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就是陆羽对婚姻的最初设想,她自信能够好好经营她和老聃的婚姻。
现在,她以楼上那对夫妻为镜子,照见生活的千疮百孔,觉得自己和老聃的安静就是幸福。
陆羽想,老聃和自己也有意见分歧的时候,但是,只要她闭紧嘴巴,耐住性子,不和老聃说话,要不了一天,老聃自然会想办法和她和解。
这就是生活。
但是这次,老聃在和陆羽吵架后离家了,吵架后不回家,还是头一次。
又一个周末深夜,陆羽再次听到楼上夫妻千篇一律的争吵。
“咚”的一声,惊得陆羽急看天花板上的灯。
老聃不在,陆羽搬去老聃的卧室。
她看老聃枕边的书——《希区柯克小说精选》,这本书似乎在老聃枕边放很多年了。
陆羽随手一翻,就翻到《恩爱夫妻》那篇,说一对彼此有了外遇的恩爱夫妻,丈夫觉得假如自己提出离婚,无疑如杀妻。
妻子觉得丈夫把她当生命和荣誉一样爱着,如果自己提出离婚,必定置丈夫于灾难之中,唯一的办法就是杀了丈夫。
丈夫也觉得只有自己先杀了妻子才是善良的。
陆羽奇怪一本跟随老聃多年的书自己竟然第一次翻阅,正打算看下一篇,楼上恰恰爆发出一声歇斯底里的喊叫,如冰川雪崩。
不知是被小说迷惑,还是受了同事的多次挑唆,陆羽连拖鞋都没换,径直上了楼。
陆羽敲门,轻轻的;再敲门,怯怯的;再敲,这回,就有点不罢休的意思。
门在陆羽不抱希望、准备退回去的时候豁然打开,陆羽眼前一亮,旋即一黑,陆羽的脑袋被一件当头飞来的布蒙住了,陆羽在暗中听见一声吼:你滚开,今生都不要再让我看见你!“呯”的一声,门关闭了。
陆羽把脸从那块布中解放出来,见蒙住自己的是一件灰色男式西装,陆羽陡然看见一枚闪光的啄木鸟袖扣,把自己吓了一跳,这枚袖扣不正是上月老聃过生日时自己送给他的礼物么?陆羽下意识地在衣服口袋里乱摸,她竟然摸出了老聃的皮夹子。
陆羽站在那扇紧闭的铁门前,只觉眼前有无数的羽毛在飘飞,又似乎是茫茫的一片白雾兀自弥漫。
新婚中的她,爱情是醒里梦里的一片绿洲。
有朋友也要走进围城。
朋友送来了大红的请柬。
她和丈夫商量了好一阵,决定送一份礼物去。
仅仅为了省钱,他们便没去任何商店。
最后她说,就送咱家这只蓝瓷花瓶吧。
丈夫没听懂似的看她:她正看着那只蓝瓷花瓶,目光静寂得像夏夜的一片月光。
丈夫知道蓝瓷花瓶是她母亲送给她的结婚礼物,是她最心爱的东西。
蓝瓷花瓶便送了朋友。
在送完花瓶的第二天,他们便离开小城去了南方。
走时仅带了几本书和几件随身的衣服,看看屋子,倒也没多少东西可带,带不走的和带着也没什么用的。
渐渐地,他们有了些钱,日子也不再如从前那般清贫。
后来她和丈夫开了一家工艺品商店,专营一些美丽的仿古工艺品。
也许丈夫天生就是块做生意的料,他们的生意很好。
她也渐渐迷上了瓷器收藏,常常宝贝似的在灯下看了这件看那件。
她便常常跟丈夫提起那只当年送了朋友的蓝瓷花瓶。
忙碌在生意里的丈夫总要几经提醒才能和她回到同一话题上。
她便有了些痴,总是一遍又一遍地说,再也遇不见那么好的工艺了,再也看不见那样奇妙的蓝色,还有那样恬静的白色睡莲,就像是一群栖息在蓝色湖波上的天鹅。
她和丈夫说这话的时候,依旧是目光静寂地望着不可知处,只是眼睛里多了两片火焰。
那一年,家里来信说她母亲病重,想着店里眼前的一大堆业务,又想贫苦惯了的母亲一向总是将苦难和着粗茶淡饭吞咽下去,料想这回也依旧抵熬得住,便想等忙过了这阵儿再回去。
她万万没有料想自己一念之间会铸成终生的遗憾。
不久,一封告知母亲病故的电报将她击得昏天黑地。
他们回到不再有母亲的小城。
