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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敬松一觉醒来,发觉自己所处的地方似乎不太对。
不! 是太不对了! 朦朦胧胧间,林敬松能看到自己身下碧绿万顷,而又面朝蓝天白云。
“呃……”一个激灵,惺忪睡眼完全睁开。
林敬松照往常一样,揉揉自己宿醉后的脑壳,却发觉根本就没有平常宿醉后的各种不适感! 他一手撑起地,纳闷地的坐起来,环幻视四周,是久违了多少年的蔚蓝天空和青葱草地啊。
草原上有着挺拔的翠嫩的小草,草间开着各色小花儿,有的星星点点、五颜六色,只有指甲盖大小,有的完全盛开,连骨朵也有成人巴掌大小,一眼望去整个草坪极级漂亮。
林敬松收回撑在草地上的右手,只见掌心是一朵还没完全盛开就夭折了的小可怜。
把残花抠扣下来,让它随意零落成泥,回归故土,林敬松站起来寻望四周,再一次挠头:“我……这是在哪儿?” 不负众望地的,林敬松又一次把自己头发抓成城鸟窝之后,他终于反应过来:不管这是哪儿,反正他现在醒了,没在梦里! 站起来,林敬松浑身也没有任何头重脚轻的感觉,浑身当中反而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充实感,仿若全身充满了力气,充满了精神。
不管身上这些异常,林敬松眉头微皱,瞪大双眼以求找到村庄或者人影儿,并且一旦找到这些踪迹回去,就准备好好给少爷东狠狠来一拳头—— 他给自己找的什么鸟不拉屎的地方啊! 林敬松开始到处走动,同时啧啧称奇:“少爷东竟然能给我找到这么一处人间佳境,用心了啊。
” 一边走,一边看,林敬松发现这环境还真不错,还真想就地留下来,索性包个山头当大王,每日种种地,养养花,院子里再养一条忠心耿耿的大黄狗。
这日子过得多舒坦,比在研究院每日勾心斗角过得轻松自在多了! 林敬松越走越觉得自己这想方法不错,甚至于再没了一觉醒来之初要锤少爷东一拳的念头年头了。
林敬松幼年为孤,靠着家里为数不多的存款上了大学,大学里幸好遇见个不错的老师,林敬松于是努力学习考了他的研究生,并顺利留校成为他的工作同事。
本来小日子过得很不错,可惜老师去得的早。
,老师生前是个声名卓著的技术大拿,为人刚正不阿,也不敢有人陷害与他,可他这一走,唯一留下的学生就遭殃了。
只剩下林敬松一人不能战斗,在一次学术硝烟中成为炮灰,这也就算了,他被发放到下级研究院,研究研究零件,关门过自己小日子也算是能过得去。
可是倒霉的他又没落到好地方,下面的人天天争权夺势,研究院当中他每日过得战战兢兢,生怕稍有不慎就被人拿去当了挡箭牌。
这日子过得不顺心,作为一个年轻人,当然要隔三差五的寻个朋友铁子喝酒消愁了,少爷东是他大学时的同学外加死党,两人经常跑到市里小酒吧喝点小酒,唱个小歌儿。
昨晚又是这番,林敬松挠挠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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