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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章(3/3)

年前秘密将其诛杀,宋涧山、晋安颜、御临风都有助阵,俞琛方知其父与妹的恶行,深受打击,俞家就此中落;桃源谷与风云庄甘愿臣服,曲徽拥有武湖玉印,各大派唯他马首是瞻,自此瞿门一统江湖。

我正想着,胸口忽然一阵剧痛,手中的汤勺便掉落在地,只觉体内有千万虫蚁狠狠噬咬。

这疼痛铺天盖地席卷而来,我身子踉跄了一下便向后倒去,似乎有人扶住了我,同时一股醇厚的内力从背后源源不断涌入,顿时化去了小半痛楚,但仍难以承受。

宋涧山托着我坐倒在地,对旁边的食客解释为宿疾,便也没人再关注。

我抱着双腿浑身哆嗦,双目赤红牙关紧咬,疼得说不出话来。

这便是曲徽所中之毒的威力了,每发作一次,我都会不住地想,那六日温柔缱绻,他也是忍着这可怕的痛楚的。

而我终能代他受苦。

这般想着,心中就会涌起一种温柔却坚定的力量,去战胜一切病痛。

大约半柱香的时分过去。

我喝了口面汤,大约是缓过来了。

宋涧山面露忧色:“百万,可还疼么?” “不妨事,年初刚发作那会儿……比这厉害多了。

”我对他笑笑,勉强站起身来,与他打趣道,“十天半月都不发作一次,偏偏你一来就赶上了,不如你改名叫宋发作算了。

” 宋涧山却不理我的插科打诨,只沉了声音道:“你要这样躲到什么时候?” “我不知……这样也没什么不好。

”我淡淡一笑,“无牵无挂,自由自在。

” “你明明是牵挂太多,才要这般隐姓埋名四处漂泊。

”他幽幽一叹,我垂下头,沉声道,“这世上最没资格说我的便是你了,明明可以揭开真相,你却还是要背着这诸多骂名,我当真是不懂——” “你当知道,风云庄如今有阿徽庇护,已是日渐昌盛。

俞家虽没落,但根基极稳,俞琛臣服的条件便是不可公开俞望川与俞兮之事,阿徽有意将他一军,洗清我的冤屈并要我接掌武湖玉印……只是我不愿罢了。

”他浅笑,“宋某闲云野鹤惯了,可做不来那一板一眼的领袖,且我在乎之人,皆知我的品性,这……便已足够。

” 我怔了一会儿,心中不知是什么滋味儿,有些欢喜,又有些怅然。

男儿当如宋涧山,论洒脱肆意,再无人能如他一般。

“你说……咱俩是谁先开始倒霉的?”我认真道,“真是难兄难弟。

” 宋涧山不禁失笑:“那肯定是你。

” 我忍不住抚额。

他又道:“其实你与我也不尽相同,阿徽他虽已不记得,但你若肯让我与他说……” “张姑娘曾说,换血的二人之间,会有某种联系。

”我轻声道,“若让他记起我,引得血气逆转便会有危险,那忘情草这番功夫便全然白费了。

然若他记不起我,去见他……又有什么意义?” “这只是百万你一厢情愿的想法。

”宋涧山耸肩道,“我猜阿徽宁愿气血逆转,亦不愿忘了你。

” 我垂下眼睫毛微微摇了摇头,终是忍不住问道,“他还好么?” “好与不好,我说的如何算。

”宋涧山言语中有一丝淡淡的惆怅,“你若亲自看看,便知道了。

” 年纪轻轻,置身武林最高处坐拥江山,武功智计人品才貌,再无人能出其右。

曲徽如今,已是天下无双的传奇。

应该,是很好的吧。

我笑笑,与宋涧山聊起了其他,距当年之事过去大约一年之久,旁人都只道我为曲徽换血而死,连张歆唯亦不知我的下落。

唯一的当事人曲徽已失去了与我有关的全部记忆,宋涧山不信我已死,便边追杀俞望川边寻我,终在慕秋大婚之时于靖边镇发现了我的踪迹,自此得知全部真相。

而其他人,只当我已为曲徽而死,在靖边立了一座衣冠冢,不时会有旧识前去祭拜,听宋涧山说,那些人中有慕秋、阿颜、小鱼、断弦翁,甚至还有瞿简和苏灼灼,只是唯独……没有曲徽。

