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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寒意(1/3)

他时常就会让她心痛一阵,他待她好的时候,她尤其容易痛。

她知道这痛源自何处——她想要他,又不敢要他。

可望而不可即,可即而不可得,一颗心被一场火烧灼着,怎么可能不痛?她想他如果不是什么督理大帅就好了,不要是督理大帅,也不要是什么少爷公子,她只要他是一个赤条条的人。

(一)

张嘉田一夜没睡好,连连地做噩梦。

梦里总是雷督理发现他窝藏了三姨太太,气得大发雷霆。

他对雷督理的感情,并不比他对叶春好的爱情淡一毫,雷督理这样发脾气,他心里又怕又悔又愧,在梦里张开双臂拦着雷督理的路,不许人家走,嘴里还苦苦地哀求:“您别生气,您听我解释……我错了,完完全全是我错了……” 好话说了十车之后,他终于醒了,窗外的大太阳已经悬了三丈高。

这样凉爽的天气,他却滚了一身的热汗。

气喘吁吁地坐起来,他定神想了想,随即跳下床去,让勤务兵送水进来。

他匆匆地洗漱了,也没有胃口吃早饭,索性喝了一大碗豆浆,灌了个水饱。

带着马永坤偷偷跑出师部,他去见了林燕侬。

林燕侬昨夜留宿在了马永坤那间屋子里,隔了一夜再见,张嘉田和马永坤瞧着她的面貌,都怔了一下——昨夜她来的时候,是蓬头黄脸肿眼泡的,很有一点残花败柳的可怜相;一夜过后,她把头发洗得蓬松黑亮,面孔上面抹了薄薄的一层粉,眉眼上描了一点黑色,嘴唇上涂了一点红色,加之穿了一件杏黄色旗袍,竟是变得明艳照人。

见张嘉田来了,她抿着小嘴一笑,一双细眼眯起来,笑意便顺着那长长的眼尾流动了。

唤过一声“张师长”之后,她笑道,“出来这么久,第一次睡了个好觉。

我也没出过远门,这一趟到文县来,一路上都悬着心,又怕自己走错了路,又怕自己遇上了歹人。

煎熬到了了不得的时候,我就给自己鼓劲,想着找到张师长就有救了。

果然,我没有白受煎熬,你真是个好心肠的人。

” 张嘉田本是想来把她赶走的,可是此刻这么面对面站着,人家又诚诚恳恳地说好话给他听,他那狠话藏在心中,就又有点说不出口。

“你要是住呢……”他思索着说道,“就是住这间屋子,没有更好的住处。

因为我不敢公开安置你,我怕被人知道了,去告诉大帅。

吃喝什么的,包在我身上,那倒是没问题,不过,将来一旦这事闹穿了,你可别说你是来找我的,你和我可没有任何关系。

” “那自然,你肯收留我,我就感激不尽了,哪能再连累你呢?只是我住在这里,你又给我吃给我喝,这关系却是没法子彻底分清呢。

” “那好办。

”张嘉田把一旁的马永坤抓了过来,“你就说这是你远房的表哥——表哥也行,堂哥也行,你爱怎么叫就怎么叫。

你就说你是来投奔他的,以后我让他没事就过来瞧瞧,你有话,或者想要什么东西,跟他说就行,他会回去告诉我。

” 林燕侬对着马永坤微笑着一躬身,颇郑重地唤道:“表哥。

那我往后就叫你一声表哥了。

” 马永坤像服了毒似的,面红耳赤,直着眼睛看着林燕侬,一声不吭。

张嘉田把马永坤又一把推开:“行,那就这么办,我走了!” 张嘉田离了林燕侬的屋子,带着马永坤往师部走。

一边走,他一边对马永坤讲闲话:“你看,她漂亮吗?” 马永坤似乎是毒性稍解,硬着舌头答道:“漂亮。

” “她这个人挺奇怪,一开始看着也就那么回事,但是多看几眼就觉着她漂亮起来了,可能这就叫作耐看。

她那小鼻子小眼的长相,要是不耐看的话,大帅也不能要她。

” 此时两个人已经走出老远,马永坤的毒性解了大半,也可以侃侃而谈了:“师座你不懂,人家那眼睛可不小,相书管她那眼睛叫瑞凤眼,勾魂摄魄啊!” “勾你了?” “勾我了。

