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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过去了。
晚上,台北是一个夜的城市,华灯初上,西门町车水马龙,人潮汹涌。
霓虹灯到处闪烁,明明灭灭,红红绿绿,燃亮了夜。
小吃馆,大餐厅,人头攒动,闹活了夜。
歌台舞榭,管弦笙歌,舞影缤纷,唱醒了夜。
这样的夜,是人类寻欢作乐的时候。
这样的夜,是人类找寻温馨与麻醉的时候。
这样的夜,是属于所有大都市的,是属于所有人类的。
在靠近西门町的外围,这家名叫“蓝风”的舞厅,只是一家中型的舞厅,不能算最大的,却也不是最小的。
一组十人的小乐队,正在奏着一支探戈舞曲,音乐声活跃地跳动在夜色里,屋顶悬着的一盏多面的圆球,正缓缓地旋转着,折射了满厅五颜六色的光点。
大厅中,灯光是幽暗的、轻柔的,时而蓝,时而红,时而绿,时而杂色并陈。
舞池边上,一个个的小桌子,桌上都有个小小的烛杯,里面燃着一朵小小的烛焰。
舞客舞女,川流不息地在桌边走动,酒香人影,歌声语声。
这儿的夜,是“半醉”的。
碧菡穿着一件翠绿色的旗袍,项间有一串发亮的项链,耳朵上也垂着同样式的亮耳环。
正和一个胖胖的中年舞客在酣舞着。
那舞客的探戈跳得相当纯熟,碧菡却跟得更加熟练。
记得三个月前,初来的时候,她甚至不会跳华尔兹。
可是,现在,伦巴、恰恰、吉特巴、灵魂舞、马舞、曼波、森巴……都已经难不倒她了,人类有适应的本能,有学习的本能。
三个月以来,她已从一个嫩秧秧的小舞女,变成这儿有名的“冰山美人”。
“冰山美人”这外号是陈元给她加的,陈元是这里的一个驻唱男歌星,事实上,他只是一个孩子,刚刚从大学毕业,受完军训。
什么事不好做,却在舞厅里唱起歌来了。
当碧菡问他的时候,他耸耸肩,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说: “我爱唱歌,怎么办?” “去学音乐。
” “我不爱学音乐,我只爱唱歌,唱流行歌,唱热门歌,唱民谣,唱——我的故事。
” 他的故事?碧菡叹息,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故事。
在舞厅里你不要去探求。
舞客们来寻求安慰,因为家里没有温暖,舞女们货腰为生,因为种种辛酸。
不,在这儿你不要去探求别人的秘密,你只能满足别人的欢乐。
冰山美人!这外号是因为她永远拒绝和客人“吃消夜”而起的。
陈元曾经对她瞪着眼睛说: “你以为你做了多高尚的职业?你以为来这儿的客人仅仅要跳舞?你知不知道你那见了鬼的‘洁身自好’只让你损失一大笔财路,除此而外,没有丝毫好处!别人并不会因此而把你看得高贵了!”“我并不要别人把我看得高贵,”她轻声说,无奈地微笑着,“已经走入这一行,还谈什么高贵!”她转动着手里的小酒杯,“我这样做,只为了我自己的良心,和……”她默然不语,酒香雾气里,浮起的是高皓天的脸庞。
“为了你那个该死的男朋友!”陈元叫着说,对她摇摇头,“曼妮,你是个傻瓜!” 曼妮是她在这儿的名字,舞厅老板帮她取的,多俗气的名字,但是,叫什么名字都一样,那只是一个代号而已。
她不在乎,一个出卖欢笑的女人,还在乎名字吗?她已经没有名字了。
多年多年以前,她叫作俞碧菡。
在她走进蓝风来以前,她已经把那个名字埋在地底层去了。
探戈舞曲完了,她跟着胖子回到桌上,胖子也并不叫胖子,他姓吴,大家叫他吴老板,是个菲律宾华侨,也是这儿的常客。
当他第一次发现碧菡的时候,他就着了迷,他称她为“小仙女”,说她周身没有一点儿人间俗气。
他为她大把大把地花钱,一夜买她一百个钟点,希望有一天,金钱的力量,能够终于买到她的一点儿“俗气”,人类,就是这么矛盾的。
陈元上台去唱起歌来了,仍然是那支“他的歌”——《一个小女孩》。
他穿着一身咖啡色的衣服,脖子上系着一条咖啡色的领巾,虽然是晚上,他仍然习惯性地戴着一副淡淡的墨镜,他说那是他的“保护色”。
他拿着麦克风,浑身都是一股满不在乎和吊儿郎当的气质。
他用他那低沉的嗓音,忧郁地唱着那支——《一个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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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支歌她已经听了不知道多少次了,因为陈元每晚都要唱它。
她还记得她刚来蓝风的时候,那个年轻的、不会笑的孩子,陈元,就吸引了她的注意,因为他总在唱这支歌。
然后,有一夜,外面下着倾盆大雨,舞厅里的生意清淡,陈元坐到她身边来,他们一起喝了一点酒,两人都有点儿薄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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