他已经忘了我。

与宋涧山分别,我收拾了细软,准备到另一个镇子。

临行前天色已晚,下起了朦胧细雨,行人匆匆。

我面色恍惚,脑中不知想着什么,却见前面围了一圈人,心下不由得好奇。

走过去才发现路中躺着一只半大的黄狗,大约是得了什么病,毛都掉光了,瘦骨嶙峋地躺在雨水中,看起来极是可怜。

一般这种土狗,都是镇子里普通人家养来看院子的,卖不了几个铜板,大约主人觉得不值得给它看病,是以才将它抛弃任其自生自别。

所幸这条狗瘦得厉害,这才逃过了狗肉贩子的黑手,不过瞧这个情状来看,它已活不过这个晚上了。

围观人虽不少,但都没有救它一救的心思。

毕竟只是一条狗而已,大约亦无人想破费,包括我在内。

彼时我已在江湖中颠沛流离一年之久,虽不至于饿肚子,但也只是刚够自己温饱罢了,断断不能再添一张嘴。

是以我虽满心怜悯,但亦是无能为力,便摇摇头走开了。

只是刚刚迈出几步,忽闻身后一声微弱的闷哼。

我转过身去,那只黄狗昂起头,似是用尽了力气向前爬了数寸,口中一声接一声地悲鸣,乌黑的眼珠直直落在我的身上。

我心头霎时中了一箭,只好走回去蹲下神来,摸了摸它的脑袋。

“没办法,我也是穷光蛋呢。

”我无奈地笑笑,“下辈子……投个好胎吧。

” 它像是听了我的言语,不知是不是懂了,竟也安静下来,只是用力昂着头望着我,眼睛乌黑而明净,然后……舔了舔我的手。

我心中忽然一疼。

许多年前,慕秋在靖越山村寨时,我大约便如这条黄狗一般吧?她从没想过捡我回去会为自己带来何种灾祸,她亦没有埋怨过,她说……她从不后悔。

世间诸事大抵如此,前因后果,一念之差,若她当年没有救我,大约这江湖,如今亦是另一番景象了。

想来想去,还是只有感激。

我摸了摸那条黄狗冰凉的身体,将湿漉漉的它抱在怀里,温软地道:“不嫌弃的话,就跟着我……从今日起,你便叫百万吧。

” 冥冥之中自有天注定,当时我却不知,自己的一举一动,无不牵扯着来日的终局。

说来也怪,抱回百万的那个傍晚,我瞧着它奄奄一息的模样,觉得大约是救不活了,谁知竟叫两个硬窝头和馄饨汤吊回了一条命,自此昭示了它十分好养的本质,我吃什么它吃什么,从不挑三拣四,菜根子啃得也欢实,是以成长得很是茁壮。

而那一身起癞的皮毛,亦让我寻了些土方草药,洗了几次澡便胡乱给医好了,不出月余,百万这货竟长了一身金黄光亮的软毛,配着那双水汪汪乌溜溜的大眼,对下至八岁上至八十的丫头大娘们极有杀伤力,大约不用跟着我自己就能混个温饱了。

然百万奇葩之处在于,记性逆天的好,也分外的聪明,会帮我看馄饨摊子,哪个客人没给钱亦会吠叫,只是黏我黏得厉害,大约它生怕再次被人抛弃,连我如个厕都要跟着,实在烦人。

但这不妨碍我日益地喜欢它,并且尝试与馅饼摊子的大姐调戏百万取乐,她手中拿一块肉馅,我手中拿一个窝头,百万两边都闻了闻,还是头也不回地奔向了我,任大姐如何呼唤诱惑都不为所动。

