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9章 水上宫殿?(2/3)

着篮子开始摘黄瓜。

这小正太是个完美主义者,非得摘那种水嫩嫩大小刚好的黄瓜。

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清宁宫。

赵玄樱在几个老嬷嬷陪同下出来散步的时候,就看到居然有个孩子在她地里摘黄瓜。

她这清宁宫统管三宫六院,平时还真没有人敢来。

不由得走过去,问道,“你是谁家小孩,怎么跑这里来了?” 知墨规规矩矩的行了个礼,“我是小圣人的书童知墨,我们小圣人要吃拍黄瓜,我来摘些黄瓜回去。

” 赵玄樱:“……” 拍黄瓜是什么 或许是知墨这么点大又乖巧的小孩子没有什么危险性,不由得说道,“你会做那什么拍黄瓜?” 知墨点点头,他看他娘做了好几次,他自己还做给小板凳他们吃过。

刚才路过大蒜辣椒地的时候,佐料他也拔了点,都装他的篮子里面。

稀里糊涂的,知墨居然进了清宁宫,开始给赵玄樱做拍黄瓜了。

他也有点懵,都不知道怎么就这样了。

赵玄樱吃着拍黄瓜的时候,也被这口感征服了,她以前只是时不时摘一些小黄瓜吃吃,觉得特别清脆,没想到还能这么吃。

为了感谢知墨的拍黄瓜,赵玄樱还专门请知墨吃西瓜。

“好吃么?” 结果知墨吃了几口就不吃了,摇了摇头,“没有我们小圣人种的好吃,不够甜。

” 这娃老实。

赵玄樱一愣,她觉得非常好吃啊,最近天气热,她最喜欢的就是吃西瓜了。

让人送走了知墨后,赵玄樱一直有些介怀知墨说她种的西瓜不好吃。

但小孩子应该不会说假话,唤来一个嬷嬷,“你去外面摘两个大的西瓜回来。

” 其实她种的西瓜还真没别人种的好吃,周复礼那群学生种的西瓜可都是在他的监督下种出来的。

等赵玄樱吃到新西瓜的时候,果然不说话了,她原本以为都一个味,可别人种的这个,也甜太多了。

等司马煜从匠作司回到宫里的时候,就看到司马荷华正在地上打滚,哭得洼洼的,身上滚了一地的灰尘,像个皮球一样,估计今天这里都不用打扫。

“我的西瓜被人偷了,我地里最大的两个西瓜。

” 他天天拉着人去看他的大西瓜,结果今天他去看的时候,就剩下两个还在冒浆的蒂了。

当时司马荷华就开始在地上滚了,他这是从地里一直滚回来的,哭得那个伤心。

司马煜脸也黑了,那两个大西瓜他知道啊,本就是他和司马荷华一起种的地里面的。

他都舍不得吃,看着实在太喜人了。

结果就这么被偷了? 在皇宫之中,居然有人敢偷他的西瓜? 然后两人眼睛都绿了的到处抓贼,看见人都觉得有嫌疑。

当然他们是不敢去清宁宫的。

第二天,赵玄樱又想吃西瓜了,昨天那西瓜实在是让人念念不忘,叫来老嬷嬷让出去摘西瓜回来。

结果老嬷嬷尴尬了,“昨天我们摘的西瓜是陛下的,陛下昨晚上闹了一宿。

” 赵玄樱:“……” 好死不死,怎么摘到他的了。

这要是被人知道,她这脸可望哪里搁。

她堂堂太后,摘宫里一个西瓜,那是名正言顺,可偏偏…… 赵玄樱想了想,“至勤殿也有赵氏子弟吧,以后问清楚了,摘他们地里面的。

” 这事儿办得。

老嬷嬷还真没有说错,司马煜和司马荷华还真差点将皇宫闹翻了。

在皇宫偷东西,这事儿可大可小。

可找了半天,两人都没有抓到小偷。

然后两人眼睛绿汪汪地看向了清宁宫:“该不会……” 他们连隆庆殿都问过了,都没有结果,现在就只剩下清宁宫。

司马煜瞪着司马荷华,“你去。

” 司马荷华小身板一挺,他去就他去,谁也不能偷了他的西瓜,那可是他种了一年种出来的最大的两个西瓜。

只是吧,司马荷华挺着腰杆还没有走进清宁宫,就哆嗦着跑了回来。

刚才他看到太后一手拿着一把剑,刷刷刷在一个木头人身上戳了几下,然后那木头人脑袋都掉了。

太可怕了,他还是一个小孩子,会被吓尿的。

最后,两西瓜也成了无头公案。

