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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2014年,匆匆那年(3/3)

她想。

你想要从我这里得到什么呢?她在心底问。

我已经一无所有。

一无所有,真的,她什么都没有了。

6. 这年冬天,下第一场雪的时候,林向屿开车去找胡桃,窗外飘着细细的雪,C城虽然是南方城市,这几年,反而开始积起雪了。

她还没吃饭,林向屿脱下大衣,在冰箱里挑挑拣拣半天,颇为嫌弃地去厨房给她做饭。

胡桃过意不去,说要搭把手。

“去沙发上坐着吧,给你倒好了桂圆蜜茶,还是热的。

”林向屿一边挽起衬衣袖子,一边说。

胡桃低下头,轻声说:“谢谢。

” 这天胡桃异常沉默,一顿饭吃得相对无言。

“不合胃口?”林向屿问她。

胡桃说:“嗯,想吃点辣的。

” “你大病初愈,要忌口。

”林向屿笑笑,“算了,人生苦短,下次带你去吃火锅。

” 胡桃点点头,没说话。

吃过饭,离开的时候,林向屿在鞋柜边穿上鞋,没来由地心口刺疼,疼得他喘不过气来。

他皱起眉头,回过头,叫了一声她的名字:“胡桃。

” 胡桃站在回转楼梯的扶手处,冲他露出一个微笑。

有光落在她年轻而美丽的脸上,看起来像是一个会走路的梦。

林向屿觉得心安不少,他挑眉笑了笑:“钥匙放在这里了。

” “好的。

”胡桃微笑着回答。

林向屿点点头,推门而出。

他将门关上,渐远的脚步声传不进屋内。

胡桃保持着刚刚的姿势,一动也不动地站着,过了好久,一滴眼泪顺着脸颊慢慢流下,她才终于回过神来。

她在这天夜里匆忙离开,搭乘夜里飞往墨尔本的航班,十二个小时,从北半球到南半球,八千多里。

那里和她的国度昼夜颠倒,四季相反,再也不会有人知道她去往何处。

除了钱和护照,胡桃什么都没有带走。

她在这座城市生活了这么久,要离开的时候,却身无物。

胡桃留给林向屿一封信,用他放在鞋柜上的钥匙压着,他临走的时候,还问她,记不记得回家的路。

胡桃内心悲恸,她咬牙仰起头,用力推开门,大步走了出去。

等到走出花园外的铁门,胡桃最后一次回过头,望了一眼笼罩在黑暗中的家,没有星光,也无灯火,这样安静而孤独,仿佛她的前半生,茫茫而无依无靠。

林向屿是在第二天知道胡桃离开的消息的。

他像是有什么预感似的,给胡桃打了好几通电话,语音提示已经关机。

然后就收到胡琳的电话,她一边哭一边问:“向屿哥,你看到我姐了吗?” 林向屿一怔,心中沉甸甸的:“怎么了?” “我早上起来,收到我姐的短信,她说她离开C城了。

” 林向屿翻了翻手机,他并没有收到胡桃的消息。

“向屿哥,你那里是不是有她屋子的钥匙,我现在就在屋外,进不去。

” 林向屿匆匆赶去,看到胡琳坐在地上,靠着门,眼泪挂了一脸。

林向屿打开门,他昨天才来过,明明屋内没有任何变化,他却明显感觉到冷清的气息。

鞋柜上静静地躺着一封白色的信,上面是胡桃的字迹,写着“林向屿收”。

林向屿伸手去拿胡桃留在鞋柜上的信,一把钥匙而已,握在手中,却沉甸甸的犹如千斤重。

他颤抖着打开那封信,是已经泛黄的信纸,有好些年岁了,她向来迷恋这些带着旧时光味道的东西。

空荡荡一张纸,上面只有简单的两行话,她说:“我已不再爱你,已不再留恋此处。

勿念,再见。

” ——再见。

再见,我的少年。

再见,我的青春。

再见,我最爱的人。

她这一生,同他说过许多次再见。

他从未想过,有朝一日,她的再见,竟是再也不见。

她终于,舍得飞过这片沧海了。

林向屿倒退一步,靠在墙上,低着头,许久说不出话来。

原来她已经记起一切,原来她终于不胜其烦,不再爱他。

陈年往事,如同一场大梦,她在梦中被鬼压了魂,只能苦苦挣扎,如今她终于醒来,过去就当过去。

又或许,她记起了一切,唯独记不起如何爱他。

无论是哪一种,都没有办法让他们回到从前了。