那一瞬间,我心中软软的,像是能原谅一切黑暗的过往。

然当隔壁那只风情万种的小白花过来勾引百万它却理都不理,只跟街头流浪狗小团伙打成一片时,我深深体会到了一种危机感。

不过这种忧虑很快就释然了,因为我发现,这货喜欢美人。

无论男女老少,只要有一点点的美貌,它便贱兮兮地凑近讨好,不过也只是讨好而已,调戏够了仍然会坚定地回到我身边。

于是我又有了新的忧虑:这货真的知道自己是条狗么?真是刷新了它的奇葩度啊…… (2) 眨眼一月有余,我在这个镇子待得差不多了,便盘算着离开。

这个镇子小得没有名字,却是民风淳朴,山清水秀,我亦喜欢这里,只想着多待几天,一拖再拖,终到了不能再等的地步。

待到今晚给一个大户人家做了馄饨后,这便要走了。

对一个地方产生感情,便会留下来,亦容易被人寻到酿下祸端。

我将馄饨馅料放得很足,跟旁边卖馅饼的大姐话别,大家都颇有不舍之意。

正忙碌间,老实趴在一旁的百万忽然晃着尾巴蹿了出去,我心道大约是来了个美貌的路人,便也没有回头,径自向炉灶添着干柴。

“给我一碗馄饨。

” 这声音清清冷冷,徐徐散入晨风,我愣住了,下意识地接口:“荤还是素?” “素的吧。

”那人在桌旁坐下来,我没有回头,只是呆呆应了一声,将馄饨入了锅,心中像是也悬了一锅开水,过去的种种沸腾开来,烫得难以承受,只是咬住嘴唇忍着不肯出声。

馄饨很快便好了,我端在手中,走到角落的小桌处。

男子一身玄衣,容色俊美,眉间一点殷红朱砂,似是染了些风霜,却更添一份沉稳的气韵。

我呆呆望着擎云,许久才觉得汤碗烫手,轻轻“啊”了一声。

百万正围着擎云的腿不停地蹭来晃去,我反应过来,轻声训斥了一句“百万别闹”,它登时听话地坐到了一边。

擎云淡淡瞥了它一眼,眸光又落回我身上,稳稳地接过碗。

“岁余不见,阿初的功夫倒是退步了。

”他轻声一叹,垂下眼睫毛。

我身子晃了晃,一句“你可好么”到了嘴边,却不知为甚问不出口,只是愣愣地瞧着他,半晌才接口:“嗯……卖馄饨而已,也用不着功夫。

” 他要了馄饨却不动筷,只是隔着氤氲的雾气细细地打量我,我在桌边坐下来,稍稍平复了些,转而弯起一个笑:“能见你……我很欢喜。

” “欢喜又有什么用?”他捞起一个馄饨,亦笑了笑,“你想见的……从来就不是我。

” 我有些讶然,从前的擎云,定不会说这种话的。

“一年过去,你一定……”我有些羡慕地道,“去过很多地方吧?” “在这之前,不如你先告诉我……”他淡然道,“为甚身子这么差?” 我垂下眼睫毛,果然……现下这副身体,根本瞒不过他,然我对于擎云亦没什么好隐瞒,便将当年他走之后的事情简单说了一通,末了不想他担忧,便伸出胳膊做力大状:“虽有些凶险,但还是让我挺过来了,哇哈哈,内力是退步了些,不过对付个把小贼是没问题的。

