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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气,踩得灰泥和饼干屑混作一处难舍难分。
“愣着干什么,吃啊,吃啊烂泥巴。
”翟昌亮邪笑着,“把这些舔干净了,我们就不剪你那破烂棉袄。
” 封隋道:“一个破棉袄而已,你要真有骨气,也可以选择现在就走,我不拦你。
”觑了立马跳脚的丁辉一眼,“也不让他们拦你。
” 封隋对迟朔的家世一无所知,在他的认知里,所有的孩子都应该有一个父亲和一个母亲,有些可能还有兄弟姐妹,他只知道迟朔有个宝贝得很的妹妹。
他心想,就算是妈妈给的棉袄又怎么样,他妈妈给他买的衣服能堆三个大房间,没了这件又不是没有其他的,迟朔说不定还能为此向他妈妈要个新棉袄作礼物。
比如他想换新手机的时候就假装脱手把旧手机摔了,他妈妈就立即给他买了。
封隋就像个过于顽劣的孩子,一厢情愿地用他自己所处的世界的规则考验着这个在贫困线上挣扎求生的少年,此时此刻他是真心期待迟朔能挺起骨头一走不回头的,而不是薄薄一层被踩进地里,像是镶嵌在大地上一点就碎的蝉翼。
迟朔没有顺应封隋的期待,那是母亲走之前留给他的棉袄,是他唯一的棉袄,没有这件棉袄,严寒数九在滴水成棱的工地里干活,他根本熬不过这个冬天。
他的脸被踩在地上,鼻尖蹭着地面,他伸出舌尖,用卑微到尘埃里的姿态,一点点去舔地上混着灰尘烂泥的饼干屑。
饼干是甜的,混在其中的沙砾是咸的,片刻之后他发觉并不是沙砾咸,是他的眼泪咸,他的泪也掺进去了。
最后掺进去的是他的血,血从背曼到肩膀,再从肩膀锻造出一滴滴鲜红的珠子落下来,他就这样,一点又一点地,把自己的泪和血混着饼干屑都舔干净了。
站着的人没有看清楚他埋头的细节,只能听到迟朔的声音从鞋底传达到上面,像是从一道深不见底的裂缝中传上来的。
他说:“好了。
” 丁辉放开踩在他肩背上的脚,低头检查地上的痕迹,的确舔得很干净,除了几点暗红的渍,竟找不到碎饼干屑了。
吹毛求疵也挑不出错处,丁辉冷笑了一声:“狗都没你舔得干净。
” 旧棉袄被扔过来,迟朔接住抱在怀里,他的呼吸在加深,不再显得惊慌失措,也放弃了乞求的态度,他平静地询问:“我可以走了吗?” 丁辉还欲说什么,封隋却率先喝道:“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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