接下来的日子,周复礼这些学生每天来至勤殿都会带上一个篮子,每天下学后都会在他们地里摘些瓜果回去。

遇到西瓜熟了,还得抱老大一个西瓜回去。

但就算这样,他们也吃不完。

愁人。

黄瓜和丝瓜老了还可以留来做种子。

可西瓜熟得厉害了就会变沙,变得不好吃。

以前吃西瓜还用刀切块,现在他们吃西瓜都是一人抱一个,用勺子挖着吃。

还有那些土豆和麦子,以前种的时候还不觉得,现在收成起来,突然就发现居然种了这么多。

这几天连其他大学宗的课都不上了,全都在收割粮食,连宫里的小公公小宫娥全都发动了起来。

至于多出来的西瓜,给那些老官儿挨家挨户送呗,用来卖钱倒还不至于,瓜籽给他们留着就行。

一时间,洛阳功勋家里,都流行起了吃西瓜,也在炎炎夏日感觉到了这西瓜的好处。

朝廷还专门准备留地出来培育西瓜了,就在周复礼那个别院的村子。

以后连村子都被改名成了西瓜村,西瓜成了那里最大的特色。

那些土豆和麦子也全收藏了起来,等待明年变成种子,扩大耕种。

等忙完这些,才算告一段落。

而周复礼和司马煜也没有闲着,天天往那处边院跑。

匠作司甚至在那里建了一个工地,用来造船的,就是每天往返洛阳实在是有些费时间和颠簸。

洛阳城中还发生了一件大事,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一个个挑着担子,叫卖着“麦芽糖”的汉子开始走家穿巷。

糖? 等大家发现居然是又甜又黏牙,而且不知道比其他糖便宜多少倍的糖的时候,整个洛阳都疯狂了。

家家户户每天都守着买糖吃。

以前吃不起,现在能了啊,不是他们突然富裕了,而是糖的价格突然到了他们可以接受的地步。

特别是小孩子,还跟在挑担子的汉子后面一直跑,热闹无比。

周复礼还是和司马鹿鸣见了一面,不过这一次司马煜也在。

就在金殿的门口。

司马煜阴着个脸,他倒要看看以前这两死不要脸的是怎么聊天的。

当着他的面,还不信能聊出朵花儿来。

司马鹿鸣看上去就比较光明磊落了,就在这金殿大门口,一副坦荡荡的样子。

司马鹿鸣说道,“上次在老师这里得了糖的配方,倒是忘记了问老师是否需要什么?” 周复礼瞟了一眼司马煜,看看别人,再看看你自己,得了那么多好处,也没有想过回报一二。

周复礼想说,分他几成利就行,但实在开不了口,哎。

见周复礼没有说话,司马鹿鸣有道,“学生见老师经常奔波于洛阳和那处别院,期间道路颠簸,不如就让学生来修这条路吧,也方便了百姓。

” 周复礼都愣了一下,这修路花费得不是一星半点,哪怕是卖糖,一时半会儿也不可能赚这么多钱。

这个司马鹿鸣,还真是好大的手笔。

或许他看重的也不仅仅是眼前的利益。

这样的人,天生就如同掌权者。

周复礼想了想,“如此也好。

” 毕竟配方是他的。

洛阳离他那别院其实不远,主要是路太难走,马车难行,如果有了好点的路,哪怕从别院出发去上朝,都不会晚。

等司马鹿鸣走后,司马煜酸酸的说道,“我也可以帮你修路。

” 周复礼,“你有钱吗?” 司马煜脸都黑了,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你要是将糖的配方给我,我也能修得起路。

” 这娃还惦记着糖,估计是没那机会了。

司马煜想着,司马鹿鸣也太会献殷勤了,非奸即盗,关键是周复礼看上去居然还挺喜欢。

呵,他才不稀罕。

然后偷偷靠近周复礼身边,“周复礼,其实我也收藏了不少好东西,你要不要去看看看上啥我给你啥。

” 周复礼看了一眼司马煜,也不知道等他长大以后,等他真正坐稳那位置以后,还能不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年少之时的话,终归是当不得真的。

司马鹿鸣和司马煜比起来,明显司马鹿鸣要沉稳老练得多,但有太多的东西让周复礼看不透了,面对司马鹿鸣,周复礼就如同隔着一层面纱在看人,永远只能看到一个最完美的翩翩公子。

