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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汇到了这里。
只不过她当初以为,所有的邮局都会像北京的邮局那样亮堂宽敞,却不想它也可以是这样的模样。
窄小的一间门面上只挂着一块褪了色的布招牌,门口的邮筒挂着生锈的锁,上头沾着灰尘和鸟类的粪便,投递口却是干干净净,里头装满了人们要寄出的书信,满是关心与挂念。
林瑾站在那间门面前,仰头看着它的招牌。
一些过往的回忆,或甜蜜或失落,交杂着向她涌来。
过于丰富的情感充斥了她的信,让她没察觉到,那小小的门口里走出了个人。
门太小了,两个人交错不开。
那人无意间与林瑾的半边身子相碰,一句“抱歉”含在嘴里,却在看见她的那一刹那骤然失语。
林瑾抬起眼眸,无意地一瞥,却是震惊地看着眼前的男人。
他高大,强壮。
细密的胡茬爬在他的下颌,而凌厉的目光里装着一个完整的她。
这是陆为,是她来找的男人。
在这里见到她,陆为的诧异绝不逊色于她。
几天前告别的时候,他总以为下一次见面会在遥远的将来,却不想只是几日的时光,老天爷就将她再一次送至他的面前。
他刚刚才寄出了一封给她的信,告诉她马阿大被自己抓了,想将喜悦分享给远在北京的她。
却不想走出邮局,却见到了他这几日在病床上朝思暮想的人。
四目相对,视线与视线交融,没有人说话。
他与她之间似乎也不必说话,就只是这样看着彼此,所有的思念和心意,便已如暖流,注入彼此心间。
时间在这一刻仿佛短暂地停驻,不知过了多久,林瑾忽然感受到了一双强有力的手,将她揽入了怀中。
陆为紧紧抱着她。
抱着他在生死一线时,脑海中下意识浮现的林瑾。
抱着让他的思念一次次飘向遥远的首都的林瑾。
抱着同他一起,历经一场苦旅、穿越了整个可可西里的林瑾。
他知道,她出现在这里,是来找他的。
林瑾对死生有着天赋般的灵性,感受到他刚经历了一场死生较量,她便来到了这里。
在他的怀里,林瑾微微用力,挣扎出了一点空间,仰着头问他:“他们说你中了枪伤,在哪里?” 陆为轻笑一声,低头看看她的脸,又抬头摸了摸她的头发:“脸都晒红了。
车上说吧。
” 他的车就停在路边,刚才林瑾只看着路边的邮局,竟然也没察觉到路上一辆偌大的吉普车停着,现在一看,才发觉它扎眼得很。
陆为揽着她坐上了副驾驶座,自己绕回一边上了车。
夏日炎炎,并非当初的冰天雪地,吉普车的火一点就着,陆为把着方向盘,将车开出了这条小道。
时隔几个月再次坐在这辆熟悉的车上,这车里依然弥漫着当初的那股来自于旷野的腥味。
副驾驶的车座上还铺着她那时没有带走的皮毛垫子,夏天坐在上头太热了些,却也柔软得很。
车行驶在格尔木的街头,这场景,像极了第一次在格尔木告别的那一回。
林瑾忽然笑了笑,眼睛眯眯地,看向陆为。
陆为也带着笑意:“怎么了?” “我都不知道你要带我去哪里,就上了你的车。
” “上了我的车,就没后悔药吃了。
” 陆为一脚油门下去,林瑾笑容更甚。
多吉不愧是陆为一手带出来的人,他那野蛮的车技恐怕也是学了陆为的风格路数。
也可见当初陆为带着她在城里兜圈子的时候,是多么压抑着自己的本性。
车开了很久。
林瑾时不时浅笑着看身边人一眼,又在他转头要跟她对视时转走目光。
她温柔的笑在陆为心里一次又一次地勾着,把他那些恶念又勾起来。
