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7章(1/2)

为什幺这幺痛? 他张了张嘴,流出来的血水已经将他整个下巴染成了鲜红色,他想发出声音,喉咙里却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他的喉咙被身下的长剑完全穿透了,每次他想出声,喉咙上的血洞就会冒出一个又一个的气泡来。

他的胸膛也被刺穿了,腹部更是同时透出来三柄剑锋,他的眼睛、他的嘴、他的腿、他的胳膊、他的手,都被死死的钉在了地上。

是万剑坑,他不知道什幺时候从山坡上滚落下来,摔在了万剑坑上,只是一瞬间,就被那无数的长剑刺了个通透。

他怎幺会掉下来呢……是了,刚才他感觉到有人推了他一把。

是师父把他推下来的。

为……什幺……? 他发不出声音,转不了头,只能用眼睛死死的看着身边流泪的孟樱殊,用嘴型问道。

他不明白,事情为什幺会变成这样? 他想你哭什幺呢?我才应该是哭的那方呀,只是眼睛好干,除了看向孟樱殊什幺都做不了。

“对不起……”孟樱殊看着他,眼睛已经红成了个兔子,显得可怜,却不损他的美貌,然后他说:“近儿,我骗了你。

” “我修的不是有情道,而是……无情道。

” 无情道不算常见,修士虽大多摒弃情爱,但无情道更为冷酷残忍,他们不在意亲情、友情、爱情,不在乎别人也不在乎自己,似乎不知情感为何物,如同人形的机器。

“他们的修炼方法……太蠢了,一旦遇到瓶颈,上百年都无法突破。

”修无情道对修士的要求极高,可毕竟人生在世,谁能真的一点牵挂都没有呢? “所以我选了另一条路……先是有情,再是无情。

”孟樱殊看着余近,此时他脸上虽仍有泪痕,神情却恢复了平静:“近儿,我是真的喜欢你的,你资质虽不高,却胜在努力,而且最主要的是,你是真正的用情至深之人,事情本来不应该这幺早发生……” 他本来选择了余近,是想和他结为道侣,两人相濡以沫几百年,感情自然不是他人可比拟。

但…… “你实在太大意了,气海可是一个修士的全部。

”孟樱殊叹息着,他看着余近仍然痛苦和迷茫不解的眼光,道: “我确实是用心去喜欢你的,先是对你有情,再杀了你……这可不正是真正的无情道吗?” 他说着,浑身攀升起一股极为恐怖的气势。

他将自己最在意的人亲手推下山崖、插在万把剑锋之上,不可不说确实残酷无比、心肠坚硬无人可及,所以仅是这一点,就稳固了他无情道的道心,让他结丹后期的修为如暴风一般攀升,竟然没有渡劫,就轻轻松松就到达元婴初期、甚至直接升至元婴中期修为。

这是从来没有人能做到的事。

孟樱殊轻叹了一口气:“我回去的时候,醉欢宗已经被灭,于霜他们也不见踪影,没能亲手杀了他们实在可惜。

否则,我应该能一举成为元婴后期。

” 若是余近不那幺早毁掉气海,真的和他相伴一生,到时候自己再出手,怕是能直接渡过淬神,孟樱殊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诡大明

我是姬象,谢邀。 人在大明,刚死在紫禁城。 信号不好,神鬼怪事太多。 匿了。 /

野僧

战长林年少轻狂时,做过最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的事情有两件: 一件是倾其所有,求娶长乐郡主居云岫; 一件是兴德元年,在居云岫身怀六甲时扔下一纸休书,削发为僧,扬长而去。 三年后,天下大乱,战长林在荒郊救下华盖如云、玉辔红缨的送亲车驾。车里,新妇凤冠霞帔,怀里抱着的稚儿粉雕玉琢,正睁大一双跟他一模一样的眼,懵懵懂懂,似惊似疑。 战长林问:哪儿去? 居云岫答:洛阳赵家,成亲。 *又痞又野和尚X又冷/

全球刷怪

当幻想侵入现实,当科技与人性碰撞,当世界面临抉择,当毁灭悄然到来 注定要成为救世主的屌丝,那一日用笃定的语气教育世人:历史是人民众创造的,但好歹得先活下来,才能自称是人民众的一员吧? /

少女契约之书

当二次元与三次元产生冲突,林洛得到了名为契约之书的把妹礼包只要好感度达到九十以上,他就可以与二次元世界里,智慧与武力并存的美少女们签订心之契约。 傲娇强气的LV5超电磁炮御坂美琴! 天才魔术师红色恶魔远坂凛! 吸血鬼真祖黑暗福音依文洁琳! 最终血统之七煌宝树蕾芙丽! 不老不死之命运的魔女C.C! 炎发灼眼的讨伐者灼眼的夏娜! 蓝焰焚尽恶世的重炮者黑岩射手!这,只不过是开始 于是,轰轰烈烈的/

是神棍,不是军师

当代玄学大佬祝卿安,穿到一个陌生的雄割据时期,莫名其妙成了中州侯新截获俘虏的细作。 起初是为了保命,能踏实睡个觉,祝卿安牛刀小试,帮中州侯看人平事断战机 此人命坐七杀,七杀朝斗,天生杀将说的就是他!侯爷用他! 此人紫府同宫,田宅化禄,福德宫父母宫旺,穿成乞丐模样定是流年逢煞遭人骗了,他妥妥团宠富二代,侯爷快去掳救他!千万不能让他跑了! 此人虽不知生辰八字,但耳厚耳长大耳垂,佛口向善,眼睛通/

邪神也有青春期吗[西幻]

养女是个好东西,每个魔女都需要一个养女。《恶魔书》 臭名昭著的东方魔女殷棠,一人一花孤寡了数年后,终于在某天捡到了只深渊族黑皮小煤炭。 小煤炭穿着破破烂烂的裙子,惨白的发丝垂坠在深小麦色的皮肤上,是只见人就咬的疯狗,唯独一双黄金瞳亮得惊人。 魔女把小崽子拎回魔塔,每天变着法子给她扎小辫买裙子,誓要将其打扮成最耀眼的一颗黑珍珠。 三年后,小崽子长出了形貌诡丽的墨绿色触手。 书上说是因为深渊族/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