” 张嘉田转身搡了他一把:“我告诉你你别发昏啊!那是大帅的三姨太太,捡剩儿也轮不到你。

你有那个闲心,不如先想法子把你那个骚老婆找回来。

脑袋顶上的绿帽子还没摘呢,就琢磨起别人长什么眼睛了,你这心真是够大的。

” 马永坤“哼”了一声:“师座,你随便骂吧,我不往心里去的。

我是受过了天大打击的人了,我什么都不在乎了。

” “我去你妈的吧!” “我连死都不怕了,我还怕你骂?无所谓,没关系。

” “你是不是得精神病了?” “我的人生这样悲惨,疯了也正常。

” 他既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张嘉田也懒怠骂个不休。

两个人走回了师部,马永坤虽然厌世,但喝了一大杯茶水之后,他扛着一张死了爹的面孔,倒也正常办起公来,而且办得很不错。

张嘉田强迫自己把林燕侬忘掉。

如果把林燕侬忘掉,那么他心中就没有太大的烦恼了。

雷督理还在等着他“干坏”,可是事到如今,他忽然换了主意,暗暗地想要把它“干好”,给雷督理一个惊喜。

那位一身是病的张文馨团长,自从见了钱之后,病痛自消,已经重焕生机。

他心里感激张嘉田,可是因为年纪太大,不便和这位小师长拜把子,所以灵机一动,把家里十几岁的大儿子拎了出来,让他认了张嘉田做干爹。

这大儿子正处在发育期,长得人高马大,嘴上生出黑黑的一层胡须,满脸此起彼伏的红疙瘩,瞧着比张嘉田还粗糙沧桑。

张嘉田每次见过干儿子后,都觉着自己特别地白嫩。

张文馨成了张嘉田手中的一面好招牌,旁人见他这样的倒霉货都能重返第二春,自然眼热,一个个都换了面孔,笑嘻嘻地贴了上来。

洪霄九在时,这些人都是不大受待见的,洪霄九没了,他们经了这些天的审时度势,决定另攀高枝——说起来,这回的雷氏高枝,比先前的洪氏高枝,还要高出些许呢! 张嘉田不像个军人,倒像个江湖好汉,和谁投脾气了,就当场结拜,在三天之内拜了四次把子,又连发几道急电回北京,请雷督理汇几十万款子过来充当军饷。

他这么私自地乱搞一气,雷督理摸不清头脑,反倒有些好奇,他要钱,就给他钱,倒要看看他能做出什么成绩来。

文县那边,他也是有眼线的,眼线传来的最新消息是:张师长开始招兵了。

雷督理记得自己没有说过让他招兵买马的话,不过也不想干涉。

反正,他相信张嘉田不会背叛自己。

只要不背叛,那他爱怎样就怎样吧!大不了就是“干坏”而已,那也没什么关系。

雷督理最近有点恍惚,所以感觉一切都像是无所谓、没关系。

十几岁第一次见到玛丽冯时,他也这么恍惚过,恍惚就是爱,他爱她,爱了好几年,费了天大的力气,终于和她结了婚。

爱之深、恨之切,他起初有多爱她,后来就有多恨她,恨得一分钱都不想给她,甚至恨不得找个杀手杀了她。

她终究不是他的知音,她一路娇生惯养活下来,不知怜悯、不懂世情。

他偶尔不顺心对她发发脾气,她竟然针锋相对地骂回来,一点也不怜惜他体谅他。

她有时候也装聋作哑,让他一个人唱霹雳火爆的独角戏,更可恨,简直要活活地气死他。

不过,这回的叶春好,一定和她不一样。

他想:趁着年纪不大,再恍惚一次,也不错。

想到这里,他忽然有点坐不住了,窗外的阳光这样明媚,让他想出去玩。

玩什么?不知道,反正是要和叶春好在一起。

少年人从来不专门去想玩什么,时光自己就会有趣地从他们身边流过去。

他愿意重新再做一次少年,所以也不肯特地去思索。

起身在屋子里走了一圈,他忽然发现房内居然连一面镜子都没有。

于是他下了楼,匆匆走进客厅里。

客厅里有大镜子,还有个林子枫。

林子枫正坐在沙发上闷闷地抽烟,万没想到他会忽然过来,而他也不理人,大步流星地直奔了镜子。

那镜子是架亮晶晶的大穿衣镜,足以照出他的全身。

他对着镜中人左看右看,又转了个身,就觉得自己还是见了老,不复二十岁时的风华,尤为可恨的是两鬓藏了几丝白发——自己正值壮年,谁许这几丝白发私自钻出来的? 他不便下令把白头发推出去毙了,只好将其暂且忽略。