” 擎云伸出手,一把捏住了我的手腕,我道了一句“干甚”使劲挣了挣,然后毫无悬念地……没挣开。

“这叫退步了些?”他定定瞧着我,我有些心虚地摸摸头,便听他沉声道,“阿初,你果真是个心狠的人。

” “心狠?”我不甚乐意,“我若心狠,旁边那只狗能这般肥么……” “原来不止对我,便算对金慕秋,对曲徽……甚至对你自己,都是一般的狠。

” 我一呆,直直撞进他微灰的双眸中,却又无言可辩。

擎云松开我的手腕,转而将我的手摊平了,露出许多细细的伤痕来。

这些疤,有些是生火烫的,有些是推车划的,更多的却是毒发时苦苦忍耐指甲刺入掌心的血痕。

“我寻你两月了。

”他轻轻摩挲着那些伤疤,淡然道,“张歆唯与我说你死了,我在你坟冢那里瞧着,却唯独不见宋涧山祭拜,便悄悄跟了他,终于在上个镇子见了你。

” “什么?”我有些讶然,“既早到了,何不出来相见——” “我只是想看看,你不肯与我一起,却是在过多逍遥快活的日子。

” 他话音一落,我不由得有点羞赧,挠头道:“这个……其实……” “说来奇怪,明明困苦窘迫,阿初却有本事过得自在洒脱。

”擎云顿了顿,复又弯了嘴角,“这一月你所展露的笑容,比我记忆中任何时候……都要多得多。

” 不待我说什么,他接着道:“这一年我依了你说的,看了许多风景,结识了很多人,经历了各种各样的事情,终于……知道了你一直追寻的东西是什么。

” “嗯。

”我有些欢喜,“天下很大,是不是?” “然过了这许久,我心中最馨香的花朵,仍然叫阿初。

”他忽然道,我放在桌上的手缩了一下,他瞧见了,垂目喝了一口汤,淡然道,“可我已懂得,你我相依为命的那许多年早就深入骨髓,只要我在你身边,你便会想起噩梦一般的过去,永远不会快活。

” “我……” “如今我亦懂得,到底欠了金慕秋什么。

”他静静道,“我去靖边瞧过她,可也算得圆满如意,便不该再去打扰了。

” “是我让她吃了忘情草。

”我低声道,“眼下看来,能忘记……亦是一种幸运吧。

” “哦?”擎云扬目,“那么阿初,我要你忘记曲徽,忘记这纷乱纠缠的种种,你可愿意?” 我怔了怔。

良久的沉默,擎云站起身来,微微一笑:“今晚这个镇子有灯火节,先不要离开,戌时在镇中石桥上等我,好么?” “这个……”我想了想,反正晚上也要去镇上做活,且一年没见故友,却有许多话想说,便也就同意了,然想起一事又问了一句,“能带上百万么?我走哪儿它跟哪儿。

” “随阿初高兴。

”他沉声道,面色却似有些怅然,随即便转过身径自离去,再没回头瞧一眼。

我觉着有些奇怪,然望了他的背影许久,仍是不由得颔首赞许,当年那个阴厉易怒的少年已成长得这般气度了,果真人是应该多出去闯闯。

然百万却一反常态,对着他的背影吠了许久。

我正纳闷它怎么转了这副爱美人儿的性子,半晌才一拍脑门反应过来。

…… 他娘亲的,这货吃了馄饨没给钱啊! 当晚月明星稀,虽然没听说灯火节是个什么节,但必定人群聚集,还是小心为妙,便套了个灰突突的斗篷,为防意外将所有的积蓄揣在了身上,压低了兜帽,领着百万便向镇中行进。

一路走来,周遭半分灯火也无,黑黢黢甚是平静。

问了路人才知,灯火节便是要待吉时,家家户户同时燃起灯火,明亮整整一夜,十分壮美。

我觉得蛮有趣的,便也将兜帽放了下来,反正大家谁也看不清谁。

好不容易临近那石桥了,百万却一个箭步霎时不见了踪影,我找了许久不见有些慌乱,一位好心的大爷说隐约瞧见一只黄狗向东去了,我谢过他便追赶而去,正巧站在了石桥上,一抹黄色的影子迅速蹿进一辆马车,四下静寂无声。

我站在一旁,颇有些尴尬。

这年头坐得起这种马车的非富即贵,眼下要怎么跟人家解释?难道我要敲敲车窗说,我家狗喜欢美人,所以上了你的车,哈哈哈,所以请你别见怪…… …… 鬼才信啊!还不如说它看上了你家的马! 正在我深深地忧愁时,那马车帘子动了动,随即被掀开了。

月色朦胧,隐约有个颀长的身影走下车来,一抹黄色偎在那人的臂弯中,一动不动很是乖巧,我登时大为诧异。

要知道百万这货上了街可是能跑就不走能走就不坐,它这般安静可委实反常。

要么此人很可怕,要么此人很……美。

我眯着眼睛,试探地唤了一声:“百万?” 那抹黄色的影子动了动,似是在向我张望。

我又向前走了几步,眼前之人侧对着我,身影隐隐有些熟悉。

便在此时,黑夜霎时被温暖的橘黄色光芒点燃。

欢呼的声音此起彼伏,我却愣在原地,看他缓缓转过脸来,乌黑的发轻轻散落在夜风中,眉眼一如往昔般倾世隽美,像是从未隔出这一年的时光,他就站在那里,不曾离开,不曾忘却,一直在等我迟到的凝望。

