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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是幽州。
” 寧秀枫抬头一看,惊骇不已。
在汲闇森时,因被高耸入云的鬼树遮挡了视线,他没有看到天空的异景,此时他这才惊觉天空中有数个远远近近飘浮的孤岛,每一座孤岛都散发着奇异的光芒,一向冷静沉着的他此时竟一个音都发不出。
中年男人所在的族群叫沧鹿族,中年男人是他们的族长,叫角鎵,沧鹿族是生活在幽州中畜牧业最发达的葒遥郡,这里位于溱江的下游,水草肥沃,以擅长放牧闻名,在角鎵到沧鹿族之前,他们本只是一个平凡的小族,但角鎵到后,不知用了什么方法,养殖出的色鹿雄壮又漂亮,又因色鹿每年只產一仔,且存活率较低,常年供不应求,令沧鹿族的地位直线上升,现在已经在皇都、首府剫城变得举足轻重,时常有显赫贵冑花大价钱向他们求购一头上等的色鹿。
为方便放牧,沧鹿族长年迁徙,他们以天为帐,地为毯,水草为家。
角鎵将寧秀枫带回族中,并将幽州的事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全盘托出,让他对幽州有所了解,同时也对他的出现充满了好奇: “你是说你不是从其他州来的?而是从一个叫地球的地方?”寧秀枫觉得幽州这个世界奇幻怪异,对于角鎵来说,寧秀枫所在的世界又何尝不是? “嗯,如果我想回去的话,你们知道方法吗?”寧秀枫一边消化着角鎵告诉他的幽州的常识,一边想办法回家。
“只能找木曜星君。
”角鎵道。
“他会帮我?”寧秀枫清楚得记得疯婆告诉他,是木曜星君把他带来的。
“只有他能送你回去。
” 寧秀枫沉默不语,即是说疯婆的话不无道理,只有木曜星君有能耐将异界的人带到幽州,那他们出现在这里一定是他所为,既然一定是有什么原因驱使他这么做,又怎么可能轻易地放他们走。
不管怎么说,当务之急是先找到蒙杺莯。
“我应该怎么去皇都?” “我可以送你一匹平色鹿,骑着它五天就能到皇都。
”幽州脚程最快的坐骑是雪豹,但因其凶狠难驯,很少有人将它作为坐骑;其次是色鹿,上好的色鹿可日行三百里,再次是孟鸟,实在不济就只能步行。
色鹿中最好的是九色,仅供应给皇族,七色供应给三府九公,五色供应给缮相级官员,三色供应给司相级官员,平色鹿则根据品相卖给凡民。
能不能买到一头上等的色鹿也要看沧鹿族族长的心情,若是他不喜欢的人,出再多的钱也买不到。
“谢谢了。
”寧秀枫很感激,毕竟他们非亲非故的,人家帮是情份,不帮是本份。
“只是——”角鎵拖长了声音,面露忧色。
“族长请儘管说。
” “幽州一直有个传说,在天下将乱之际,三星匯集,可以护得幽州百载承平,我听说娄宿和壁宿都已经现世了,再加上你……,既然三位星命使都出现在幽州,也许是因为幽州即将大乱。
”联想到现在的皇帝荒淫无道,其治下纷乱不堪,已经出现了不少大族勾结,掠夺资源的事件,再加上这些歹人大多有郡府背景,更是有恃无恐,以致民怨四起,不少地方都发出了凡民抗击郡府的事件。
而这时候又出现了传说中的 三星匯集,种种跡像都表明天下将乱,岂能叫角鎵不忧心? “传说而已,应该不足为虑。
”寧秀枫摇摇头,不是他不想帮他们,而是他觉得自己一个异界人,只会打打篮球念唸书,没有他们期望的有扭转乾坤之力,只怕什么星命使、三星匯集其实是像《西游记》、《一千零一夜》那样的小说夜话。
角鎵见他主意已定,也不好再说什么,又问:“你的朋友又是什么人?” “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
”谈及蒙杺莯,寧秀枫面露忧色,不知道她在这个世界过得怎么样,像她那么呆,不要被欺负了才好。
“皇都那么大,你要怎么找她?”角鎵问。
寧秀枫苦笑着摇摇头,他们的手机被水浸泡不能用,就算能用也肯定不能拔打电话,即是说只能全靠运气和人品了。
“这样吧,我在皇都识得些人,兴许能帮你打听打听。
