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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喜欢雪雨,最烦盛暑天。
尤其是陆矜洲抱着她,还不能动弹,心里更嫌弃憋屈了。
宋欢欢有天分,不过四个字。
用心进去,依葫芦画瓢很快就写出模样了。
她从前也拿笔写东西的,只是从前贪玩不肯认真学,没有笔风不成形。
“跟着孤写。”
宋欢欢侧头看着陆矜洲,“殿下,奴不是写出来吗?”
近距离看,陆矜洲的皮相好看到无可挑剔,一双好看惑人的眼睛,下颌线流畅完美。
宋欢欢想不明白,如此天之骄子。
怎的,还会被人辜负?
求而不得的白月光,竟然也恨得下心不要他,且不说陆矜洲是未来的储君,更说他的皮相万里挑一。
当然,宋欢欢更好奇的是,是辜负了路陆矜洲那名女子的下场究竟怎么样了。
她不敢问,多半不太好。
“学会写了是不错,你看看自己的字,丑得像虫爬。”
长指敲着宣纸面,落在那个蠢上。
“都说字如其人。”
怀里的少女,面容娇娇鼻若悬胆,柔美清丽,脸很白可以比作刚剥了壳的鸡蛋。
陆矜洲见过的美人不少,面前这位,姑且算她个姝丽无双。
然,口是心非接着上句话,“一点没错。”
“实在丑得很。”
宋欢欢听久了习惯,“殿下熟能生巧,奴头回练,手生。”
她笑眯眯说,“奴的字怎么能和殿下的字相提并论,您是天上繁星,奴是地上草芥。”
陆矜洲嗯一声,“任由孤踩踏。”
宋欢欢摸准了,陆矜洲其实挺喜欢别人夸他的,虽然他那张嘴时常说不出讨人喜的好话。
话说回来,陆太子的白明月,是不是被他毒舌吓跑了。
他不给姑娘面子。
那姑娘觉得和他在一起实在憋屈,咽不下去心里的气。
“殿下说什么是什么。”
这世上甚少有人能有她脸皮这般厚了,能在他身边伺候。
宋欢欢越想着,越觉得大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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