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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啦,还有一个性情怪异,“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不肖,说不得善,说不得恶……”(十九回脂评)的贾宝玉啦,等等等等,那虽是我虚构的,但其中却包含着许多实实在在的真事和真情实感。
我虽没有亲自经历过,却又的确有人曾经历过,比如我奶奶、家人,还有一些有过类似经历的人。
他们给我提供了极丰富的创作素材,没有这些素材,我的《红楼梦》就写不成。
我是在许多以往故事的基础上,经过选择、提炼、想象后才写出来的。
所以我虚拟了一个原始作者石头,说此书就是他“亲自经历的一段陈迹故事”,只不过经我之手,花十年工夫,反复“披阅”(酝酿、构思),大加“增删”而已。
我这番虚拟的用意,难道不好理解吗? 第六章 曹雪芹在黄叶村著书了吗? 曹雪芹晚年在北京西山黄叶村著书,这好像没有什么疑问,还有画家专就此题材作过《黄叶村著书图》的画,怎么现在却提出疑问来了呢? 我不是故意要标新立异,不过是尊重事实而已。
在我看来,曹雪芹确实没有在黄叶村著书,尤其是没有在黄叶村继续写《红楼梦》。
《红楼梦》已在雪芹迁往西郊前写成了,还写什么呢? 一、“不如著书黄叶村”释 乾隆甲戌(1754)“抄阅再评”的书上已说“增删五次”,若非先有全稿,如何计算几易其稿?这一点前面已说过。
何况,脂评不但多次提到书“末回”《警幻情榜》,对小说重要人物在八十回后的遭遇、结局,也几乎都提到过(这才使红学中的“探佚学”有可能盛行),这还能说没有全稿吗?只有这些书稿,全部交付给整理者,让批书人读到全稿(至少脂砚斋是读过全稿的),才有可能在书稿上加批,说后来如何如何。
甲戌以后书稿,始终在畸笏、脂砚等人手中誊清、核对或再加批,是有大量证据的。
曹雪芹既已交出全稿,就只能等待他们批好、誊抄好,返还给他,他才能去做最后一道扫尾工序,这不是明明白白的道理吗?我们不能先抱胡适那样的成见,说是“如果甲戌以前雪芹已成八十回(按:我说的是‘全稿’),那么,从甲戌到壬年(除夕),这九年之中雪芹做的是什么书”这样一个前提,就硬塞给没有再写书的雪芹去写书的任务,并由此做出一系列错误的判断。
雪芹最后十年左右迁居西郊某山村后,吟诗、作画、出游、访友、饮酒、哭歌、高谈、题壁、留僧舍、悲遇合、举家食粥、白眼向人等等,都可以一一找到资料依据,惟独找不到一点著书、改稿的迹象。
脂评中虽有“书未成”、“此回未成”等等的话,但都不是他一直在写书而来不及写成的证据。
那只是表示书稿残缺后,没有去补成它,遂使这些耗费半生心血写成的文字,最终却不能成书的憾恨。
曹雪芹晚年生活贫困,所谓“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阿谁买与猪肝食?日望西山餐暮霞”(敦城《赠曹雪芹》)。
所以,赊欠、求援、告贷、牢骚,甚至得看人脸色,就为作“稻粱谋”,解决小家庭的生计问题,实在都在情理之中,也是十分现实的。
这才有好友敦诚《寄怀曹雪芹》诗中的话: 劝君莫弹食客铗,劝君莫叩富儿门; 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
用今天的话来说,大概可以是:我劝老兄不必依附别人,为不被重视而发牢骚,也不要去敲富贵人家的门,去寻求资助;他们给你一点残羹冷菜吃,还摆出一副有恩于你的脸色来给你看,依我想来,倒不如安心于黄叶村的贫居生活,依旧著著书更好些。
很显然,这是对友人的规劝和慰勉,希望他虽僻居山村,生活艰苦,仍能安贫守静,继续像从前那样写写书。
所以“著书黄叶村”不是雪芹生活状态的客观描述,而仅仅是对好友的一种期望。
我们不能不顾这四句诗中前三句和末句表示劝勉的“不如”二字,而断章取义地只说“著书黄叶村”,因为这样去头地引用,很像是故意以假象示人,让人信以为真。
1999年6月初,我与友人们访问了当年雍正发还给曹赡养“两世孀妇”的崇文门外蒜市口“十七间半”老宅(今已拆毁,开了大马路)。
我想,这里是有清档案可查的确确实实的曹雪芹故居。
雪芹从幼年随家自南京回到北京后,就住在这儿。
到他三十岁左右独自迁往西郊某山村居住前,是否还搬到别的地方去过,因资料缺乏,难以推断。
《红楼梦》的创作既开始甚早,作者还不满二十岁,必定还住在这里。
所以,我十分感慨地写了一首小诗说: 曹家余此宅,春梦了无痕。
泣血书成后,独迁黄叶村。
二、雪芹晚年并未著书改稿 说曹雪芹晚年没有继续写小说,也没有对书稿再进行加工修改,主要还是从此书版本研究中得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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