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3章(1/3)

“是,爹爹。

孩儿明白。

”孩子已经八九岁大小,擦去脸上的泪水。

以后再没有流过一滴泪水。

“你是个男子,就不能怀有妇人之仁。

” “是,爹爹。

”孩子已经十二三岁大小,昨天那个侍奉他好几年的小丫鬟,昨天已经永远的消失了,只因发现了那个秘密。

从那天起,他再没有要过任何丫鬟。

“你是个男子,便要志远千里。

” “是,爹爹。

”孩子已经十四五岁,诗书纯熟,已有才子之名。

“你是个男子……你是个男子……” “是……是……是……” 潘玉站在一旁看着,画面如此的熟悉,但谁都不去看他。

无论是日渐苍老的男人还是慢慢长大的孩子,大家似乎都忘了他,他被抛弃在这个无人得知的角落,本来平静的心中渐渐升起莫大的恐慌。

拼命呼喊,拼命摆手,但依然没有人看见。

突然有一只粗糙却温暖的手抓住潘玉的手,潘玉惊喜回头,一张苍老的脸望着她淡淡道:“未可动情。

” 潘玉猛地从黑暗中坐起,才惊觉那是一场梦幻。

梦中的画面渐渐弥散,只有老尼姑那句话还清晰的萦绕在耳畔,感觉薄衫已被汗水浸透,身上又凉又湿。

惊魂未定的摸摸胸前,晶片还在,心里微微安心。

只是依旧冰凉如水,仿佛怎么暖都暖不热。

转头望去,许仙还躺在床上,似乎没有察觉。

潘玉呆呆看了一会儿,心里微微有些暖意,竟然渐渐平静下来。

索性下床,推开床,明月凄清,月光满怀。

这天上的明月也有心吗?只是这明月之心又有谁能明白呢? 就在这迷茫惆怅中,潘玉心中突然升起一股决意。

他从小习武从文,无论再怎么艰难,都决不言弃。

这种大恒心大毅力再加上不凡的天资,所做的事没有不成功的。

这也使他积累着一种自信,只有自己肯下功夫,没有做不到的。

与自己从小经历的种种苦楚相比,一个小小的许仙又算的了什么呢?好好结交一番为将来的仕途打下基础,最多交给朋友就是了。

身为男子也总要有几个知心的朋友的,这许仙就算是上天对自己的考验吧! 潘玉在心里摆清了许仙的位置,不由松了一口气,又变回那个无缺无暇的明玉公子。

收拾好心情,关上窗户,回床睡觉。

只是躺在床上不知不觉的面朝向外边。

困意袭来,各种情绪已经难以分辨,悠悠的沉入梦境之中。

这些东西许仙自然无从得知,他只是依旧修炼着道士传给他的那套法门。

如有灵目,大概能够看到许仙胸膛中一团金色的光芒,如同太阳。

这团光芒照亮了整个房间,虽然在平常人的眼中还是一片黑暗,潘玉挂在胸前那枚晶片在这光芒中微微反射着亮光,本该永远冰凉的碎片竟也微微有了温度。

第十四章道法 一觉醒来已是天光大亮,许仙也觉得自己的心神同这天光一样透彻坦荡,一点也没有常人初醒时的混沌。

他感到自己心神中那一团金色的光芒原本还有些杂色,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非典型求生欲[快穿]

霁摘星在无数次转生中,按部就班地做气运之子的工具人。 突然有一天,他想活得久一点。 星际世界 有幸和三殿下达到99%的基因适配度,平步青云的第一步,就是让皇室将他塞入帝国学院借读,好镶金。 天骄们对其不学无术十分鄙夷,直到有日他们发现,这个借读生论文比他们多写十页纸,课题习惯用三种方法解答,随堂测永远最高分。 于是等三殿下宣布心爱之人另有所属,众天骄振奋:真的?那我可以追求霁首席了吗? 修/

锦鲤大佬带着空间重生了

美食博主罗似锦一朝醒来发现胎穿成架空世界八零年人口众多的罗家小可怜。 重男轻女!? 不存在的! 锦鲤运气护身,空间灵泉加持,妥妥的活成了罗家村人们心目中的小福宝。 福宝,跟婶子下地。 一亩地种出了三千斤。 福宝,跟大叔上山! 上山打猎的五个大叔一人扛一头野猪凯旋而归。 罗似锦所过之处,阴天云散,雨天雨停,母鸡一天下两个鸡蛋,兔子直接撞树,鱼虾成往怀里蹦,谁不说罗家出了个福气包。 陆铎暗戳戳/

小萌宝宠爱指南

在孤儿院待了两年,自以为是野生小雀的然然被亲生父母找回。 原来他是裴家遗落在外的小少爷。 父亲是帝国亲王。母亲是首富之子,帝国第一美人。 他并非什么小麻雀,而是除了母亲外,帝国仅剩的小凤凰。 小然然模样可爱,头顶一撮小呆毛,拖着长长的鸟尾巴,说话声音软软糯糯,又奶又甜。 他一回去就得到全家人的喜欢,从小野鸟变成了小宝贝。 但作为天生体质娇贵的小凤凰宝宝,他太瘦弱,又胆小内向。 声音重点就能/

小熊猫每天担心掉马

小熊猫秋湎湎渡天劫失败来到星际文明,这里既没同类小妖怪也没有好吃的食物,但被温暖的舅母收留。 舅母:湎湎我们家是不是多了只老掉毛的小动物? 努力藏住马甲的小熊猫:没,没有!「我才不掉毛!」 舅母:哦「有点小失望」 某天布莱恩特将军的竹林里来了只骗吃骗喝,但长的毛绒绒超可爱的小熊猫。 年轻的将军好吃好喝的伺候着,就希望小熊猫能给他摸摸软乎乎的小肚皮。 直到有一天,他从肉呼呼的小熊猫身上嗅到了/

和女二手拉手跑了[穿书]

秦居然穿到了一本古早大学校园言情小说里,原主是个不折不扣的美弱惨白莲花。矫揉造□□哭鬼,万种风情却眼瞎。 在被炮灰、女配、男主轮番虐了一圈后,最后高高兴兴和全文只会冷着张脸的他在一起了。 **的。 一睁眼,就发现自己正站在讲台上,旁边一个黑色连衣裙烟熏妆的漂亮妹妹,手里正拿着一封信说:秦居然,嘴上说着不喜欢樊川,情书写得倒是挺诚实啊? 众目睽睽下,秦居然勾了勾嘴角,一把拿过信封撕成两半,上/

百草记年

女主无cp 易玲珑,无人见过其面目,无人知道其性别,不过江湖传言,这是个貌若好女的男子。 他武功高强,冷若冰霜,一把匕首仿若可以杀尽天下所有生灵。 他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却又有着一股和其他江湖人不一样的特立独行。 他的事情可以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身为刺客里面一个独树一帜的存在,他俨然已经成为了一个传奇。 我跟你说我男神事迹呢,你听见了没有? 听见了,听见了。还有事没您?没事我去积酸菜/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