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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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烟灰(1/3)

虽然看到毛桃跑下山去了,不过让少年没想到的是——它竟然没有马上跑去杀人。

这也许是因为它不想给小主人惹麻烦,也许是它听了秦玉的劝,觉得现在没必要动手。

总之,结果是它没有马上杀人,而是把自己收集了多年的金银器物都交给了秦玉。

一个猩猩,竟然能想到用钱解决问题,这让少年大吃一惊! 不过,他并不着急。

为什么呢? 因为他比谁都了解那个魔鬼。

对那个魔鬼来说,古董他要,金银他要,秦玉他也要,他才不是商人,他从来不遵从任何商业规则,他的心、肝、肺,因为一个野种,一个骚·货,早已变了颜色。

他已经失去太多东西了,现在的他,再也不会允许自己失去任何东西了。

但讽刺的是——在陈志国的眼里,他现在有了钱,有了面子,有了奴隶,俨然已经成了一方的国王,但是在少年的眼里,他早已是个死人了。

少年觉得眼前的局面很有趣,他回洪川买了个望远镜,马上又返回了佛手坪。

为了降低风险,他没有借住在村里,而是住在了山上。

他每天把望远镜对准山下的村落,等待着好戏开场。

他此时感觉自己就像一个操局者,他也很迷恋这种站在高处,操控一切的感觉。

一切跟他料想的一样——陈志国并没有让他等太久,在秦玉又一次被侮辱后,毛桃爆发了! 佛手坪系列杀人案,随之发生! 说到这,就不得不提我后来在现场发现的一缕金色烟灰,因为这缕烟灰的出现实在让人费解。

在发现烟灰之后,我曾无数次地想过,到底是谁把它遗落在现场的? 其实仔细想想,答案无非两种: 一、凶手 二、被害人 如果烟灰是凶手留下的,就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一、毛桃会抽烟 二、毛桃曾经躺在床·上抽烟 虽然毛桃有打火机,但我依旧认为这很不现实,因为躺在血肉横飞的案发现场抽烟,怎么看都像是具有反社会人格的变·态杀手才能干出来的事,一个连人话都不会讲的黑猩猩,应该没有这种‘雅兴’。

所以,答案就变得异常简单——金箔雪茄肯定是陈志国抽的。

原来我一直是这么以为的,陈志国靠着卖古董的钱卖了一箱金箔雪茄,在被杀前躺在床·上抽了最后一支。

从逻辑上讲,这样非常合情合理。

但是,这也不过是建立在逻辑之上的假设罢了。

事实证明,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原因有两点: 第一、金箔雪茄在武汉的销售网点很少,有也是偷卖。

陈志国就算去过武汉,也不太可能遇得到。

第二、陈志国平时住在村子里很少出去,应该没有这么高雅的爱好,就算真遇到了金箔雪茄的代购,他也不舍得买。

我觉得这个地方一直是个谜团,就算后来发现了林染的日记,这个谜团也没有解开。

因为在林染的日记中,我们没有找到任何关于金箔雪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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