曲徽眸光流转,终于落在我身上。

我微微瑟缩了一下,错开了目光,心中掀起惊涛骇浪。

曲徽,曲徽!他怎会在这里?我明明躲藏得天衣无缝,难道是宋涧山告诉他了,抑或是擎云——思及此处,我恍然想起擎云走前那副反常的模样,难道他……他是故意要我见到曲徽的? 无数杂念纷纷涌起又熄灭,我顿了顿,终于迎上他的目光。

有那么一瞬间,我似是盼他认出我,又怕他当真认出了我来。

曲徽幽深的目光将我淡淡望着,半晌轻轻道了一句:“百万么?” 我猛地一惊,难以置信地抬起头,便见他没有看我,目光垂落下来,微微偏过头,有什么似是从他眉宇间掠过,只是淡然道:“是个好名字。

” 话音刚落,身后浮华万千燃起,将他周身勾勒出神祗般的光芒。

刹那间,满城灯火绽放。

那一瞬,我想起擎云问我“忘记曲徽,忘记这纷乱纠缠的种种”的言语,心中忽然有了答案。

我不愿意。

纵然这世间予我诸般悲苦,可只有曲徽,我想永远记在心里。

仿佛只要念着他的名字,就可以勇敢地活下去。

我垂下眼睫毛后退一步,心中怦怦跳得厉害。

还好,还好他当真不记得我了。

可是……我心中缩了缩,一股难以言语的疼痛猛然扩散开来。

他万万不可记起我,否则……便会发作换血之术的遗症,之前所花的一切心血便白费了。

我一年来承受的所有痛楚,以及比那要深绝百倍千倍的思念……这些,都抵不过他好好地活在这世上,我知道他与我站在同一片天空下,我能感受到他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我可以隔上几年时不时地瞧上他一眼…… 再没什么,比这更重要了。

我一只手抓着心口的衣衫,竭力使自己呼吸平稳,一只手摸到身后的兜帽,将自己遮盖起来。

“百万乱跑,冲撞公子了。

”我微微福身,故作一副“只是路过”的模样,干笑两声,然后转过身便走。

这般走出去十几步,只听身后一阵清风,醇澈的声音霎时在我背后响起。

“可是姑娘……”曲徽沉声道,“你不要你的百万了么?” …… 险些把那死狗忘了! “呵呵呵呵。

”我乐颠颠地转过身,从他怀中抱出不明所以的百万,心中把它骂了千百遍,面上仍是一片祥和,道了句“多谢公子”然后赶紧转过身继续落跑。

我觉得曲徽的目光一直落在我背上,不禁炸了一片毛,这货那么聪明看不出反常才有鬼啊!我不应该跑得这么快,嗯,淡定点淡定点…… 走出了大约半条街的距离,我觉得他没有跟来,不禁长吁了口气。

