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琅拄着树枝削成的木棍,跌跌撞撞地走在山麓之间,后头背包里的小犀伸出头,“嗷嗷”地叫唤了两声,当作给她鼓励。
自从祝清和小冉走后,她已经赶了一个多月的路,路上的干粮早就用光,偶尔只能通过帮乡民赶赶野兽或者装神弄鬼地做做法来换点吃食。
祝清和小冉是她在半途遇上的朋友,叁个人都是低阶修真者,彼此帮扶着到处去找属于他们的机缘,小犀是他们的灵兽。
可惜,两个月前他们有一桩急事要去办,只得把小犀托付给她,并且告诉她:“如果你暂且没有去处,可以去我们的故乡云岭,那里有我们的住所。
” 林琅没有去过云岭,但是也听说过这个地方。
这里是修真者的天堂——有人头攒动的修真市集,有烟雾千年不散的迷阵,有陡峭入云的剑圣遗迹“千仞璧”,还有四季如春的煦阳谷。
无论是初入门者,还是修真大佬,都能在这里找到自己的机缘。
虽然不知道友人们为什么留着这么好的福地不呆,偏生要跑出来找机缘,但是她还是谢过他们的好意,接管了他们的灵兽和钥匙。
小犀是一头灵犀,据说出生在云岭的煦阳谷,浑身无毛,皮肤光滑触之有弹性。
灵犀之长寿,可达百年,如今的小犀不过叁岁,还是一头浑身通红的小宝宝呢。
幸好灵犀是草食类灵兽,林琅每日只要喂它露水和鲜草就可以了。
只是小灵兽很娇气,崎岖的山路会磨破它娇嫩的脚掌,林琅只好背着它走。
勉勉强强地走了半天,她感到前方灵气逐渐浓厚起来,目光所及之处已经出现人烟了。
云岭除了是修真者的福地,山脚下还有许多凡人聚居,形成了不小的村落。
看着浑身写满“落魄”的林琅,这群人也见怪不怪,每天都有无数的修真者来到云岭,像林琅这样的不在少数。
林琅根据友人写下的地址,一路问人,终于找到了他们隐藏在半山处的住所。
说是住所,也不过是一间简陋的小木屋,屋外有一圈篱笆,不知道是不是养灵兽用的。
她掏出钥匙开门进屋,差点被满屋的灰尘呛住,赶紧捏了个除尘咒,把里面打扫一番。
等到烟雾散去,她终于看清屋内的状况,屋里除了一张木头床,只有孤零零的一张桌子和两张凳子,别的家什都是没有的。
即便是最简陋的住所,在此时的林琅看来,都胜过龙宫百倍。
这就是她接下来的落脚点,起码不用在外头风吹雨淋了。
她放下了“嗷嗷”叫唤的小犀,到屋后的山涧打了一壶溪水。
小犀除了露水,别的水都是不喝的,不过这山涧溪水都富含灵力,小犀欢快地咕嘟咕嘟喝光了。
看着小犀天真烂漫的脸,林琅也笑了。
自从学院毕业以来,她便一个人在外头行走,除了跟祝清和小冉在一起的时光,余下就是与这小灵兽相伴,她把这个小家伙当成了自己的家人。
安顿好一切,林琅开始在修真者的市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养O日记 某位帅哥医生连做了18小时的手术猝死在手术台上,醒来发现自己穿到了一个alpha身上。 床边趴着一只可怜兮兮的omega,见到他醒来,一张小脸简直是白上加白! 蒋云书:我以前对你很不好? 白糖哆哆嗦嗦,不敢说话。 蒋云书: 蒋云书:以后不会了。 蒋云书发现白糖身上布满淤青,左臂还有骨裂。 蒋云书:我以前打你? 白糖脸色惨白,呜咽道:没有 蒋云书: 蒋云书:以后不会了。 蒋云书发现/
文案一: 穿越了,变年轻变漂亮? 林雨薇:呵呵,想得挺美。 穿成有钱有权的世家贵女或公主? 林雨薇:呵呵,大白天做什么梦。 有个富二代或者富一代男朋友或老公? 林雨薇:呵呵,还没睡醒吧。 文案二: 应届毕业生林雨薇某天搬了块砖回家, 然而她发现这块砖竟然另有乾坤! 有个小空间也就罢了, 居然还隔段时间就带着她穿越。 可是为什么每次都穿成老太太? 而且都是苦逼的开始? 六零饥荒、抄家流放、末/
沈宁馨毕业后进了家企业,做了一名实习生。 公司里氛围不错,工作也比较清闲,同事们都很照顾她,除了那个成天黑着脸,没有一点人情味的冰山老板。 这个方案不合格,重新改。 你这单子做的是怎么回事,我之前告诉过你几遍了? 今天要是再做不完,晚上就别想走了。 沈宁馨感觉自己上辈子绝对作了孽,所以才会摊上这么个一点都不可爱的上司。 直到有一天她偶然发现了上司的微博小号。 今天大家下班后聚餐没带我,我好/
陈檬穿书了,穿越到了七零年代的山沟沟里,成了陈小军媳妇肚子里面的小豆丁。 山里下了一场大雨,陈小军在洪水中被冲走,人人都说小军媳妇肚子里的合该是个灾星要克死全家, 谁知道小军媳妇生了个闺女,重男轻女的婆婆变了,抱着小孙女稀罕得不行。 从此以后福星高照,家里好运连连,日子过的美滋滋。 大河村的村民都知道,那是因为陈家来了个福娃娃。 都说阿檬是个灾星,还没出生爹就下落不明,奶奶又是个重男轻女的/
因心脏病去世的颜修玉,穿到了自己死前看过的一本书,成为了和自己同名同姓的反派大BOSS。 当他看着床边将来会置自己于死地,让自己五马分尸的反派大徒弟跪倒在他的床下颜修玉瑟瑟发抖。 秉承着生命至上的他只想要远离慕容墨,不想要卷入到剧情当中, 只是看着被其他人欺负得伤痕累累的那个人,心里面的隐秘的善念终究不忍心。 他收慕容墨入门中,教他所学,救他于水火之中,哪料徒弟对他竟然起了那种心思! 关键/
浊杯酒,种风情 照无眠,意难平 一杯一快意,一曲一温柔 敬你一杯血性豪情 大好头颅,不过一刀碎之。一部独特的武侠经典作者用传统的笔法,写出反传统的情感和意识当知书达理的名门闺秀祝嫣红遇上这个潇洒不拘的浪子,她突然明白,自己一生中最想要的,始终还是没有得到。尽管她衣食不愁、呼奴使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