”角鎵道,“你的朋友叫什么?有什么特徵?” “她叫蒙杺莯,跟我一样从异界来的。
个子不高,”寧秀枫比划着自己胸口的位置,“体型适中,算是有点小胖吧,不过不知道她在幽州有没有受苦,可能已经瘦了。
”说到这,他蹙起眉头,暗想那个呆瓜多半没能好好吃饭。
看到寧秀枫谈及蒙杺莯时的样子,角鎵抿嘴笑了,暗想这个女孩一定对他非常重要。
“对了,她很聪明,只是不大能看出来。
”除此之外,蒙杺莯已经没有别的可以值得称道的特徵了。
角鎵将寧秀枫说的写在一张绢巾上,然后放在一个小背包里,吩咐族里的人取出一隻翔鼠,让它带着寧秀枫的希望飞往皇都。
“翔鼠飞到皇都仅需两日,你可以在我族多留些时日,这样一有消息我也能马上通知你。
”角鎵见寧秀枫面露难色,又劝道:“即使你去了皇都也是漫无目的地找人,兴许我的朋友们还能帮你打听到什么。
” 寧秀枫想了想,觉得他说得有理,毕竟自己人生地不熟,就算到了皇都要在茫茫人海中寻找蒙杺莯犹如大海捞针,沧鹿族与不少达官显贵都有往来,肯定比他像无头苍蝇一样在皇都乱闯更有效率。
虽然等待消息的日子特别难熬,但角鎵吩咐沧鹿族中一名得力青年教寧秀枫要在幽州生存必须学会的事,比如骑鹿、生火猎食、辨别果实、药草等等——毕竟打听到蒙杺莯的下落后,他需要独行五日才能抵达皇都,谁知道在路上会遇到什么。
寧秀枫非常聪明,学东西很快,仅用了两天就掌握了这些常识,这名叫祥华的青年准备教他学习刀法了。
此时他们已经迁徙到了葒遥郡的虹原。
虹原是葒遥郡最富饶辽阔的地方,也许是土壤中含有未知的物质,这里的水草不仅鲜美肥沃,而且在每天不同的时间会呈现不同的顏色——清晨是淡蓝色,中午时会变成深绿,下午时分则是浅红,晚上则会变成亮灰色。
随时都宛如仙境,怎么看也看不腻。
这天,寧秀枫帮祥华将十来头色鹿赶到一处水草最为肥美的地方,让它们自行吃食后,准备开始学习武艺。
“接着!”祥华将一根他削好的木捧拋给寧秀枫,待寧秀枫接到后,他笑道,“今天你唯一的任务就是用它打到我。
” 祥华仅比寧秀枫年长三岁,和沧鹿族里的除了族长角鎵以外的其他人一样是棕发蓝眸,模样英俊,英姿颯颯,他已经是沧鹿族里大家公认的角鎵的接班人,虽然年纪轻轻,不过他已经具备了身为族长的技艺和品格,族里的人都很喜欢他,尤其是角鎵那对年仅九岁,棕发金瞳的双胞胎儿女,更是将他当成偶像一样崇拜着。
“这么自信?”这些天,祥华对寧秀枫倾囊相授,两人年纪相差不大,很谈得来,已是他的良师益友。
“试试看,打到了今天晚上请你喝醇酒。
” “好耶!!”总是与祥华形影不离的那对双生兄妹一起喝彩。
“不过没你们的份啦。
”祥华对这对兄妹也是喜爱之极,走到哪都带着他们。
寧秀枫虽然没有打过架,不过凭他的篮球功底和身体素质,动作极其灵活,可以正确地判断出祥华接下来出招的方位和动作,只是他缺乏经验,总是在眼看要成功的时候被祥华闪开,而祥华丝毫不留情面,会在寧秀枫留出破绽时用木棒狠狠地敲打他,并且告诉他正确的姿势和方法。
果然如祥华所说,寧秀枫这一天用尽全力,想尽办法,但他手中的木棒都没能触及祥华的衣衫。
这一天练下来,寧秀枫已是手臂酸痛,身子乏力,被祥华敲打的部位留下道道伤痕,又痛又胀。
晚饭过后,祥华到了寧秀枫的睡帐,递给他一个小壶: “拿着。
” “我没打到你,怎么能喝酒?”寧秀枫苦笑道,有种深深的挫败感。
之前他学东西很快,让他颇为自信,觉得以自己的能力,在这个世界生存肯定轻而易举,但他的自信在今天已经被祥华一次次地击溃。
“不是酒,是药水,不然你明天连站都站不起来。
”祥华正色道。
寧秀枫接过小壶,喝了一口,一股浓烈刺口的酒味灌入,他差点喷出:“这还不是酒?” “哈哈,别这么计较,虽然你今天连一根手指头也没碰到我,不过还不赖,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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