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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算不算酒驾。
” 秦所依看傅羽修自信满满的样子,便知他喝得极少,而且时间都这么久了,酒精早就消化了。
他做事早就不如少年时那么鲁莽,眉宇间的淡然,总是让人猜不透他的心思。
坐在傅羽修的车上,秦所依睡着了。
一路上,车内很安静,车子行驶的速度也比傅羽修平时开的缓慢且平稳。
A市的夜,走马观花地驰过,繁华、喧嚣都与他们无关,唯有车里的一片安宁才是稳稳的幸福。
秦所依醒来的时候,车早已停在她家的门口,车不知熄火多时,只见傅羽修一手搁在打开的车窗口上,手里夹着一支在燃烧的烟,头对着车窗,偶尔抬手吸一口。
星火忽明忽灭,空气中有淡淡的烟草味。
这是秦所依第一次见傅羽修吸烟。
“傅羽修。
”秦所依唤了他一声。
傅羽修侧头看过来,掐掉了烟,扔在车外,语气略显疲惫:“醒了?” “嗯。
”秦所依试探地问:“你为什么不叫醒我?要是我一个晚上都不醒怎么办?”她心下其实多少有点感动傅羽修的体贴,也讶于他的温柔。
以前的他,哪里会对她这么好,只会欺负她,肯定会把她扔出车。
傅羽修笑了笑:“如果我抽完这支烟你还没醒,我直接把车开回去。
至于你嘛?直接扔在车库,让你自生自灭吧。
朋友关系,我不会把车关了,不会让你窒息。
” “……”秦所依相当后悔,她怎么会觉得傅羽修是个体贴温柔的男人!秦所依皮笑肉不笑:“幸好我们是朋友。
” “可不是?”傅羽修挑眉,目光越过她,看向秦所依的家,在第二层,有个高挑的少年,正依着栏杆,望着外面的星空,脸上有化不开的忧伤。
是秦所白。
傅羽修忍不住皱皱眉头,看着秦所依:“还不回家?难道真想到我车库睡一晚?” 傅羽修的突然变脸,让秦所依莫名其妙,愣愣地下车,然后看着傅羽修急速转方向盘,风驰电掣般离开。
他到底怎么了? “姐。
”车轮制造的摩擦,早已让秦所白的注意力转移到家门口。
秦所依仰头,看见秦所白站在阳台上,这才明白傅羽修为什么突然变脸。
那次事故,明明是傅羽修的错,他凭什么理直气壮地生气?他的心里难道一点愧疚都没有吗?要不是他,秦所白会少了半只脚掌,落下一生的残疾?秦所依有些不满刚才傅羽修离去的表情。
“姐,你看天上。
”秦所白指了指天。
秦所依望向星空,是北斗七星,为人们指明方向的星星,帮助人们找到正确的方向。
“姐,我小时候特别想做一名篮球运动员,挥洒汗水,畅快。
”秦所白看着星空,嘴角的笑意渐渐淡了下来,“我现在走路都好痛,何况在篮球场上奔跑跳跃?姐,我没了梦想。
” 秦所依很想走到弟弟面前,抱抱他。
秦所依看着天空上的北斗七星,忽然开口:“弟弟,你知道北斗七星现在给你指的方向是哪里吗?” “哪里?” “一定不是篮球场。
”秦所依仰着头,对天空笑,“它能指引人们走向正确的方向。
既然你已没了去玩篮球场的路,肯定会有另一条通向别的地方的路。
弟弟,你要懂得挖掘,而不是自怨自艾。
” 秦所白认真地与秦所依对视。
秦所依以为秦所白会懂。
秦所白笑了笑,没有说话。
这次,秦所依不知道秦所白有没有懂她的话。
人生本就如此,不是吗?做不到了,就另走一条路,找下一个路口。
这是她一直认同的。
秦所依向乐队请了两个月假。
由于傅氏做事拖拖拉拉,一个半月都用在等待上面,她不得不向上级领导继续厚颜无耻地请假。
她掐指一算,增肥到瘦身要四个月的时间。
这下她有点懵了,因为感恩节前后有很多场演出,请假根本请不到。
唯一的办法就是辞职,但她舍不得。
找傅羽修商量商量?她情愿找乐团团长帮忙。
秦所依的团长是个十分善解人意的奥地利老先生,听到秦所依的难处,十分果断地给予帮助。
找同乐团的大提琴乐师代替秦所依。
两人换一下档期,秦所依趁着现在还没发福又有时间,替几次演出。