想想又觉得也是,眼下我于他只是个路人,以曲徽这般冷清的性子,会追来才有鬼,委实是自己太过紧张了。

这般想着,心中又有些失落和欢喜,隔着这炫目的灯火回头遥望,却见石桥上空空荡荡,连个影子都没有了。

能这样近地看你一眼,真好。

我垂下头静立了一会儿,这才叉腰指着百万将它骂了个狗血淋头,并放出了它再敢乱跑便不要它的狠话,骇得百万尾巴夹得死紧,半晌不敢上前摇晃。

也罢,既然曲徽来了此处,那么其他门派也必有人回来,这个镇子已不再是可留之处了,今晚去过那户人家做活便要赶紧开溜,省得夜长梦多。

(3) 一路行色匆匆,我循着记忆到了那处府邸,正巧那个约我的家丁站在旁里等我,见了我便露出一个笑。

“姑娘来了。

”他堆笑道,“可真是守时。

” 我亦点点头,随着他绕过正门到了后院,从一处小门进了院落。

看不出这个宅院平日人丁稀少,守备倒很是森严,也不见挂个匾额什么的,主人家姓甚也不知,很有些奇怪。

“不瞒姑娘,今日我家主人回来。

”他挠头笑笑,“听闻姑娘从前亦是做这营生的,不知能否……” 我瞧他的意思,大约是人手不够了,想要我做了馄饨后再做些菜肴。

想来今晚也是最后一晚了,我向来是个好说话的人,便也就同意了。

那家丁大喜,连连说不会亏了我工钱。

然我到了那后厨一瞧,洗菜的洗菜,生火的生火,粗略便有七八人,断不像少人的模样。

但人家既然肯给钱,我便也不细问了,只将百万栓在院子里,这便洗洗手进去做起了馄饨来。

伙房里的人手上忙着,嘴里也未闲着,大家在一起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话家常。

我将馄饨包完了,便被分配去做一道枸杞银鱼汤,倒也不难,从前在苍雪山我亦是做过的。

正看火时旁边的大叔问及我来自何处姓甚名谁,我便也笑笑实话实说:“从靖边镇来的,夫家姓曲。

” “哎哟,原来你已成过亲了,我还姑娘姑娘地叫着。

”对面的大姐拍了拍头,笑道,“不过正巧,与我们主人家同姓呢。

” 我一怔,手中的东西便掉在了案板上。

姓曲……今日才回来,难道会是他? 我心中有些慌神,但也不便表露,只掩了异色加快了手中的活计。

待得菜一上盘,便立刻擦了擦手偷偷溜了出去,连工钱也来不及要便想跑。

然后…… 院子里拴着百万那根结实的小绳子,果断只剩了个圈儿,软绵绵地瘫在地上。

…… 我深吸了一口气,数次涌起不管它算了的想法,最后都被按捺了下去。

因为我知道被抛弃是多么悲苦的事情。

这种痛楚,经历过一次便够了。

既然决定要收养它,就要容忍它的一切,怎能为了这点事情就丢下百万不管? 于是我猫着腰,低声唤着百万,不知穿过了几个回廊,待回过神来的时候,似乎已经找不到来时的路了。

然这一趟也没算白跑,此时夜虽深,但正值灯火节,天色被映得橘红。

我眼尖地瞧见百万的黄尾巴在前面一闪而过,便暗骂一声奔过去。

忽闻一个娇俏的声音道:“什么东西?” 我心中似有一张绝艳的面容浮现,登时愣在那里,不敢再往前去。

“苏小姐,是只狗罢了。

”之前为我引过路的那个家丁的声音响起,“是后院的,不知怎么跑到了这儿来。

” 百万这货,还真是隔了几条街都能嗅到美人的气息啊! 我眉头抽了抽,小心翼翼顺着院门缝儿探出一只眼睛,一年不见,苏灼灼似是成熟了许多,头发尽数挽起,身披一件橘红色的斗篷,将她本就极美的面容映得更加夺目。

苏灼灼弯腰摸了摸百万,家丁要将它送回,她却摆手说不用,这便向里面走去了。

百万晃着尾巴屁颠地跟着,我磨了磨牙,恨不得宰了它炖香肉。

她在此处,那么屋里那个必是曲徽无疑了,眼下我应该有多远躲多远,然到了此时,想到终究成全了他二人,心中又不由得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弥漫开来。

