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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景严离开医院后,一个人在街道上闲逛着。
见到一家便利店,走进去忍痛买了一包芙蓉王硬蓝。
他抽出一根叼在嘴里,掏了打火机点燃,深深地吸了一口。
以前他经常抽这个牌的烟,不仅是因为它入口感觉口味纯正,劲头适中柔和,味道醇厚,还因为那设计精美的烟壳。
硬蓝芙蓉王烟盒中间是金色的芙蓉花,变换角度花朵的颜色也不断变幻,很漂亮。
他觉得自己就像这芙蓉花朵一样,换一个角度又是另一番模样,因为身在大家族里,活着便要周身穿上伪装,很累。
余景严漫无目的地有着,一不小心就走离了繁华的街道,走到了北城的酒吧一条街。
抬头看了看天色,已经有些晚了。
“啧,还真是能走,也不知有没有车了。
” 余景严驻足片刻,熄了烟后还是挑了一家酒吧走了进去。
他今天估计不能回去了,不若放纵一把,以后就没什么机会了。
他走进的酒吧叫做Golden时代,门面设计的有些像欧洲,充满西洋风采。
这种酒吧在北城很多,不过特色都不尽相同。
酒吧里的客人已经渐渐多了起来,许多都是结伴过来喝酒玩耍的。
里边放着轻缓的音乐,是约翰施特劳斯的《蓝色多瑙河》。
余景严很喜欢这首曲子,练钢琴的时候弹了很多遍,越来越喜欢,因为包含着希望的情感。
据说当年约翰施特劳斯读了诗人卡尔·贝克的诗句: 你多愁善感,你年轻、美丽、温纯,犹如矿中闪闪发光的金子,真情在那儿苏醒,在多瑙河旁,美丽的蓝色的多瑙河旁。
之后大受感动,思如泉涌,挥笔写下了这首名曲,不得不说又文艺又戏剧化。
余景严走到吧台,四下扫了一眼,然后找了个位置坐下。
年轻的调酒师道:“要来一杯烈酒吗?” 余景严笑笑:“一杯PussyFoot(波斯猫脚)就够了,谢谢。
” 等了片刻,调酒师将做好的鸡尾酒递给余景严,“我看你是第一次来,以后欢迎到Golden时代做客,这里是个有趣的地方。
” 余景严点点头,“这里氛围很好,温馨明亮,——你是这儿的老板?” 调酒师笑出声:“老板就不能做调酒师?” “可以。
”余景严喝了一口酒,“自我介绍一下,余景严,交个朋友。
” “Dylan。
”调酒师温柔地笑笑,“我看你还是个学生吧,一个人来酒吧可是有点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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