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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大一块银子。
”两指捻起比指甲盖还小的银粒,紫袍公子感叹:“姑娘好生大方。
” 玖珠也舍不得银粒子,可谁叫她没带铜板出门呢。
“小意思。
”强忍着心疼,玖珠扭头不去看对方指尖的银粒:“这是给蛐蛐的丧葬费。
” 紫袍公子随侍捧蛐蛐笼的手,在微微颤抖。
但他是敬业的王府随侍,绝对不能在主子没开口之前,露出任何情绪。
“行吧。
”紫袍公子把碎银粒随意揣进腰间:“依姑娘的意,我一定会让常胜将军风光大葬。
” “那个……”玖珠朝紫袍公子福身行礼致歉:“对不住。
” 虽不是有意,但这蛐蛐确实被她不小心捏死了。
怪她见的世面少,不知道京城里的人,会专门养蛐蛐当宠物。
“罢了。
”紫袍公子翻身上马,接过随侍递来的马鞭:“本就是会死的玩意儿。
” 他扬起马鞭欲走,忽地转头看着玖珠鬓边的金枝缠花钗:“你是哪家姑娘,我以前不曾见过你。
” 玖珠乌溜溜的眼睛看着紫袍公子,磨蹭着小碎步,退到自家马车边。
京城里男孩子怎么回事,一言不合就问女孩子姓甚名谁? 注意到小姑娘的动作,紫袍公子轻啧一声,这谁家养出来的小姑娘,天真成这样。
待日后嫁了人,还不得被婆家人欺负成包子? 玖珠见紫袍公子也用“兔子即将被烧烤”的眼神看她一眼后,才挥鞭离开,终于确定了一件事。
有问题的不是她,是整个京城的人。
“妹妹。
”明存甫抱着几本书过来:“走,我们回家。
” “嗯。
” 坐上马车,玖珠捂着荷包心疼:“六哥,我刚才不小心捏死了别人家的蛐蛐,陪了一笔丧葬费。
” “什么蛐蛐?”明存甫知道京城一些纨绔子弟,喜欢养蛐蛐,以斗蛐蛐为乐。
“主人叫它常胜将军。
” “什么?”原本还懒洋洋地明存甫瞬间坐直腰杆:“常胜将军?” 整个京城,除了荒唐的宸王,谁还敢给蛐蛐取这种名字? “赔、赔了多少?”他咽了咽干涩的喉咙。
“赔了这么大一块银粒呢。
”玖珠伸出自己的小拇指,比了指甲一半的距离。
明存甫瞬间松了口气,这么便宜,肯定不是宸王的常胜将军。
据传宸王花了近百金买下一只蛐蛐,还为它取名常胜将军。
如果真是这位殿下的蛐蛐,妹妹身上那点银子,可能只够葬蛐蛐几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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