最先一站就是在B市的义演。
那座城和秦所依很早就有渊源了,离A市很远很远,是个县级市。
因为一场毁灭性的地震,让许许多多的家庭破碎,多少健康的生命在此陨落,不幸却并没有压倒他们,在政府与各界爱心人士的帮助下,那里的人们开始了新的生活,学会了流泪是生命中的一部分,擦干泪水继续生活,没什么大不了。
秦所依当年在荷兰知道了这座城,还专门在银行开了个账户,每年给红十字会打钱捐助,从未中断过。
一眨眼,都三年过去了。
秦所依很想去看看这座城,正巧这次义演的排练也要在那儿进行,为期十天左右。
一两天假她可以向傅羽修申请,但十几天,她自己都觉得过分了。
她冒着“违约”的危险,找傅羽修语重心长地谈了谈。
她已经准备好一泡泪水及一场惊天动地的感人戏码,谁知,她这要求刚提出,傅羽修十分爽快地答应了,这委实让秦所依又惊又吓,觉得事有蹊跷,一再肯定这不是违约,才向傅羽修三鞠躬,作为感谢,意思意思送了傅羽修一张B市的音乐演出的票,也没想过这个感谢礼有多不实用,自顾自欢快地离开,回家收拾东西,准备出发。
由于在此之前,她有遭过增肥的残害,效果也有些明显,胖了足足四斤,可笑的是,全胖到脚掌上了,以前演出穿的高跟鞋穿不上了。
这还是她来到B市才发现的,鞋子应急,秦所依照着别人介绍的地址来到一家最高档的鞋店,选了一遍又一遍还是选不下手。
也许是她对美有着极致的追求,鞋子也不例外。
小店的鞋子,她真心看不上。
秦所依本不抱希望,只是随口问问B市有没有定制做鞋子的店,谁知售货员告诉她,还真有。
秦所依满怀希望地寻了过去,走进一条败落的旧式巷子里,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
这种破败的小巷子,A市早就见不到影子了,在这里开的定制鞋的店,肯定很低档吧? 终于,她听到了敲敲打打的声音。
她探着脑袋朝敞开的门看去,只见一位华发老者戴着老花镜,坐在低矮的椅子上,正在为一双鞋子钉板,样子看起来一丝不苟,非常专注。
忽然,有一辆高级轿车慢慢地滑进这狭窄的巷子里,朝秦所依按了按喇叭,秦所依闪了闪身,给车子让了道。
车子停在秦所依所在的门前。
这样的地方,开进来一辆价值好几百万的轿车,还真是显得格格不入。
从车上下来一位司机,司机恭敬地打开后车门,一只穿男式皮鞋的脚伸了出来,然后是一根拐杖,但拿拐杖的那只手看起来十分年轻。
终于,看全了,是一个脚上有残疾的中年男士。
他蹒跚走进手工鞋店,笑容满面地说:“王师傅,我来拿鞋了。
” 坐在椅子上的王师傅见是熟客,笑呵呵地说:“金老板,你还真准时。
”王师傅起身从鞋柜里拿出一双手工黑色皮鞋,递给金老板,嘴角隐现着骄傲:“这是我徒弟做的,你看看。
” “好好!”金老板拄着拐杖,慢慢地坐在椅子上。
这样的动作明明很简单,他做完,却出了一身汗。
秦所依看着,不禁想起自己的弟弟,因为身有残疾,平常人很简单的动作,他总要反复练习好多遍才能吃力地完成。
金老板把鞋子脱下来,右脚也是缺了半掌。
原来眼前的这位金老板,和弟弟是同一个群体。
与常人不一样的躯体,辛苦地过着常人的生活。
这双鞋估计很合脚。
金老板穿好,咧着嘴笑,很开心,朝王师傅竖起大拇指:“名师出高徒,跟你做的一样,穿得很舒服,脚一点也不疼。
” “呵呵,其实我能收到徒弟也挺意外的,毕竟手工鞋这行有时连最基本的温饱都解决不了。
那孩子看起来特聪明,学这门手艺,有些不值得。
”王师傅的脸上露出历经沧桑的苦笑。
对自己这门艺术的惋惜与悲愤,还有眼底十分容易察觉的庆幸。
在这物质飞跃的时代,手工活早已被机器代替,但机器是死的,手是活的。
机器只能死板地做一双鞋,有的人穿得舒服,有的人穿着磨脚。
手工可以针对穿鞋之人的脚,量身定做,只有合适与舒服。
就像金老板,外面那么多名牌鞋,都不会合适他的脚。
只有定做,才能照顾到他脚上的残缺,让他能有一双走路舒服的鞋。
