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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地荒(1/3)

{叁}地荒 这世间的一切都是守恒的,爱也是。

楔子 深夜,手术室。

“病人心肌颤动,心律失常!”护士焦虑地盯着心电图。

“准备心电复苏!除颤器!”主治医师伸手接过除颤器,额头上沁出的一层细汗被身边的护士迅速擦掉。

“心肺复苏!第一次电击!200J!”主治医师深吸一口气,迅速将手中的高压除颤器摁在了病人的胸口。

瞬间,瘦小的身体像是被人凭空拉起般,在空中停滞,短暂的一秒,迅速又回落至手术台。

“心律异常!未恢复!”护士及时回馈信息。

“心肺复苏!第二次电击!提高到300J!”主治医生大声说,高压除颤器再一次瞬间拉起瘦小的身体。

“心律未恢复!”护士深呼吸,强压着剧烈起伏的胸口。

“心肺复苏!第三次电击!360J!”主治医生的眉头拧在了一起。

“心律未恢复!心律……心律停滞!”护士喊道。

“肾上腺素!”主治医生伸出手,一根针管被放进他的手里,紧接着针管扎入病人已经僵硬的身体里。

主治医生甚至觉得,病人的肌肉已经僵硬了,他怀疑扎入病人体内的针头已经被折断在肌肉里。

“心律依旧停滞!”护士呆呆地看着医生。

“准备第四次电击!”主治医生大声说。

手术室里响起刺耳尖啸的心电图停滞的长鸣声,所有的人这一次没有看向病人,而是盯着那台冰冷的机器。

每个人都知道,这声长鸣意味着什么。

有人长长地叹了口气,站在手术台旁边一直焦虑地盯着心电图的小护士才来医院实习不到一周,此刻终于没忍住,哭了出来。

主治医生发现直到此刻他才有机会看清躺在手术台上的病人。

一个瘦弱的小女孩,紧紧咬着紫青的嘴唇,额前的刘海全被汗水打湿了,在小姑娘的胸前和后背,有一大片烧伤留下的疤痕。

床头的病历本上写着她只有十岁,因多年前烧伤后遗症,心肺功能严重受损……他也有一个女儿,今年也才十岁。

主治医生看了一眼紧闭的手术室玻璃门,在那道门后,有一个母亲,正在等待着她女儿的消息…… 手术室的房门被推开了,医院走廊里传出女人歇斯底里的哭泣声。

手术室空无一人,安静得仿佛杳无人烟的深海。

角落里的布帘映着两道黑影,一高一矮两个人看着病床上的小女孩。

高个子看上去丰神俊秀,侧颜在黑暗中自带月光柔和效果,真是帅得人神共愤。

“就是她了。

” “什么?”低个子少年迷茫地看看面前的小女孩,又抬头看看身边的高个子男人,一副快点带我离开这个鬼地方的表情。

“真是健忘,我说对了吧,地荒是不能离开自己出生的地方的,否则就会失去从前的记忆。

”男人撇撇嘴。

“什么?”少年继续迷茫。

“没什么没什么,总之,你求我带你来找她,现在你找到了,我们两清了,我也该走了。

”男人说着整个身体就开始虚化,顺便把身边的少年的手放在了手术台上的小女孩的手心。

黑暗中一道微弱的白光自少年掌心溢出,流淌进女孩的身体。

“你在干什么?!这可是我的灵力啊!怎么能随便给……”少年简直要哭了,他看上去也不过十多岁,长得倒是挺水灵的,就是一头白发在黑暗中特别显眼。

“别啰唆,照顾好她!”男人在少年头上敲一棒槌,“这可是你求我帮你的!不准反悔!再说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你马上就成为本地土地爷了,做点好事也是你的职责所在。

” 少年捂着脑袋委屈地撇着嘴巴:“你谁啊!另外什么土地爷啊?” 已虚幻至七八成的透明男人扶额:“真是忘得够快的……好了好了,我就住药斋,有事儿打我电话。

我电话是,1868746……啊!她醒了!” 少年顺着男人所指的方向看了一眼,一个小女孩正坐在他面前,瞪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看着他。

据后来值班的护士回忆,当夜医院被这两个人此起彼伏的“妈呀鬼呀”“你才是鬼你全家都是鬼”等等各种鬼哭狼嚎充斥,直接导致当晚医院十分钟以内被自动清空,甚至肝癌晚期只剩一口气的王大爷都被他们吓得猴急地飞奔出医院…… 1 少年站在门口,欣喜若狂地看着面前的三个人:“和我一样漂亮的银发!”少年指着三人中的一位,被他指着的那一位银发小屁孩立刻嘚瑟地甩了甩乱糟糟的银发。

