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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这段时间,李虹君跟孟听雨也成为了朋友,便亲近的调侃道:“老天爷当然喜欢你啊,给了你这样漂亮的外表,还给了你聪明的头脑以及一双巧夺天工的妙手。
” “巧夺天工?”孟听雨被逗笑,“过分夸张了啊!!” 李虹君挽着她的手,“我觉得一点儿都不夸张,你就是很棒很厉害啊。
” * 与此同时,徐朝宗回到宿舍。
他要回自己的床铺,就会经过盛韬的床。
除非是他瞎了,不然一眼就能看到被盛韬放在书桌上的钥匙扣。
多亏了盛韬如此张扬炫耀,最近他的阈值提高。
至少看到这个钥匙扣时,他尽管还是会不愉快,但也不会脸色阴沉到好像别人偷了他的宝贝。
当然,尽管如此,他还是觉得,盛韬这个钥匙扣就是偷来的。
不过。
他这样想,送出这个钥匙扣的人,并不是他认识的那个孟听雨,现在的孟听雨充其量只是一个陌生人而已。
他何必生气,何必跟一个无知的小偷较真,显得自己也愚蠢幼稚。
盛韬坐在书桌前噼里啪啦的在打字。
键盘声音清脆。
整个寝室都萦绕着这声音。
殷明晚上通宵上网,白天才回来补眠,被这键盘声吵得不行,宛如诈尸一般,从床铺上探出头来,有气无力地说:“我说韬哥,你是不是在跟人网恋啊??” 盛韬回头,没好气地纠正,“滚。
”??? 然后炫耀似的说道:“我有女朋友我恋个什么?别败坏我的名声。
” 元旦那天他跟孟听雨正式确定了恋爱关系。
想起那天,他还是心情很好,原来真正完美的告白,并不需要提前酝酿,也不需要群众的打气,更不需要准备太多惊喜。
他也没藏着,没几天大家都知道他有了女朋友。
殷明切了一声,“那你天天跟谁聊天呢?从我回来到现在,你的键盘就没休息过,噼里啪啦噼里啪啦,吵得我都没办法睡觉!” 徐朝宗面无表情地坐在书桌前。
他很想隔绝掉这些没有丝毫营养的无聊对话。
多听一句都是在折磨耳朵。
可那些讨人厌的话语还是钻入到他的耳朵里 “跟粉丝后援会的人聊。
哎,我这个月不是要跟听雨看演唱会么,最近她也挺忙,我又没看演唱会的经验,想给她一个好的体验,总不能什么都不懂吧?你不知道,这里面事儿可多,她很期待这次的演唱会,那我身为男朋友当然要做足了功课,不然到体育馆了,这也不会那也不懂,多影响她的心情。
” 殷明缓缓地竖起大拇指,“韬哥你牛逼,我服了,真的服了。
咱要是你有这份心,早就脱单了。
” 大家都不得不服,盛韬在谈恋爱在对待女朋友这件事上,比起同龄人更体贴也更周到。
也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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