金老板说:“当初我让你做我的专属鞋工你不愿意,说是不止我一个人需要手工鞋。
我给你保了五险一金,你也快到了养老年纪,以后交给徒弟吧,别太累了。
” 王师傅就是笑,什么也没说,目光瞄到站在门口看了好一会儿的秦所依,笑容顿了顿:“姑娘,做鞋吗?” 秦所依点点头,走了进来。
她说:“我想给我弟弟做一双。
我弟弟情况和这位老板一样,右脚掌只有半掌,半掌20厘米,最宽脚宽8厘米。
原鞋码是26厘米。
”秦所依之所以这么了解弟弟的脚,那是因为弟弟刚出事那会儿,她总是帮弟弟绑纱布,为了控制纱布的宽度,她特意量过弟弟剩下的半个脚掌。
王师傅愣了愣,然后点点头:“没问题。
一个星期后来取鞋吧。
需要什么颜色的皮鞋?款式你看看。
”王师傅从桌上的抽屉里取出一本小本子递给秦所依。
秦所依打开,不是什么正规的图册,只是一些从某些杂志上剪下来的图纸而已,人工一张张收集的,花了很多心思。
秦所依选了一款,付了定金,便离开了。
秦所依没有给自己定做鞋。
因为她觉得她不需要定做。
她找一双合适的鞋太容易了。
以前,是她太执着于某个点,不懂得将就。
其实,她是多么幸运,可以幸福地挑剔,即使将就了,也能合脚。
经过一个星期的排练演习,终于迎来了B市的第一场会演。
秦所依听同事说,这次会演的门票卖得极好,到了一票难求的地步。
秦所依挺开心的,她不管这些买票看演出的人是真的爱音乐还是爱心使然,她都十分感谢他们。
秦所依有着丰富的演出经验,走上台的刹那,久违的灯光照在她美丽的脸上,她总能保持着大方得体的微笑,然后优雅地走到自己的位置上,坐下,准备好拉奏的姿势,等待指挥的指使。
光线太强,是看不到台下的。
她可以毫无心理负担地尽情拉奏。
她的专注,她的自信,她的微笑,已然成为一道风景。
团长总说秦所依是雅典娜,一上台,眼中总会燃烧一把火,充满激情却不失女神的气质,一头飘逸的乌黑亮发,随着音乐的节奏微微波动,挑人心弦。
是的,台上的秦所依,很美。
如果抓住了这一抹美,就再也移不开眼了。
连续三首曲子完成,灯光暗了下来。
秦所依大呼一口气,轻松地与搭档笑了笑,目光只是随意地那么一瞥台下,竟惊愕了。
她看到了什么?在她的正对面,坐着一个男人。
一个长得极像傅羽修,却不是傅羽修的男人。
秦所依只是那么一眼,便认出了陈牧。
傅羽修不会那样痴迷地看她,他的目光总是冷冷的,没有痴缠。
记忆里,陈牧看她总是带着温度,眼中总会有闪烁。
她一直很骄傲,因为那样的眼神,叫作爱慕。
两人对望着,仿佛翻越千山万水,又仿佛隔着崇山峻岭。
平整简单的露额短发,随意普通的休闲装,还有那双如温泉般的眸子,正在不平静地看她。
还是原来的陈牧。
秦所依几乎快要失控地冲下台,灯光及时地重新打上,告诉她,她在演出,并且又要开始…… 秦所依不得不平复心中的波澜,努力投身到下个曲子之中。
可是她做不到,她总会不时地把目光朝那边望望,即使是一片黑,她还是会望了一遍又一遍。
她是多么想再见到陈牧。
那种心情很复杂,不是想他了,是想见见,想知道,这些年,他过得怎样了,仅此而已。
幸亏秦所依技艺高超,如此分神,拉奏得还是完美无缺。
演出结束。
秦所依的目光早已等候多时,锁定刚才陈牧坐着的那个位置,等待灯光暗下来。
光线渐渐地暗了下来,可是那个位置已经空了。
秦所依四处张望,攒动的人头一一掠过,再也找不到了。
秦所依抓着大提琴,指甲在大提琴上抠了又抠,心里忽然生出一点悲伤。
他走了,又看不到了。
还是刚才的一切,只是她的错觉? 她想起自己那段无疾而终的初恋,离他而去的少年,还有那不堪回首的七年前…… 那是一段怎么也不可能忘记的日子,几乎成了所有人的转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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