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天沈之南醒来的时候,身边已经没有了霍淮北的踪影,只看见床头放着一瓶花露水。
他拿起来看了看,又摸了摸自己的腿,看见了几个已经有些消散的红肿疙瘩,应该是昨天晚上被蚊子咬的。
床头这瓶花露水应该是霍淮北走的时候,给自己留在这里的,沈之南拿起花露水抹了抹腿上的疙瘩,收拾洗漱之后出了屋子。
没有想到自己竟然是起得最早的一个,他闲着无聊早晨空气又好,沈之南就打算出去散散步。
虽然昨天扭伤了脚,但是上了药之后感觉已经好了很多,沈之南估摸着走两圈应该没问题。
他对这里不是很熟悉,也不敢随便乱走,就只是沿着附近这几条街慢慢地走了几圈,夏天本来就有点热,又因为有脚伤,沈之停在了街口的一棵树下,稍稍休息了一会。
薄薄的汗顺着他的额头缓缓落下落在锁骨上,再缓缓流到衣服里隐匿起来,沈之南坐在树下的石桌子上呼吸着清新怡人的空气。
乡下虽然干什么都没有大城市便利快捷,但是空气和环境都要好很多。
还没坐两分钟,陆陆续续就有大娘捧着碗出来坐到了树下,把沈之南围了个严严实实,沈之南连走的时间都没有,就被迫和几个大娘唠上了嗑。
“小伙子生的真好看啊。
”几个大娘对着沈之南左看右看,啧啧称赞。
沈之南默默想,下一句可能就是要问他有没有对象了。
果不其然,其中一个大娘看着沈之南笑眯眯的开口:“小伙子有对象吗?” …… 沈之南叹了一口气。
“要不要大娘给你介绍一个?”大娘见沈之南不吭声,开始乘胜追击,“大娘认识一个小姑娘,人很不错,你看要不要见见面?” “不用了大娘……”沈之南揉了揉揉太阳穴,看着热情的大娘,委婉地拒绝。
“哎呀,小伙子害羞什么?”那个大娘豪爽地挥了挥手,“那个姑娘是我婆家的一个亲戚,知根知底的,大娘绝对不会坑你。
” 其他几个坐在他身边的大娘也开始随声附和:“是啊是啊,那姑娘我们都认识,人长得也很俊,又勤快又能干,你要不要见见?” “大娘,你们出来吃早饭?”沈之南决定转换话题。
“是啊,”一个大娘把手里的饭碗扬了扬:“早晨我们就爱聚到这吃饭呢。
” “你吃了吗?” 沈之南摇摇头,“还没,等会回去吃。
” “要不你去大娘家里吃,大娘今天早饭做了面汤疙瘩……” 沈之南实在招架不住这些大娘的热情,只好先告辞:“大娘,我家里有点事,我先回去。
” 在一群大娘的频频挽留下,沈之南还是回了家。
三个女人一台戏这句老话,果然没错。
他到家的时候,白谨正在院子里洗漱,看见沈之南从门外出来有些惊讶,“你怎么从外边回来的?” “我去外边散步了,”沈之南说着鞠了一捧水,冲了冲脸,“他们都起来了吗?” “起来了,”白谨开口,“准备吃早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十八线女星秦郁绝接下一个恋爱综艺,经纪人替她挑选了位素人扮演假男友。 签合同那天,她来到办公室,推门看见位男人慵懒地靠桌而立,指尖一点猩红映亮漆黑的眼底。 气质放浪不羁,眼梢带着些散漫与恣意。 看样子,应该是自己那位假男友。 秦郁绝放下合同:综艺结束之后就分手,没意见的话就签吧。 男人稍顿,接着掐灭指尖的烟,慢条斯理地捏起那份恋爱合同,扫了一眼后突地低笑着道:好。 名字刚签下,经纪人带着真/
杏花林中初遇时,她尚是不谙世事的小郡主,而他是先帝最宠爱的皇子,关外扫荡敌寇, 功高盖主,却为新帝所忌,远贬他方。 彼时他尚无意竞逐天下,她却因家恨国仇,以温柔之乡为陷阱,以缱绻之爱为利刃,狠狠将他推上叛君叛国之路。 三年后重逢,他已是雄踞一方的霸主,手攥长剑欲直取天下。而她是落魄琴师,一无所有。 皇权霸业,永嘉混乱金戈铁马,漫漫征途,人命如草芥,爱恨亦浮云。 爱别离、求不得、生死两隔,她/
如果有人说你放的屁臭死人,你一定会很不好意思,有可能的话,或许你也忙加以矢口否认赖掉。如果有人在公开的场合,大声地声明,他要放屁了,最多会引起大家的侧目,甚至于觉得这个人很无聊。若这声明的人是个娇滴滴的女孩子,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就算有人告诉你,也不会有人相信。如果有人说一个屁能真正把人臭死,你一定会立加驳斥从为是胡说八道。这几件令人难以接受的事情却果然发生了,发生在中州武林大豪谢金虎的/
六十多年前,十万中国远征军溃败怒江,穿越胡康河谷原始丛林的撤退过程中,非战斗减员将近五万将士。自此,这片土著口中的魔鬼居住地,再无人敢接近。然而不久后,令人惊诧的事情发生明明是没有生灵的丛林,英国驻印空军的飞机盘亘不去,屡屡轰炸,他们想消灭什么东西?丛林里存在着什么?几乎在同一时间,新三十八师,派出一支十人特别分队,潜入野人山执行不知终点的任务。但在应当绝密的任务,却随着深入丛林之后,一变/
文案: 机场VIP候机室里,屏幕上正在播放钢琴独奏。黑色燕尾服的钢琴家气质卓然,高岭之花一样清冷,贵不可攀。 是单漆白哎!肖邦国际大赛最年轻的金奖得主,见过真人的都说比电视上还帅啊! 那个日剧《交响意中人》的男主原型就是他啊,不过他比男主还高冷啊,满脸都写着别爱我,没结果! 吴羡好瞟了眼屏幕,看见一双修长好看的手在琴键上跃动,灵活得不可思议。她看呆了,手指怎么能这么灵活啊?钢琴家好变态哟!/
本文又名《我以为我穿到了修真种田文,其实是复仇少年漫》 桃花落的天才弟子宋凝清本来以为自己的随身法宝是个日记本,只能记录过去发生过的事。 某日在迎来自己的小师弟萧恒后,宋凝清爱他护他,把这只悲情小胖崽努力奶大。本以为这一世就这样,修行,除妖,看着师弟成亲生子,也就是幸福快乐的一生了。 可这本日记本,在萧恒父亲死后,呈现了第一则预言:萧磊云之子萧恒,三百年后,成灭世妖邪。 剑尊宋凝清,灭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