,/

影帝是只白狐妖

(年下深情霸道总裁攻+腰细腿长肤白貌美心机诱受 ) 活了万年的狐妖绥怎么也想不到,他遭了场无妄之灾,竟是见到了人间千万载之后的景象。 高楼大厦,灯火辉煌,车如流水马如龙。 一朝穿越时空,古代狐妖成了现代小明星。 且看琴棋诗画,阴谋阳谋样样精通的老妖精,一朝穿越成过气花瓶,如何一路艳惊四座,在娱乐圈掀起惊涛骇浪! tips: 1.破镜重圆/古穿今/前世今生梗/受宠攻/双洁。 受君撩天撩地,一/

锦鲤大佬带着空间重生了

美食博主罗似锦一朝醒来发现胎穿成架空世界八零年人口众多的罗家小可怜。 重男轻女!? 不存在的! 锦鲤运气护身,空间灵泉加持,妥妥的活成了罗家村人们心目中的小福宝。 福宝,跟婶子下地。 一亩地种出了三千斤。 福宝,跟大叔上山! 上山打猎的五个大叔一人扛一头野猪凯旋而归。 罗似锦所过之处,阴天云散,雨天雨停,母鸡一天下两个鸡蛋,兔子直接撞树,鱼虾成往怀里蹦,谁不说罗家出了个福气包。 陆铎暗戳戳/

穿书后我成了两大豪门的团宠

宁屿意意外穿成了书中的一个炮灰男配,作为和主角在同一个福利院长大、按照原书打脸剧情会在三章内就消失的炮灰 原主角会在第一章 打脸宁屿意拿到一个大制作男三角色,并且凭着这个角色火爆整个夏天 宁屿意看着面前这个在选角前一天莫名其妙就被内定给自己的角色,沉默 原主角会在中期被他的富豪亲生父亲找回来认祖归宗,从此继承父亲的几十亿财产 宁屿意看着眼前刚找回来的顶流哥哥总裁哥哥以及福布斯富豪榜全球富豪/

穿书后所有人都开始爱我

叶令蔚穿成书里一个有心脏病的炮灰,因为从小身娇体弱,自卑敏感,即使小心谨慎,也还是个万人厌 他大哥吃住都在公司,除了让助理按时打钱以外连句多余的话都不跟他说 他二哥沉迷于赛车,更加懒得管叶令蔚死活 班主任嫌弃他成绩班级后腿让他坐垃圾桶边上 平时对他好的兄弟在背后一口一个病秧子 喜欢的人把他当备胎,实际上心里有个白月光 穿过来的叶令蔚:好惨 穿书过来,叶令蔚不再是叶令蔚,一改以前曲意逢迎,娇/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