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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服…… 舒服哇。
“义父,您说勺儿十五生辰的时候有礼物。
”我往后一歪,倒在他怀里,把半干不湿的头往他衣袍上蹭去,抓住他的袖子,死皮赖脸地说,“礼物,勺儿的呢?” 他方才无奈的笑了一下,手从袖子里掏了一下,把一根凉物轻轻放在我手中。
一根簪子? 它非木非玉,通体血红,被精心雕琢得简单却不失雅致,用手细细抚摸,一缕熟悉的香味便环绕在我指尖,却让人想不起来。
“喜欢吗?” “嗯。
”样式挺古朴的,像是手工作的。
“你也快成年了,别总披头散发的,平日里把发束起来,人也会精神许多。
” “它是什么木头做的?” 红木? 不像…… 竹子? 当我是白痴啊,更不可能。
怪了,好熟悉啊,这味儿一定在哪里闻过。
“……这个……以后再告诉你吧,别瞎嗅。
” 他从后面拥着我,一把拉过我的发,手在身上擦了一下,绕着乌发,两三下便弄好了,从我手里抽走了簪子,迟疑了一下,轻问了一声,“勺儿与与义父呆了这么多年,一定寂寞了吧。
” 我突然一怔,还没反应过来。
头皮一痛, 摸了摸头……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头发都没干,他就给我挽上了。
天气又闷热,这长发半干不湿的,会长虱子的。
靠! 芳华从没有在我面前自称为义父, 那是第一次, 所以我愣住了,也忘了答复他。
十五岁之前,我以为会与义父二人就这么在这宅子里住一辈子,结果我错了。
直到他的出现。
在我十五岁生辰且芳华赠我簪子的第二天,他不紧不慢地跟在芳华的身后,身材修长笔直,一身淡梅长袍更显七分秀美,三分英气,看起来比我年长些,举手投足优雅高贵,他遥遥的望着我,笑得温柔清澈。
他说,勺嬅,我知道你。
他说,勺嬅,我和芳华将与你一齐住在这里。
从没有人唤过我全名, 可是我全然盯着某一处, 他纤细白皙的手轻轻挽上芳华的,十指紧扣,芳华只是轻笑不语。
细雨霏微,烟波万里,几度斜阳, 一丝柳,一寸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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