7. 在林向屿和胡琳翻遍整座城市,疯了一样找寻胡桃的下落的时候,林向屿的公司来了一名意外访客。

从上午九点开始,林向屿接连开了三个会议,一直到下午黄昏时分,他浑身疲惫,助理过来,跟林向屿说有位先生在等他,姓胡。

林向屿一听到“胡”字,就猜到了来者何人。

然后他的目光越过助理,看到了向自己走来的胡近。

还没走几步,林向屿发现自己手心全是涔涔的汗水。

胡近也没有和他过多寒暄,坐下来后,只是微笑着,说:“我很早以前就知道,桃桃有个关系很好的男同学,老师们跟我提到你,也都是赞不绝口。

我同你们林家,生意上也有些往来,只是林公子没有子承父业,所以一直没有缘分见面。

” 林向屿摸不清他的来意,作为小辈,自然是要斟茶倒水:“胡叔叔不要这样说,是我游手好闲。

” “不用忙活了,我就是正好经过,记得你的公司是在这里,就想着择日不如撞日,上来转转,同你说几句话。

” “桃桃这些年,多谢你照顾了。

”胡近说,“我家中的事,想必你也知道一些。

我脸皮厚,一直是以桃桃父亲的身份自居。

她出事以后,每次我去医院探望正好都和你错开了时间,我想你们年轻人的事,应该给你们年轻人一些时间。

” 林向屿静静地听着,知道胡近专程来一趟,总不只是为了看他一眼。

“那么我这个长辈,有一个不情之请,还请你听个一二。

” 林向屿还是说:“叔叔您讲。

” 林向屿看着胡近,他已经老了,脸上的皮肤松弛。

虽然这是他第一次见到林向屿,却不是林向屿第一次见到他。

在林向屿还在念初中的时候,某年元旦参加市里所谓的上流社会举办的晚会,曾瞧见过胡近一眼。

他听到周围的人介绍,说那位就是最近风头正盛的胡近。

而不远处的胡近,正在同某位高官相谈甚欢,手中拿着红酒杯,姿态潇洒。

林向屿还是少年心性,对成年人的世界毫无兴趣,心不在焉地听着旁人的介绍,也只有在听到“胡近”两个字的时候,有那么一点印象,心想,这是不是就是胡桃曾和自己提过的继父? 那都是很多年前的事了,那时候胡近正处在人生的鼎盛时期。

有着中年男人持有的威严和庄重,举手投足气场强大。

那时候他还想,这样的人作胡桃的继父,一定不会亏待她的。

而如今,他年过半百,头发染得再黑,也遮挡不住岁月的痕迹。

然后,林向屿听到他开口说:“我希望你,离开胡桃。

” 林向屿觉得那一秒异常漫长,他手里握着茶杯,垂下眼,不动声色,等着胡近接下来的话。

“我知道,桃桃这些年一直倾慕你,你是她最好的朋友……可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你们都不再是小孩子了,小孩子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谁和谁真的能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她这些年受的苦实在是太多了,如果真的有机会重新开始,就放过她吧。

”胡近说,“我们都是成年人,人生苦短,七情六欲,我希望她的后半生,能远离那些情啊爱啊恨啊愁啊,我希望我的女儿,能真的活得像个公主一样,开开心心,简简单单的。

” “放过她,你失去的只是一个爱你的女孩子,她却能因此过得比过去幸福。

听叔叔一句,人不能活得太自私。

” 所有人都这样对他说,放过她吧。

他们都认为,他留住她,陪在她身边,对她悉心照顾,只是在弥补心中的愧疚,只是迫于道德压力。

没有人相信,他爱她。

是啊,林向屿想,年少往事,那么多那么多,如果他曾有过半分明白自己的心意,那么他和她,也不至于走到今日。

很长很长的沉默后,林向屿等着心中飓风一般的痛楚渐渐消散,他才终于开口:“胡叔叔,您是长辈,按理说,您要指教,我总应该受着。

” 林向屿平视胡近的眼睛,恍然想起十几年前在酒会上他看到胡近西装革履的身影,觥筹交错间,光阴飞逝,当年的小小少年,如今也长成风度翩翩、肩膀宽厚的男人,他说:“唯独这一件事,我办不到。

