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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江南小镇的吴侬软语。
她回:“姜九笙。
” 时瑾轻笑,漆黑的瞳很亮:“我知道。
” 姜九笙想,大概因为她是个歌手,还尚且有几分名气,只是,时瑾看上去并不像喜好摇滚乐的新新人类,她觉得他更适合爵士,轻柔优雅,是音响乐里的贵族。
没有再攀谈,他们一前一后出了电梯门,背对着各自回了自己的家。
“哒。
” 门合上,时瑾抬起手,蓦然怔神,许久,垂下眸,抬起手,虔诚又痴迷地吻了吻掌心。
“笙笙……” 他喊这二字时,温柔得听不见了尾音。
夜九点整,莫冰的电话打来。
姜九笙开了免提,一边往脸上拍水乳,一边朝衣帽间走去:“到了?” “嗯,在你楼下。
” “我就下来。
”取了件白色高领的针织毛衣,黑色卫衣搭配,姜九笙蹲下系鞋带,随口聊道,“莫冰,我多了个新邻居。
” 她性子并不热情好客,这突然被提到的新邻居,自然是有些不同。
莫冰问:“重点是?” 姜九笙背了布艺小包,锁门,朝电梯口走去,卫衣的帽子罩在头上,她低着头,嘴角带了笑,对着电话道:“他的手漂亮的不像话。
” 手控患者的重点永远在手。
莫冰玩笑:“心动了?” 姜九笙很是坦荡:“嗯,想私藏。
” 电梯门将合,丝丝门缝里,那只她想私藏的手毫无预兆地,撞进了她眼底。
时间似是静止了一下,四目相对,都失了神。
这双手无论何时,都能惊艳了目光。
姜九笙不露声色地把视线挪开,开口问好:“时先生,真巧。
” 时瑾进了电梯,站在姜九笙身侧,隔了两步距离:“我去超市。
” 姜九笙挂了电话,看了一眼手机:“这个点?” “嗯。
” 之后便没有再对话了。
在小区门口与新邻居道了再见,姜九笙便上了莫冰的车,低调的银色bmw―m3,开了副驾驶的车门,莫冰抬头看她:“怎么也不化个妆?” 卫衣铅笔裤,白色板鞋,穿得像个初出大学的素人,素面朝天,哪有半点艺人的光鲜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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