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34章

谭小絮给自己所管辖的十八个农牧渔场发布命令,对于愿意回城的知青,尽量放宽条件,不得刁难。

对于愿意留下来的知青,也要适当优待,吸引他们在边疆安家落户。

所以,鹤城农垦局辖下农场的知青们回城更加容易一些。

不过,有些人发现回城之后,城里的生活并没那么好,工作难找,住房拥挤,一家三代十几口人挤在一间屋里的情形也常发生。

吃的差、住的挤,远不如在农场待的舒服。

农场起码有几十块钱工资,饭菜管饱,住的也宽敞。

所以有些知青在回城后发现不能在城里立足,又跑回农场。

农场对这些回来的知青全部收留。

在这些大大小小的农场里,知青回城比例最少的,是胜利农场二分场。

因为此时,二分场已经不单单是个农场,更是个文明全国的工业重镇。

几年时间疯狂建设,已经由原来的乡镇规模,发展成了县城的规模,盖起了小楼。

而十一连队那边,也由一个农业连队,发展成了乡镇规模的冬季蔬菜种植中心。

十一连队知青的变动,比二分场更少。

选择回城的知青寥寥无几。

大多数知青选择在这里安家落户。

如今,十一连队从最出的三座小院,发展出上百座小院。

连队孩子多了起来,学校也建了起来。

原本只有一间屋的代销点,也盖起了五间门面的供销社。

十一连队已经成了整个胜利农场规模最大的连队。

十一连队的年产值,超过其他与胜利农场同等规模的农场的五倍还多。

时代的洪流冲刷着十一连队,冲刷着二分场,也冲刷着胜利农场。

但没有让它们凋零,反而让他们变得更强大。

一代代人落地、成长,前仆后继的投入到这场洪流中,演绎着属于每一代人的传奇。

在兵团正式撤销一年后,谭小絮也把两个孩子接到鹤城居住。

两个孩子终于第一次坐上爸爸的飞机。

飞机上,有一批离开农场的知青和下放干部。

霄霄看着他们,问妈妈:

“妈妈,他们背着包袱是要离开吗?”

“对,他们要离开这里了。”

“那我们也要离开这里吗?”

“不,我们不离开,妈妈生在这,长在这,妈妈的使命在这,妈妈会永远守着这片土地。”

“那爸爸呢?”

“爸爸会守着我们。”

(全文完,感谢阅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绯闻恋人

十八线女星秦郁绝接下一个恋爱综艺,经纪人替她挑选了位素人扮演假男友。 签合同那天,她来到办公室,推门看见位男人慵懒地靠桌而立,指尖一点猩红映亮漆黑的眼底。 气质放浪不羁,眼梢带着些散漫与恣意。 看样子,应该是自己那位假男友。 秦郁绝放下合同:综艺结束之后就分手,没意见的话就签吧。 男人稍顿,接着掐灭指尖的烟,慢条斯理地捏起那份恋爱合同,扫了一眼后突地低笑着道:好。 名字刚签下,经纪人带着真/

咬痕

1. 秦楼从小就像个疯子,人人畏怕。只有一个人不怕,还帮他关住了心底的魔鬼。 后来女孩儿成了秦楼的初恋。 再后来,女孩儿死了。 秦楼更疯得无法无天。 直到一个和初恋神似的女人出现。 2. 秦情自从做了秦楼助理,每天工作以外还要应付嘲讽三千遍: 秦总只是把你当替身。 你根本不知道秦楼有多爱宋书,比起宋书,你什么都不算! 给别人当替身啊,你真可怜。 秦情配合得很,每每低垂着眼,泫然欲泣。 没关/

杭十七不是哈士奇

二哈受X狼王攻 杭十七穿越到兽人世界,变成了一只本体为哈士奇的兽人,被一只高大健硕的,外形相似的犬科动物带回部落。 杭十七:遇见了同类了,开心。 后来,杭十七发现事情并不简单,他喜欢拆家搞破坏,咬尾巴转圈圈,讨厌被约束。 部落里的其他兽人却纪律整肃,等级分明。喜欢集体捕猎。而把他捡回来的兽人敖梧,就是这兽人的老大。 同样是二哈,怎么差距那么大呢。杭十七羡慕地盯着敖梧锋利的獠牙和利爪想道。 /

我被万人迷Omega标记了[穿书]

云织穿成了极漂亮的Omega,差点被人侵犯,幸好被一颜值逆天的Omega救出 好心的Omega正是他曾看过的《极致臣服,变态Alpha狠狠爱》里的清冷美人受 主角受信息素有着绝对的诱惑力,偏偏一张脸清冷倨傲,激起一众变态大佬们疯狂的占有欲 偏执霸总,病娇贵少爷,多情影帝,个个都想将他占为己有 践踏尊严,囚禁折磨,主角受依旧死不服从,最终落得个自毁腺体,跳楼自杀的下场 熟知剧情的云织决定,一/

十分满分的甜

文案: 【1】 年末,跨年舞台彩排结束,光影隐去,台下座席漆黑一片。 边梨跟着团队走,途经其他艺人的座位,不小心被绊倒,坐在了一个人的大腿上 她抬眸,撞入一双似笑非笑的黑眸。温热大腿的主人单手撑住脸,语气懒散,投怀送抱,喜欢我啊? 当晚,边梨就被知情人士的爆料送上了热搜。 【2】 年少成名,狂妄不羁,作为界内顶级流量中的顶级,贺云醒从未把谁放在眼里过。 风波解释过后,粉丝都道两人是八竿子打/

气运之子的炮灰师兄

本文又名《我以为我穿到了修真种田文,其实是复仇少年漫》 桃花落的天才弟子宋凝清本来以为自己的随身法宝是个日记本,只能记录过去发生过的事。 某日在迎来自己的小师弟萧恒后,宋凝清爱他护他,把这只悲情小胖崽努力奶大。本以为这一世就这样,修行,除妖,看着师弟成亲生子,也就是幸福快乐的一生了。 可这本日记本,在萧恒父亲死后,呈现了第一则预言:萧磊云之子萧恒,三百年后,成灭世妖邪。 剑尊宋凝清,灭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