待我反应过来的时候,身体已躲到了房侧的窗外,只好安慰自己是为了那只破狗,可惜我左看右看找不到它,又不敢去正门寻找,只好老实地在此处蹲着。

屋内烛光沉沉。

菜肴似已上桌,苏灼灼对窗而坐,我只能隐约瞧见曲徽一头如瀑的黑发,亦不敢多看,便贴在窗畔仔细聆听。

“公子可好么?”苏灼灼仿佛笑了笑,“师傅想你回瞿门看看,师娘虽嘴上不说……但心里亦是挂念着你的。

” “劳烦师姐了。

”曲徽淡然道,语气与从前的温文尔雅不同,只带着一丝明显的疏离。

说起来,晚间短短的会面,我以为他待陌生人自然很是冷淡,气韵间多了几分肃意,隔了数步之遥仍然觉得森然,情不自禁便觉得十分压迫,却不知他对苏灼灼竟也是如此。

“久不来此处,散散心罢了。

过些日子,我自然会回去看看。

” “嗯。

”苏灼灼也不觉得难过,似是端起了碗,轻道,“公子吃点这个吧,过去……她常做的。

” 曲徽没有言语,只有极轻微的碗筷之声传来。

半晌才听他说:“既是如此,师姐再与我讲讲好么?” 苏灼灼落下筷子,沉声道:“公子想听什么?” “便说我是如何遇见她的吧。

”曲徽淡然道,言语中有一丝轻微的怜惜,“她已故去,我却连如何缅怀……都不记得。

” 我身子一软,无声地坐倒在地。

“那一年,我与公子为《璞元真经》,在路上设好了马车,假意搭救于她。

公子只用琴师身份,装作不会武,引她暴露了藏经之处——” “这些,我都听旁人说过了。

”曲徽忽然道,“我想听的,只有亲眼目睹这一切的师姐才知晓。

” “其实亦没什么不同,那时我待她不好,连公子何时……对她变了心思,都不知道。

”苏灼灼顿了顿,缓缓道,“我虽因为公子你才不喜欢她,但金百万……确是个好姑娘。

” 我垂下头,不知为甚弯了弯嘴角。

苏灼灼这货从来瞧我不顺眼,但总算我已死了,她还没有在背后说我的不是。

其实从她替我接下擂台那一瞬开始,我便知道,虽骄纵任性了些,可她亦是一个很好的姑娘。

“金……百……万。

”曲徽慢慢重复道,静寂了许久,才复又道,“我待她好么?” “自然是好的。

”苏灼灼淡然道,“那时公子常对人笑,待金百万更是不必说。

” “这样么。

”曲徽轻道,“我竟也会待人好。

” 我心中一算,只听苏灼灼似是站起了身来,声音满是激动:“公子岂止待她好,为了她险些连命都搭上了!金百万以死相殉,也算报答了公子这番恩情,为何公子明明已经忘了她,还要这样不停地作践自己,吃她做过的菜,不停让人讲她过去的事情,这样又有什么用?就算你忆起一切,她也活不过来了。

” 屋中一片寂静。

曲徽没有言语,苏灼灼抽泣了一声,哽咽道:“公子……我要嫁给俞琛了。

” “若是为了俞家之事,师姐大可不必委曲求全。

”曲徽亦站起身来,“我早已说过,俞琛若想为父报仇,大可直接来找我。

” “不,不,俞琛他深知是俞家之过,从未想过报仇。

”苏灼灼渐渐冷静下来“这一年来,我等公子回心转意,他身负丧父丧妹之痛,仍坚持到瞿门照顾于我,这份恩情……总是要还的。

”顿了顿,她忍着哭腔道,“既是如此,我们之中,至少有一个人是快活的。

我给不了俞琛我的心,所以……嫁给他,是我能为他做的唯一一件事。

” “师姐既愿意,我便只有恭祝了。

”曲徽淡然道,言语中没有半分涟漪,“届时定会携礼相贺。

” 我心中不禁有些可怜起苏灼灼来,面对一心只恋慕他又哭得如此肝肠寸断的姑娘,曲徽,他当真能狠心无情至此,莫说挽留,连半分遗憾不舍的情愫都没有。

苏灼灼静立了许久,我忍不住偷偷去看,发现她走到了门畔,微微转过身来。

“如今想来,便算金百万死了,便算公子吃了忘情草,可你从不曾有一天忘了她。

你连她的坟都不敢去瞧上一眼,又怎会相信她死了。

”她一字一顿道,“公子,我现在方才看清,不管你是不是记得她,不管她是死了还是活着,你心中,从来容不下旁的女子,永远就只有一个金百万。

” 言语落地,久久无声。

我捂住嘴,脸上已是湿漉漉的一片,只是强忍着不敢发出声响。

门“吱呀”一声被推开,苏灼灼似是走了出来,轻轻地“啊”了一声,旁边有家丁的声音道:“公子、苏小姐莫怪,我这就把这狗抓出去……” 听到此处我悲伤的情绪霎时一扫而光,他娘亲的,百万这货居然躲在一旁,就等着开门钻进去,合着他是瞧见了这屋子里的两个都是美人了吧…… “不必了。

”曲徽沉声道,“送苏小姐回客房。

” 那家丁应了声,我往后缩了缩,便听曲徽又唤停了他,问道:“我不在的这段日子,可是换了后厨么。

” “不曾换过。

”家丁老实地答道,“只是公子每次来都吃这几样菜,又多是剩下,伙房便以为您不喜欢,小人自作主张,便请了个手艺好的来……” “我知晓了。

”曲徽打断他道,“你去后院一趟,将做这枸杞银鱼汤之人带过来。

” 我背后一毛,登时出了许多冷汗。

这样都能吃出来?有没有搞错!这货聪明也就罢了,舌头还很贼啊混蛋! 家丁随着苏灼灼离开了,我一时不知如何是好,便蹲在那里愣愣地出神。

不知过了多久,只听一个醇澈的声音隔了窗子淡然道:“姑娘蹲了这么久,不累么?” 我下意识地回了一句“嗯,是有点酸”,正想揉揉膝盖站起来,猛然意识到什么,转而两腿一软坐倒在地。