才分别几天,当她回到自己的身边时,陆为才发觉,自己真是想她想得不行。
城区渐渐落在了后视镜中,窗外的景色逐渐荒芜,车子停在了一处四周见不着人的地界。
手刹一拉,车门落锁,发动机嗡嗡的声音渐渐消失,耳边只有开了条缝的窗子外,传来的呼啸风声。
“晒不到太阳了。
”林瑾转头看向他,“你的枪伤是怎么回事?” 陆为玩味地问道:“这么远过来,你是来问这个的?” “是的。
” 她很认真地点了点头。
她就是感受到了他身处危险,才过来一趟。
如今他就在自己面前,自然想问一问,他身上所受的伤到底怎样了。
刚才在医院,听到护士说他受的是枪伤,她的心是实在抽紧了一阵的。
陆为笑着摸了摸她的脑袋,手顺势向下,摸上了她的脸颊,又覆盖上她的脖颈。
他粗糙的手掌给她带来的熟悉的触觉,一股酥麻从皮肤直抵大脑皮层。
他的声音显而易见地低沉,眸子锁在她的唇上,轻语:“那些一会儿再说。
” 不及林瑾闭上眼睛,他滚烫的温度便向她袭来。
温柔二字从来与陆为无关,他探过身子亲吻她,便带着明显的侵略意味。
双唇相接,但也远不止是双唇相接。
过浓的情欲都酝酿在这场纠缠之中,齿关的崩溃便是林瑾缴械的第一步。
紧随其后的,是陆为掌心的用力。
窒息感让她的脸涨红了起来,不自觉地嘤咛出声来。
他依然爱听她在情动时因疼痛而发出的呜咽,微弱又婉转,但也饱含着她对他从头至尾的信任。
她将她最脆弱之处交付他手,而两人共同在唇舌交欢中体会死生与情趣。
他另一只手也不安分,从林瑾的衣裳里钻进去,很快把持了一处柔软。
林瑾浑身越来越燥热,对他的渴求越来越多,双手攀上了他的脖子。
陆为当即会意,手从她腰上一揽,将她整个人抱过了中控台,放在自己腿上。
林瑾后背无意识地拱起,蹭到了背后的喇叭。
好在这荒郊野岭之地空无人烟,两人也无所谓这一声脆响。
倒是陆为怕她硌着疼了,放在她腰上的手收紧了些,将她更揽向自己。
纠缠从唇上演化到了身上,林瑾蹭了蹭他,他早已高高耸起。
陆为的欲火被她勾得几乎要烧身,她也明了当下的情况,两手替他脱着上下衣衫。
衣服一扯,露出他精壮胸膛。
陆为又笑了笑:“车里,咱们还是第一次吧?” “要不,我们下车?”林瑾转头看了眼窗外,大片长了草的平坦地界可供他们发挥。
虽然这旷野的地方风很大,但如今不像冬天那么冷,太阳底下晒着是温暖的。
“傻姑娘。
”陆为亲亲她的鼻尖,“草扎人,还是这里舒服点。
” “嗯。
” 林瑾脱了他的衣服,也脱自己的。
她喜欢与陆为之间的肌肤接触,不想做亲密事时还有布料的阻挡。
夏天的方便,也在于衣服的简单。
赤诚很快来到,欲望已攀到高峰。
陆为抱着她的腰,想让她缓缓坐下。
他动情地亲吻着她的肩,将唇印在她的每一寸肌肤上。
而她紧紧抱着陆为,将重心挂在他的身上。
林瑾感受到了身下的异物感,刚以为正事即将开始,却不想,陆为忽然停了下来。
“怎么了?”她问。
“你看。
” 陆为扯过她扔在一旁的衣裳,给她从头套了进去。
他压抑着身上的燥热,看向窗玻璃的外边。
林瑾顺着他的目光望去,那小路外的几十米处,竟然瞧见了一只小羊羔。
矮矮小小,走着路都晃荡。
她又往小羊的周遭望了一圈,小羊的身边瞧不见任何羊群,也不见喂养它的母羊。
她很快判断出来,这是头走失了的羊羔。
小时候她在阿乙的牧场时,也总有牛羊走失,一旦走失了,基本就找不回来,总是会被野狼咬死。
她问陆为道:“那是附近牧民家的羊羔吗?要不要把它送回去?” 陆为盯着那小羊,摇了摇头:“不是。