“还有一对狗不狗猫不猫的小耳朵!一定是冬荨小老弟了!”少年肯定地说。

冬荨继续僵硬地甩着头发,黑着脸看着面前的少年,一副你过来我保证不打死你的表情。

少年开心地拍了一下冬荨的肩膀,转脸又看着另外一边的身材颀长的男人:“长得和我一样玉树临风!”从编织袋包围圈中突围而出的男人立刻挺直了背,掸了掸白衬衫上的灰尘。

“身上又驼着三个人的行李,一副万年苦力的样子,一定是管家了!”少年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

管家别过脸去紧了紧自己身上的编织袋,里面装着三个人的被子。

虽然只是来住几天提前体验下居住环境,但管家还是固执地带来了洁癖三人组的被子枕头以及毯子。

说实在话,他就应该按照阿碧的意思找搬家公司!为了省两百块他也是蛮拼的…… “和我一样仙!还有……”少年惊喜地看着三人中的女人。

“呃,我是子碧,你们东家呢?”子碧立刻打断了少年,问。

“东家出去了,不过各位放心,有我阿荒在,保证各位有求必应!”少年说着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三个人紧随其后入得庭院里来。

这座庭院位于市中心的一处公园的角落,典型的四合院格局,院落里银杏树枝叶繁茂,阳光碎了一地,院中一口天井,送来丝丝凉意。

这院落本是一韩国艺人休养用的,前几年才卖给现在的主人,这主人便在此开了一家药店,名为药斋。

开业当天子碧也曾道贺,只是没想到再次叨扰,已是几年后的今天。

若不是眼看着秋天就要过去,冬天即将来临,越发接近把浮屠船交出去的日子,阿碧也不会拖家带口地带着冬荨和管家来药斋叨扰。

前几天阿碧尝试着按照那个电话号码拨了个电话,没想到药斋的主人竟然数十年如一日没有换号。

简单说明了意思,对方当即热情地表示,随时欢迎视察,如果觉得可以就马上搬过来吧。

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个家伙还是这么温柔可爱嘛。

阿碧在心里想着,就拖着不情不愿的冬荨和管家来提前踩点了。

至于药斋的主人,他叫长桑,她认识他很久很久了,久到她还是个孩子的时候,那个家伙就已经带着她在山里抓蝴蝶了。

关于他的故事,说起来三天三夜也是说不完的,不过好在日后肯定是要住在这里了,到时候大概会有大把的时间来说一说这个家伙。

此刻,阿碧的目光停在了迎接他们的少年的背影上。

“东家已给各位准备了三处房间。

”少年眉飞色舞地在前面带路,原来后面还别有洞天,又是一处院落,已是深秋,这里却还如同盛夏般花草繁盛。

冬荨小心地戳了戳身旁的管家,管家顺着冬荨的目光看向带路少年的脚。

我的天! 管家愣了愣,目光死死盯着少年的一双脚,随即又快速跟了上去。

这个少年竟然没有脚,他一路都在飘着……黑白无常又罢工了吗?任由阿飘光天化日之下游走人类世界,就算吓不到他们一众老妖怪,万一吓着了这院落里可爱的花花草草也不对啊! 少年回头朝管家粲然一笑,管家立刻打了个冷战。

少年推开古朴的红木门,一行人在堂屋里坐定。

堂屋装修得俨然就是一个药铺,正中央放着一处顶到天花板的古朴药柜,什么当归枸杞半夏胖大海一抽屉一抽屉,白纸黑字,铁质抽屉,一个个隐藏在柜子里。

进屋的刹那,管家恍惚感觉到一阵躁动,继而是绝对的安静。

少年回过头,笑了笑,声音响彻屋子:“哎呀,忍得我好辛苦,算了我直接一点吧,你们有观心盘的对吧?” 管家立刻挡在子碧面前,一副“此盘是我守,此人是我护,要想从此拿,打断你的小狗腿”的保镖模样。

冬荨则竖起猫耳朵警觉地盯着少年,露出尖利可爱的小虎牙,不知道是想装可爱还是想吓唬对方。

“哎呀,你们不要紧张嘛!我听东家讲,那玩意儿能帮人找到自己想要找到的人,我就是想要借来一用,看看那个笨蛋。

”少年摆摆手,走回柜台里,捏起一颗胖大海,扔进茶杯里。

黑乎乎的胖大海立刻活了过来,枣核般圆滚滚的小胖墩,黑着脸在茶杯里上蹿下跳,还一边喊着:“放我出去!救命!救命!” 随着胖大海的呼救,药柜轰隆隆地震动了片刻,抽屉纷纷被拉开,无数的药材刹那间都活了过来,从每个抽屉里跳跃着,攀爬着,翻滚着,红润枸杞手拉手滑向柜台,一个个摔得鼻青脸肿;当归则喘着粗气整理着浑身的胡须,从抽屉的缝隙里拉出一个被夹住的同伙;人参和何首乌羞涩地依偎在一起……灵芝配着一口地道的东北腔“干啥玩意儿啊,跳起来才是正经事,哟哟躁起来啊”扭起了秧歌,果然是来自东北的药材……还有一只胖嘟嘟的莲子拱进了子碧的手心,舒舒服服地打起了呼噜…… “让你们见怪了,这些家伙只有东家在的时候才会消停。