从脑袋再往下看,他第一次发现自己身上的毛线背心有点多余,可把背心向上卷到腋下,他露出半截裹着衬衫的身体,腰腹立刻又觉出一阵寒凉来。

忽然看到镜中的林子枫身姿苗条潇洒,他立刻回头仔细地看他,林子枫站在沙发旁,手指夹着半根香烟,当场被他看了个进退不得。

然而雷督理看还不够,还要走到他面前,把他的西装下摆掀起来,看他里面穿了多少层。

“你不冷吗?”雷督理问他。

林子枫摊着双臂,一只手还夹着烟卷,西装上衣敞开着,雷督理把他“开膛破肚”,解开他一粒衬衫纽扣,看见了他里面的肉。

“不冷。

”他有些尴尬,但还能保持镇定,“白天在太阳底下走,时常还觉得很热。

” “哦。

”雷督理有些失落,“你身体好。

” 说完这话,他生气了似的,转身就走。

林子枫把香烟送到嘴上叼住了,腾出手来系了纽扣,又把西装扯了扯。

重新坐回沙发上,他心里纳闷,心想这又是怎么了? 林子枫没什么事,纯粹只是想找个离雷督理近的地方坐一会儿,雷督理失落,他更失落,自觉着是个忠心赤胆的老臣,纵是把满腔热血全倒出来,也敌不过那狐媚子的一个眼神。

“财神爷”怎么会是叶春好那个毛丫头呢?雷督理身边若是真有一尊财神爷,那也应该是自己啊! 林子枫觉得叶春好十分虚伪,也算不得好看,无非就是五官端正罢了。

当初他看玛丽冯就是个泼妇,可泼妇还有几分真性情,这个姓叶的还不如那个泼妇。

雷督理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找的这些女人,一个不如一个。

他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恨不得把自家的妹妹强塞给雷督理做太太——他妹妹十五了,除了有贫血病之外,在他眼中,堪称是一个完人。

(二)

林子枫自比朝堂老臣,看谁都是奸的,唯独自己一人最忠。

当然,他给雷督理管了几年的私人财政,也揩了七八十万的油,从一介书生变成一尊财主,但雷督理因为这一点给他脸子看,他是不服气的——换了旁人,也许一百七八十万的财都发了,他已经算是很对得起雷督理了。

他做书生时,是个穷书生,如今有了七八十万的身家,把寡母和妹妹养得体体面面,本是心满意足的,可自从他听闻雷督理以叶春好的名字买了一座金矿之后,真如被个晴天霹雳劈了一般,心中醋海翻腾,几乎呕出酸水。

思来想去的,他实在是看不出叶春好哪里胜过自己,除了她是个大姑娘,而雷督理是个男子,天然地偏爱大姑娘。

林子枫没法子改变性别去和叶春好公平一战,只得忍气吞声。

傍晚时分,他离开雷府回了家,进门时瞧见妹妹站在厢房窗前,正仰着脸看树上的大喜鹊。

林子枫是典型的书生相,他妹妹林胜男也是斯文娟秀,是学校里有名的林黛玉。

忽见哥哥回来了,林胜男向他一笑:“哥,你今天回来得早,是不是晚上就不出去应酬了?” 林子枫把她看了又看,忽然感觉她实在是太小了,小得不知男人为何物,根本不能嫁人。

自己想着把她介绍给雷督理,真是异想天开。

“不出去了,妈呢?”他问。

林胜男抬手一指正房:“屋里呢,弄了一对鞋面,绣啊绣的,我不让她绣,她偏不听。

你说说她去,现在鞋庄里有的是绣花鞋子卖,哪里还用她这么点灯熬油地费劲儿呢?” 林子枫听到这里,不知不觉就把外面的事忘了,一边喊妈一边走向正房,进房之前又对妹妹说道:“别总在外头站着,风凉。

” 林子枫心事重重地过了一夜,翌日清晨,他蒙蒙眬眬地醒过来,就听见房内有人在推拉抽屉,扭头看过去,却是妹妹。

而林胜男回头见他醒了,便问道:“哥,你那支派克钢笔呢?” 他抬手揉了揉眼睛:“不是在笔筒里吗?” 林胜男抬头一看,钢笔果然是在笔筒里,不禁失笑。

拿了钢笔走到床前,她对林子枫说道:“你有的是好笔,这一支就给我用吧!我那两支钢笔都不好,写写就漏墨水。

” 林子枫点头。

林胜男弯腰又摸了摸他左脸上的伤疤:“颜色越来越淡了,我看再过两年,就会看不出来了。

哥,天气坏的时候,你这道疤疼不疼?” 林子枫一摇头,又向外挥挥手:“上学去吧,汽车送完了你,好回来接我去衙门。

” 林胜男答应一声,转身走了。

林子枫看着她单薄的小背影——她身体弱,这个时候已经穿上了呢子大衣。

这一点,倒是和雷督理很像。

林子枫像着了魔似的,思绪在妹妹和雷督理之间兜兜转转,直到日上三竿,他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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