而完美有时候本来就是最恐怖的,比如他自己。

倒是司马煜,虽然脾气差得跟二狗子一样,但至少能让他感觉到一点年少的赤诚。

周复礼摇了摇头,他知道,光靠这一点赤城就将生命交付给对方,还不够。

现在司马煜处在人生的低谷,对他产生了一点依赖,但等他走出低谷的时候,人在不同的境地,想法就会完全不同。

周复礼不敢赌。

只是,不做出选择,也未必是好事,失去的或许会更多。

接下来,周复礼,还有司马煜,以及他的那些学生就忙起来了。

司马鹿鸣也按照他的承诺,开始修路。

周复礼要制造的是铁船。

吃水深,载货重,运行稳定。

大晋现在的船就是因为船体太轻,不能长时间在河中远行。

都说破船都有三千钉,铁船就需要用到更多的铁了。

这得文书一件件通达,不过有司马煜在从中传达消息,老皇帝那里通过也不难。

也没人担心,制造一艘船的用铁就能武装出来个什么。

期间也发生了不少事情,比如周复礼送了小板凳他们一人一只鸭子,让他们带回家自己养,下了蛋他们家人也可以吃。

小板凳他们抱着鸭子,笑得跟朵花儿一样。

“我们赶鸭子捉蝗虫,洛阳县衙还给我们奖赏了,这么大一块银子,我娘说留着给我娶媳妇。

”小板凳笑眯眯的。

铁蛋也道,“我姐姐嫁给了临村,临村的人可高兴了,因为他们都知道我被洛阳县令奖赏了,我娘专门说给他们听的,我娘说这样他们就不敢欺负我姐姐。

” 还有就是,秋天之后,朝廷各地方都收到了老大一群鸭子,算是给国库增收了。

大辽人也陆陆续续又来了好几次,每次都是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七零离婚过小日子

姜芸穿成一本虐恋小说中双男主的亲妈,哥哥是黑化男主,弟弟是白衣天使,最后一死一疯。 姜芸:?????还好,他们现在只是缺爱的萌萌小包子。 至于抛妻弃子的渣男,想逼她转嫁小叔子的婆家? 姜芸:离婚!踹渣男!保儿保命远离女主! 文案二: 离婚后渣前夫大言不惭:姜芸离了我就不能活! 结果眼睁睁看着姜芸带着崽崽们种田致富,日子越过越幸福~~~ 更可气的是,优质男们络绎不绝地想给他儿子当爹,开大卡车/

结婚之后我终于吃饱了

云子宿什么都好,乖巧老实,任人宰割,花瓶一个。 就有一点:吃得太多。 家里人算计完了他父母的遗产,就把他打包嫁给了韩家那位阴气沉沉、克妻克亲、三年必死的韩大少。 别人见了韩大少恨不得绕着走,只有云子宿,他第一次见到韩大少眼睛就亮了。 这人身上有他最喜欢的诱人香气! 饿了三百多年的云子宿终于能吃饱了,为了长远的可持续发展,他决定帮对方活得久一点。 结果他帮着帮着却发现对方活过的时间好像比他还/

豪门养女只想学习[穿书]

柏泠生病早逝,却穿进了一本豪门宠文中,成为豪门苏家的养女。 大哥是女主的忠情舔狗,二哥是女主的蓝颜知己,妹妹是女主的狗腿小跟班,小弟也每天追在女主身后喊着仙女姐姐。 而原主却画风突兀,作为炮灰反派,一路高开低走,下场凄惨。 看着面前的一滩浑水,柏泠转身就走 是学习系统发布的任务不够多, 还是奖励不够香? 请诸位继续自娱自乐,本演恕不奉陪~ --- 学习系统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柏泠为了/

凶猛道侣也重生了

陆水身为陆家唯一男丁,今天接到了族里大佬的命令:前往慕家退婚。 听说慕家天之娇女一夜间修为尽失沦为废物,导致陆家大佬非常不满,欲要退婚,另寻婚选。 普普通通的陆水没有拒绝。 而当陆水来到慕家见到未婚妻的时候,懵逼了,原来这个上一世凶猛又不和的妻子也重生了。 /

宇宙第一幼稚园

开局一个破烂幼稚园,升级全靠毛绒绒! 一觉醒来就是三千年后,被判定为黑户的许秋被流放到一颗什么都没有的荒星 荒星上唯一的建筑,就是一个破破烂烂的幼稚园 里头的幼崽都是各大星球送过来的危险分子 她只需要在幼稚园服役一年,就能获得星际公民的身份 虽然荒星什么都没有,但是不要紧,她的系统商城跟着她一起穿来了 只要把幼崽养大,她就能够获得一批新的幼崽 许秋:不管是什么奇形怪状的幼崽,只要是毛绒绒,/

史上第一混搭

人家穿越,我还是只能被穿越 人家泡妞,我还是只能被妞 在我的龙门客栈里,我接待了老槐树精、女鬼、神兽混血儿、冒牌茅山道士等人,发生了一连串让人忍俊不禁的故事 本书恶搞气氛浓重,修真、穿越、都市、爱情一个也不能少。所以名之以史上第一混搭 注:1,非吃老本作品。 2,本文系纪实文学,口述:龙羊羊,笔录:张小花。 /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