”少年搔搔脑袋。

子碧早就知道药斋里面的药材都是活的,倒不是因为他们都是修炼成精的妖怪,实则是沾染了药斋东家身上的修为,连带着这些药材也都活了过来。

“刚说到哪了?”少年蹂躏着那颗焦躁惊恐的胖大海。

“观心盘。

”冬荨提醒少年,从茶杯里顺手搭救出鬼哭狼嚎的胖大海,倒不是因为爱心,实在是那药材哭起来太像一只母猫了……不过他总算是遇到一个比他还健忘的家伙了。

看来白头发什么的果然是用脑过度,他决定以后要更加少用脑,节约脑细胞。

“对对,观心盘,”少年看着子碧,“执念,对不对?我也有的!”少年期待地看着子碧。

子碧淡淡一笑:“你要找的是人还是物?” “人!”少年举手笑着说,露出八颗牙齿。

“为什么要找那个人?” 少年的笑容忽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抹羞涩,他小声说:“看看她在干吗啦,其实……其实也没有一定就要找到她。

你们可能不知道,我的身体已经太弱了,自从半年前来到药斋,我便再也没有踏出过半步……药斋的主人出门前叮嘱我在此等你们,说你们有一件物什,可以帮我看看那个人。

” “为什么?我觉得你看上去精神挺好的啊!”冬荨凑过来问,他嘴里咬着上蹿下跳的胖大海,胖大海肥硕的小屁股在他的嘴角扭来扭去。

少年从冬荨嘴里扯出胖大海,轻轻爱抚着它的小屁股,看着胖大海肥硕的小屁股享受地扭来扭去,淡淡地说:“其实也没有为什么了,就是想再看她一眼,觉得看她的时候,自己是很开心的。

曾经有一个人说,当我有一天能真正感受到人类的情感,到那时,我心里就会住着一个人。

我想,我的心里现在就住了一个人。

” 少年说完,淡然一笑,露出八颗珠贝般好看的牙齿,药斋里的药材们都安静了下来,然后集体开始支着腰杆俯身呕吐……“好恶心好肉麻!”“要死要死了,我感觉我要窒息了。

”药材们东倒西歪,嘀咕着。

一阵清风自门外旋起,院落里响起一声清朗的说话声:“不得放肆。

” 药材们愣了片刻,一溜烟窜进抽屉里,啪啪啪药柜集体关上,一阵寂静,从门外踏进来的人风尘仆仆,像是走了很远的路,一双俊目落在了子碧身上:“好久不见,阿碧。

” 2 阿荒觉得自己真是倒霉透顶,自从五年前莫名其妙被那个高个子男人带到医院,莫名其妙有了一个新身份——土地爷,管辖范围以医院为中心,扩展至整座城市。

每天的工作就是保障辖区的安全,哪里有妖怪捣乱他得去劝架,老大爷过马路摔倒了他要化身红领巾扶他过马路,就连那个骄傲的龙太子下雨,他还得叮嘱他千万别让雷电劈着花花草草小朋友什么的。

总之,居委会大妈干的事情他干,居委会大妈不干的他也得干。

身为一只玉树临风的地荒,干了平常只有窝囊的地精才会做的工作,阿荒表示很郁闷。

虽然地精和地荒只差一个字,但却绝对不是一个类型的妖怪。

地精是土壤灵气所幻化,生下来就是小老头的模样,白头发白胡子,整天笑眯眯的,脾气好到被揍了左脸能把右脸再凑上去,然后说一声客官你可劲儿打,开心最重要。

而他们地荒一族则是玄妙不可知的昆仑山天池湖底的地气所幻化,属于妖怪中的稀奇品种,个个玉树临风,身材颀长,聪明伶俐,是天庭有史以来仙女思凡的最大因素,常常干的事情是在昆仑山天池晒日光浴,有时候睁开眼睛,怀里就多了一位仙女。

