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望着脸朝地的纽约好邻居,“AreyouOK?” 脸朝地摔了个大字型的蜘蛛侠沉默了一会儿。
“I’mok……” 像是自我安慰似地一般,他又接连重复了好几遍,“I’mok……” “I’mok……” “可是你声音在发抖!” 幸亏得是蜘蛛侠吧! 一个正常人脸朝下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脸肯定会砸凹进去的! 你伸手想去扶他,可他突然像触电般地一个后空翻弹跳了起来。
“不……不……不用!我没事!” 你没在意蜘蛛侠他突然的扭捏,只是奇怪地看了他一眼。
心想超级英雄的身体素质果然不同凡响。
就算隔着紧身衣,你也能依稀看见包裹在布料下的肌肉线条,手臂肌肉紧实,却不显得虬结恶心。
他的身材是你喜欢的类型,估计那里应该也很可观吧。
你完全放弃了节操似地想,反正彼得·帕克一点儿都不喜欢你,你也应该看看其他人。
再怎么说,超级英雄蜘蛛侠肯定要比优等生彼得·帕克要好。
你重新坐会原地,叹了口气,继续对蜘蛛侠吐槽道,“你说!彼得·帕克他是智障吗?!他一点都看不出来吗?!丽兹丽兹!天天都是丽兹!” 你越说越气,伸手指着脑袋说,“虽然只是暗恋,但我觉得我脑袋上都是大草原,你是蜘蛛侠,我就是绿帽侠。
” “其实他都没有你会讨女孩子喜欢,”你扯了扯手里的玫瑰花的花瓣,“喜欢他我不如喜欢你,你毕竟是个超级英雄。
” “我以后就是你的粉丝了,”你转头望着他,“你用一支玫瑰花征服了我。
” 能为一个哭泣的姑娘停留,蜘蛛侠比混蛋直男彼得·帕克要好多了! ▍作者有话说: 混蛋直男荷兰虫:“?!!” 第7章 “我以后就是你的粉丝了,”你转头望着他,“你用一支玫瑰花征服了我。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我是大佬找来的白月光替身。 清晨,大佬结束了晨练,在窗边抽着事后烟,迷离地看着我:你不是他。 我内心疯狂点头。 中午,大佬带我去他名下的商场逛街,逛到一半白月光来电,他不顾我的颜面转身就走,只留下我,和保镖手里拎着的几十个大牌纸袋。 傍晚,大佬开着游艇,在夕阳下的海面上思念心爱的人,看也不看我一眼,而我孤零零地坐在豪华的船舱里,独享82年的老酒,尝着刚捞上来的极品大龙虾,啊,这是孤独的味道/
比起穿进血型文中更让江楚些崩溃的是,她穿成了这本书女主的渣A老爸或者说老妈? 渣A老妈靠着女主母亲顾灵均家飞黄腾达,联合小三害死原配后夺取了本该属于女主的家产,让女主有了苦情的基本条件。 至于结局,这个渣A当然也没好到哪里去,最终被女儿的六个A搞得家破人亡,死无葬身之地。 江楚些一点儿也不想重蹈原身的覆辙,既不想渣人,更不想被杀,她只想平静地度过等等,旁边睡的这个人怎么那么像顾灵均? 江楚/
花斯年,男,艳冠芳、绝代风华、倾国倾城,升级爽文小boss,因与男主抢男人,扑街。 BUT!!花斯年发现自己并没有死,而是穿越到了晋江神文之中。 在看到那些颜值爆表、身材封顶、八块腹肌的男人们后,花斯年突然乐不思蜀了 注意事项:1、全篇美男当道,苏爽雷金 2、主受文,1V1,攻自始至终都是同一个灵魂 3、攻每次都失忆,每次都上演各种角色扮演play 4、HE,HE,HE,每一世都是HE,重/
文案: 为了汲取信仰,给地府供电,鬼王林璇投身娱乐圈努力吸粉。 然而贵圈不好混,鬼王殿下奋斗两年,混成了娱乐圈毒瘤,走投无路只好去抱圈内第一霸总的金大腿 霸总掏出了又粗又长的桃木剑 「烛光晚餐」 林璇:不是要请我吃大餐吗?带我来这儿干嘛? 宋天师:所以你不吃 林璇:我不吃厉鬼也不在凶宅进餐谢谢! 「片场」 导演:你对角色的理解有问题 林璇:不会啊,我咨询过作者 导演:作者死了五十年了 林璇/
穿越到了异界的郑鸣,随身带着一副英雄牌,只要有足够的声望值,就可以召唤出这些英雄牌中的英雄: 借助这些英雄的力量,你可以横刀立马,你可以飞檐走壁,你可以打出天外飞仙,同样也可以让你魔临天地! 当然,御剑九天上,斩魔天地间也不是梦想,就是化身太古金乌,焚天煮海,也不是没有可能 /
凌晨三点半,叶尊失眠了,进了一个灵异清凉贴,却因此被拉进了一个由无数恐怖游戏组成的世界。 【房间有鬼,请立刻逃生。】 【邻居家人同学都是厉鬼,谁先杀死你?】 【车上有一个连环杀人魔,不断有人死去,什么时候轮到你?】 在魔神游乐园,所有人类都只有两个身份:宠物或者食物。你看上去又可爱又好吃呢! * 恐怖正剧向无限流,50%剧情(恐怖),50%恋爱(齁甜)。 双标戏精伪装神父大魔王攻X伪装b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