” “我已经错了十五年,您不能让我错一辈子。

” 窗外,一群候鸟由北至南,飞在归乡的途中。

人生路遥遥无期,浪子天涯,明月几时,何日归家,何处是家? “我的人生,”他缓缓地说,“可以没有金钱、荣耀、权力,甚至没有阳光和天空,可是不能没有她。

” 胡近从林向屿的公司出来,林向屿将他一路送到停车场。

胡近停下来,望了一眼灯火辉煌的高楼大厦,在这座城市里,有多少人日日夜夜地奋斗着。

他忽然说:“还有好多年啊。

” 林向屿没有问他什么还有好多年。

他或许是说,等林向屿长到他如今的年龄,理解他所说的话,还有好多年。

又或许在说,自己这样孤独活着的时光,还有好多年。

过了两天,胡琳去林向屿家里找他。

胡琳非常开心:“我想到了,她应该是去上海了,她在那里读的大学,我们前不久还一起去上海参加校庆。

” 胡琳没有察觉林向屿的沉默,继续兴致勃勃地说:“我记得她一个室友的名字,这几天一直找人帮我打听,没想到真的找到了她的联系方式。

对了,向屿哥,有件事你最好做下心理准备,我一直没来得及跟你说……我姐大学的时候,谈过一个男朋友。

” 林向屿终于有了点反应,抬眼看胡琳。

“上次去上海我也见到他了……是还不错啦,就是有点惹人烦……但还是挺不错的。

” 林向屿轻声问:“是吗?” “所以别磨蹭啦,跟我一起去上海,把我姐找回来吧。

我想通了,要是我姐真得选一个,还是你好。

” 胡琳终于意识到有些不对劲,抬头看林向屿:“你怎么了?” 他垂下眼帘:“以后你姐的事,你不用再告诉我了。

” “你什么意思?” “让她走吧。

” 胡琳像是没听懂一样:“你什么意思?” 林向屿没有再回答。

“你不找她了?” “是。

” “为什么?!”胡琳愤怒地大喊。

林向屿淡淡地望了胡琳一眼:“作出离开这个决定的人是胡桃,这是她的决定,她的人生。

” 她那仓皇的前半生,为母亲活,为林向屿活,甚至为了胡琳为了胡近而活,又可曾真的,为自己活过? “为什么?”胡琳不可思议地看着他,“就因为这样,所以你说放手就放手?哪怕下半辈子,再也见不到她?” “原来如此,林向屿,我真是看错你了!我姐走了,你觉得自己终于甩掉了一个包袱!对不对?又不是你赶她走的,她是死是活和你没关系,对不对?你已经仁至义尽了,对不对?再没有人可以来指责、道德捆绑你了,对不对?!” 胡琳怒极反笑:“就因为……你从来没有爱过她?” 胡琳太过愤怒和伤心,以至于没有看到,林向屿垂下的手握成拳头,青筋暴突。

他的脑海里,回想起胡近和自己的对话—— “你的人生不能没有她,所以你要以爱的名义将她捆绑在身边,相互折磨、相互纠缠,把彼此最后的爱意都磨得一干二净?哪怕她再也不会快乐?” 胡近继续说:“我听胡桃说,你学的是海洋生物保护,每次提起你,她总是两眼发光,自豪骄傲的。

” “那么年轻人,你告诉我,什么是爱?” 林向屿沉默以对。

胡近轻轻“呵”了一声,像是轻蔑,又像是嘲弄。

“爱是把飞鹰还给天空,把犀牛还给草原,把鲸鱼还给海洋——把自由,还给爱人。

” “放手吧,”胡近拍了拍林向屿的肩膀,“桃花笑春风,就让她随着风,去到她想要去的地方吧。

” 起风了。

短暂的沉默后,林向屿才慢慢将手放开,像是排出了心中戾气。

他身心俱疲,强忍住心中巨大的痛苦,轻轻地说:“胡琳,算了吧。

” 如果她能放下一切,平安快乐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那么他的余生,即使再也不能见到她,也是值得的。

8. 胡桃走后,林向屿搬入了他在市中心买给她的LOFT公寓。

她的东西都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他只带了一台电脑和一些换洗的衣服。

林向屿搬家的事,谁也不知道。

他放下行李,在沙发里坐了一会儿,然后煮了一碗面,热气腾腾的,端上饭桌却让人没有了胃口。

胡桃卧室的书桌上摆着一个护身符,是当年他在峨眉山金顶给她求来的,她说过,她永远不会摘下来。

还有一个硬皮的记事本,翻开来,第一页用黑色记号笔写着“生日快乐!”,右下角有个大大的笑脸。

里面每一页都画了一只Q版的海洋生物,旁边写着一些相关资料,学名、分布、主要生活海域、种属和简单的描述。

记事本的最后,是他高中时候的学生证,那时候他眉目清秀,一脸青涩,呆呆地对着镜头,剑眉斜飞。

学生证的边缘已经卷起来,毕竟是许多年前的东西了,上面的字迹都褪了色,却看得出一直被她好生珍藏着。

就像她被时光酝酿成美酒的心事。

林向屿单手撑着桌面,心痛如绞。

那年月有多好,怎么再也找不到。

雨水打在窗户上,哗啦哗啦,倒像是敲门的声音。

“胡桃,”他对着空气轻声问,“是你吗?” “胡桃。

” “胡桃。

” 你在哪里? 你去了哪里? 男人捂住眼睛,靠着空荡荡的墙,竟然落下泪来。

一滴两滴,吧嗒吧嗒,就像是琥珀,跌碎在大地之上,除了胡桃,再也没有人能够懂得这样的伤悲。

他和她纠缠在一起的生命,大把大把,却终于这样褪了色。

胡桃胡桃,他竟然再不知道她身在何方,是生是死。

——如果我死了,你会不会哭? ——我不会。

我陪你一起死。

她在他的生命里待了十五年。

十五年来,她戴他送的发夹,将他的字迹模仿得惟妙惟肖,他带着她奔跑过大雨倾盆的街,站十几个小时的火车去看她。

他们喝过同一瓶水,通过或长或短的信,他发着高烧依然能背出她的电话,她帮他将衣袖妥帖地挽起,他们在KTV昏暗的灯光下对唱过情歌。

他用第一份薪水为她买了双高跟鞋,她会做他所有爱吃的菜。

高中的时候他们一起看过一场电影,情节早已模糊,他只记得其中有句台词——Lovemeansneverhavingtosayyou'resorry. 她曾经紧紧将他抱住,泪水浸湿了他的一生。

她是他的空气,久了,久了,竟然忘记了是在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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