这都是命中注定的事情,他们虽然也觉得烦恼,但也终究无法改变,总之这种想法不能跟别人分享,太欠揍。

阿荒早就听了不少他们族人的传说,总觉得自己的宿命该是驾着七彩祥云整天英雄救美,现实却是每天最多搀扶老奶奶一百三十次过马路。

阿荒觉得也许回到他出生的天池,一切就会好起来,但他忘记了回去的路,一公里路痴急死英雄汉呐! 阿荒想了很多办法来唤起从前在天池的记忆,比如连夜吃掉一整棵树的核桃,比如去看神经科医生,比如去药斋找那个男人讨要药方,嗯,就是那个带他来这座城市的家伙,还说是自己求他,他才大发慈悲带自己来的,简直是扯! 但这些都不是让阿荒觉得生活无望的重点,重点是当那个名叫丁小雨的麻烦精现身的时候。

第一次看见丁小雨的时候,她正在生与死的边缘徘徊,阿荒手贱,救活了她,高个子男人说:“看吧,这就是你求着我帮你找的人,现在找到了,照顾好她。

” 阿荒觉得自己要么是被这个男人踢了脑袋,要么是自己把自己的脑袋给踢了,总之,他很郁闷。

因为丁小雨简直就是人间第一麻烦精,一见面就耗费他的灵力来救活她。

她从生下来的那一刻就得了一种怪病,她的记忆只能维持一天时间,换而言之,她只记得今天的事情,过了今天忘了昨天,过了明天忘了今天。

阿荒简直想哭,想想看,他们两个站在一起,简直就是健忘界第一相声组合。

这简直太糟糕了,他想不明白他怎么会求着那个男人来找一个过了今天就忘了昨天的傻丫头。

阿荒不知道在他出现之前丁小雨的生活是怎么度过的,但他相信那一定是一段搞笑而又艰难的漫长时光,当然,也仅仅是对于丁小雨来说的漫长。

阿荒来的这五年她没有任何好转,依然是在学校里成绩垫底,每次考试只能靠猜。

卧室天花板上常年写着——我是丁小雨,我的妈妈是Marry,起床后要问妈妈今天我该做什么…… 但对于丁小雨身边的人来说,他们一想到这个倒霉的小姑娘,首先想到的是她胸前挂着的硕大而且丑陋的记事牌,上面写着她的名字,她妈妈的电话号码,还有她家的地址。

丁小雨自然是没有什么朋友,幼稚园的时候她大抵是一个人坐在角落里流着口水睡大觉,小学大家都说她是怪胎,她只能低着头被一群孩子围在教室门后,自己簌簌地掉眼泪,中学之后呢?人人都知道,丁小雨是一个白痴。

丁小雨没有朋友,因为没有人愿意和一个第二天就会忘掉自己的人做朋友。

丁小雨没有爱好,小学毕业大家填同学录,丁小雨意外地收到了班里一个小男孩的同学录,可是在爱好、星座那些栏目里,她迷茫而又手足无措。

丁小雨甚至没有一个真正认识的人,她是一个连自己都会忘掉的人啊。

可偏偏是这样子的丁小雨,却喜欢多管闲事。

比如乞丐伸手要钱啦,丁小雨就把钱包递给对方。

比如路过菜市场,她就会蹲在菜店门口,有人买鱼她就马上从店主手里买下那条鱼,店主后来看她都后怕,说姑娘你心肠好钱多,也不能这样子影响我生意啊。

好在她也不是每天都会路过那里,也不是每次都记得那家鱼店。

更离奇的是,有一天阿荒看见丁小雨一个人蹲在自家别墅的阳台上,天都黑了,她还一动不动蹲着。

阿荒觉得奇怪,飘过去看了丁小雨一眼,乐得笑岔了气。

丁小雨从黑暗中抬起被叮了一脸包的头,小声地说了句“蚊子们饿了”。

…… 阿荒觉得,这个小糊涂其实也挺可怜的,所以每当小糊涂走丢了,他就吹胡子瞪眼拎着她,把她扔回家。

有时候丁小雨考试忘光了,他就飘到学霸那一桌,看两眼答案,又飘回丁小雨身边,命令她填写ABCD……更多的时候,阿荒只是跟在这个小糊涂的身后,丁小雨则一扫平时的沉默阴郁,叽叽喳喳像个小麻雀一样说个不停。

是的,没心没肺到可以忘掉一切的丁小雨,偏偏记得他这个“阿飘”,从五年前相遇到现在,丁小雨记得他们之间发生的一切。

他想,可能是因为那次他用灵力救活她的原因吧,顺便也把自己留在了她的记忆里。

然后阿荒问她:“那别的呢?”丁小雨拨浪鼓似的摇摇头,瞪着一双迷茫的大眼睛。

阿荒真不知道这算是一件好事,还是一件坏事。

丁小雨自五年前在手术台上一脚把他踹飞出去之后,就记住了他叫阿荒,是一只妖怪,喜欢吃好吃的,是这一带的土地爷,嘴贱心更贱,暴力又温柔。

“喂喂!谁温柔了,我可是个暴力狂。

你别惹我啊,最好乖乖听话,本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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