…… 被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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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线女星秦郁绝接下一个恋爱综艺,经纪人替她挑选了位素人扮演假男友。 签合同那天,她来到办公室,推门看见位男人慵懒地靠桌而立,指尖一点猩红映亮漆黑的眼底。 气质放浪不羁,眼梢带着些散漫与恣意。 看样子,应该是自己那位假男友。 秦郁绝放下合同:综艺结束之后就分手,没意见的话就签吧。 男人稍顿,接着掐灭指尖的烟,慢条斯理地捏起那份恋爱合同,扫了一眼后突地低笑着道:好。 名字刚签下,经纪人带着真/

我风靡了星际修真两界

因父不详,还碍了天下第一尊者的眼,木澍濡茕茕孑立,最后被师兄们迫害关进秘境。 没想到秘境里的上古凶兽都是小可爱,这里还联通了科技高度发达的星际。 呆萌全能小机器人满地跑,种田养花盖房子。 外凶内萌小凶兽层出不穷,蹭饭送宝打坏蛋。 还有星际光粒子、中原子、超高音武器护身。 木澍濡不但没死,还过上了神仙日子。 星际大佬所在荒星一棵草都活不了? 养的小花刚成小妖正调皮,正适合开垦荒星。 星际人民/

御繁华

杏花林中初遇时,她尚是不谙世事的小郡主,而他是先帝最宠爱的皇子,关外扫荡敌寇, 功高盖主,却为新帝所忌,远贬他方。 彼时他尚无意竞逐天下,她却因家恨国仇,以温柔之乡为陷阱,以缱绻之爱为利刃,狠狠将他推上叛君叛国之路。 三年后重逢,他已是雄踞一方的霸主,手攥长剑欲直取天下。而她是落魄琴师,一无所有。 皇权霸业,永嘉混乱金戈铁马,漫漫征途,人命如草芥,爱恨亦浮云。 爱别离、求不得、生死两隔,她/

皇后只想混吃等死

叶卿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成了书中那个不受宠皇后。她只想仰天大笑三声,按照剧情发展,她只需要每天混吃混喝,边嗑瓜子边看男女主和皇帝那个苦情男配虐恋情深,苟到最后一章圆满撒花就行了。 然鹅 叶卿接手之后,就发现剧情它崩了! 兄长官职一路飙升是肿么回事?再这样下去是要被猜忌灭族的啊! 皇帝你不去你朱砂痣那里,天天往她宫殿里挤作甚?她已经看到妃嫔们要和她宫斗到底的小眼神了! 好在太后娘娘依然喜欢她/

好好让我疼

文案: 机场VIP候机室里,屏幕上正在播放钢琴独奏。黑色燕尾服的钢琴家气质卓然,高岭之花一样清冷,贵不可攀。 是单漆白哎!肖邦国际大赛最年轻的金奖得主,见过真人的都说比电视上还帅啊! 那个日剧《交响意中人》的男主原型就是他啊,不过他比男主还高冷啊,满脸都写着别爱我,没结果! 吴羡好瞟了眼屏幕,看见一双修长好看的手在琴键上跃动,灵活得不可思议。她看呆了,手指怎么能这么灵活啊?钢琴家好变态哟!/

十分满分的甜

文案: 【1】 年末,跨年舞台彩排结束,光影隐去,台下座席漆黑一片。 边梨跟着团队走,途经其他艺人的座位,不小心被绊倒,坐在了一个人的大腿上 她抬眸,撞入一双似笑非笑的黑眸。温热大腿的主人单手撑住脸,语气懒散,投怀送抱,喜欢我啊? 当晚,边梨就被知情人士的爆料送上了热搜。 【2】 年少成名,狂妄不羁,作为界内顶级流量中的顶级,贺云醒从未把谁放在眼里过。 风波解释过后,粉丝都道两人是八竿子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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