那不是绵羊的羊羔。
” “嗯?”林瑾不解,开了车门从他身上下来,站到阳光下,再望向那小羊。
陆为随即也下了车,站到了她的身后,告诉她,“那是藏羚羊的羊羔。
” 与林瑾一样,陆为很意外会在这里瞧见小羊子。
但在可可西里的十余年时间让他相信自己的鉴别能力,那灰黄色的皮毛和三角的耳朵,正是藏羚羊羔的特征。
八月,藏羚羊的产羔期结束,正是母羊和小羊羔们大规模回迁的时节。
在这个季节,小羊和母羊走丢是常事,但走丢到了格尔木的小羊并不常见。
从这条路再上去些,就没有了草,进入了有人烟的地方。
小羊如果找不回群,要么是被这一带人家养的狗咬死,要么是吃不到母乳,活活饿死。
总之,倘若没人给它喂点东西,再把它送到羊群之中,它的活路不大。
小小的藏羚羊刚面世不久,尚不认识人类,自然也不怕人。
陆为用极慢的脚步缓缓接近它,直到走到了它的身边,它才惊慌地想跑。
但陆为到底占了个先机,看它一动,便飞快地抓住了它的两只后蹄将它拎了起来。
小羊挣扎得厉害,蹄子扑腾,揣在陆为的胳膊上。
他抓紧了怕弄断它的细胳膊腿,抓松了怕它掉地上跑走,一路别扭地拎回来,要带到车上。
林瑾看那小羊在他手上一脸不情愿的样子,走了过去:“我来抱吧?” 陆为要开车,本来也是要把羊交给她的。
他正想教她拎着两只羊腿,却见林瑾把小羊接进了怀里,像怀抱一个婴儿一般,让小羊躺在自己的臂弯之中。
刚才还闹腾得很的小羊忽然就安静了下来,乖乖被林瑾抱着。
林瑾眼睛微睁,惊喜地看了眼陆为。
“它和你有缘分。
”陆为含笑道。
林瑾抱着小羊,小心翼翼地坐上了车。
陆为也回到车上,将自己的上衣套回去,重新启动了车子。
刚才的暧昧情事被中断,此时有羊子在车上,两人自然也不会在这儿继续下去。
陆为调了个头,往格尔木城里的方向行驶。
这大小的小羊应该还在喝母乳,这儿母羊不太好找,但城里应该有卖奶粉的地方。
以前保护站也救助过走失的小羊羔,就是用奶粉兑水喂养的。
刚出的城,现在又要回去,倒也合情合理。
回城的路上,林瑾抱着小羊,终于有了再问一问陆为他身上那枪伤、和马阿大那事的时机。
陆为一边开着车,一边讲起之前的事。
“你还记不记得,当时送你回北京时,在格尔木火车站前,跟你搭过话的那个黄牛?” 林瑾回想了一番,点了点头。
陆为又道:“马阿大想杀我,他知道我不常出可可西里,出去最常去的也就是治多县和格尔木,他就派人蹲守在格尔木,就等着我落单的时候下手。
那个火车站的黄牛就是他的眼线之一。
之前,他一直没找着机会。
这回我从格尔木往返北京,回格尔木时是一个人,总算让那个眼线找到了机会,半夜摸到了我住的昆仑宾馆的房间里。
” 林瑾听得提心吊胆。
她知道,为了确保自身的安全,陆为总是随身带着手枪。
但他这次来到北京,在首都严格的管控下,他身上肯定没有这保命的武器。
那马阿大的手下的确是找到了个好时机。
她紧张地问:“然后呢?” 陆为轻松地笑了:“尼玛比我早一天从北京回格尔木,他本来早就该开车回保护站的。
但那小子在火车上把车钥匙弄丢了,现配一把得一天,当天也就住进昆仑宾馆里等我了。
马阿大的枪手摸进我房间的时候,我正跟尼玛在一块儿,算这次筹款的账呢。
那枪手虽然拿着枪,但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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