和丈夫一起去看朋友,一进朋友家门,她一眼就看见了那只蓝瓷花瓶。
朋友将蓝瓷花瓶放在漂亮的红木家具上。
朋友夫妇一再感谢婚礼时她送给他们那么美丽的礼物。
他们的话题反反复复地环绕在花瓶周围。
而她,更是执着地如同一只扑向火焰的飞蛾。
后来她有事没事地去朋友那里泡时间。
朋友不知道她心里的故事。
每次朋友都非常热情地待她,说欢迎她这么忙的人经常来看她。
看得出朋友和她一样爱着那只花瓶,花瓶从未染上过一粒微尘,朋友坚持不给瓶子里装任何饰物,即便是鲜花,朋友说,配不起。
这就让她那句话永远只能萦回在心里成一声幽幽的叹息。
她现在已经有能力去买一件更贵重的礼物给朋友了。
她甚至想过要用昂贵的礼物去换回那只花瓶,但她不能啊。
她再次去看朋友,她和朋友坐在客厅的地板上谈笑。
她借故起身取一样东西,然后仿佛是不经意地、重重地拂掉了那只花瓶。
她不记得是怎样走出朋友家的,也不记得朋友都说了些什么。
她只看见这一刻的月亮,一轮冷寂的圆月亮,如镜似的悬在中天之上。
她站在一片月亮地里。
她看见自己月光下的影子是那么的落寞与孤单。
她缓缓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碎瓷片,就着月光,她看见躺在手心中的那片瓷,像一块残缺的镜子,又像是一团水珠。
她轻轻地唤了声“妈”,眼泪如断了线的珠子,一滴滴落在洒满月光的地上。
准酒鬼这词,送给他,我看合适。
酒醉心里明,这话大概是真的,要不酒醉后摇摇晃晃,站脚不稳的我的外公,怎能准确找到我的学校,站在我的教室门口,直接呼喊我的小名? 渴望有个地洞钻,就是我那会儿看见这样一个外公的心情。
羞耻、愤怒、惊惶、厌恶……综合着我的心境。
我的班主任,故意装模作样地问:这是谁的家长啊?请站起来认领!我的羞愤抵到墙角了,我须得快速站起,冲出教室,跑向外面,耳朵依然躲不掉猛追上来的哄笑声,同学哈哈笑,老师呵呵笑,最后只剩下我那沉陷在酒精中的外公嘶哑的、咬字不清的呼喊声:你跑忒快我怎赶得上?你这昧良心的女女,嫌我给你丢脸了!忘了我疼你? 我终于停步,等他。
看着他几欲倒地,又歪斜着努力站稳,终于还是扑趴在地上了。
大雨过后依然细雨如诉的积水的地面,他不顾泥水,挣扎而起,终归没能把自己撑起来,让我无端联想起朱自清的《父亲》,那个爬在栏杆上难以越过的笨胖的身躯,一样的不雅,难堪。
我忍着气,走过去,半拽半拖地把眼前这个瘦小的老头拎起来,让他的重量放到我的一个肩上,驾着的感觉,我一瞬间就懂了。
我努力协调他的醉步,否则还得回到原点上。
我现在只能理智些,把他早点带回家,交给我外婆。
走出学校操场,是一段煤渣铺成的窄马路,不再积水难行。
行人寥落,我庆幸我们别扭的行走没谁在意。
煤渣小路穿过绵延的玉米地,纷披的玉米叶子在雨中像披着蓑衣的人,显出寒冷萧索的样子。
现在是中午,若是晚上,走在这样的路上,需要点胆量。
我外公也是这么想的吧,反正只要轮到我值周,我晚归走到这条路上,在小路一端的入口,准有外公在等我。
知道我放学晚,我外公会多走两里地,等在煤渣路的一端,远远看见一个黑影子,烟袋锅的火星一明一灭,那火星是属于我外公的。
猛然出现心中的这个黑影子在这一刻平息了我心中的恼意,我平定情绪,努力忍受外公的酒气,慢慢地扶着他走上河桥,过了桥,就到家了。
我带外公停在桥栏上,托扶着他的手臂,使他无力的双腿得到休息,看着河里翻腾的浑黄的河水,低头看软弱的外公的脸,想,这一刻没我,外公也许会掉进河里淹死。
一个念头堵在心中:为什么外公总要喝醉呢? 外公每次进城必要喝醉,每次酒醒后都跟外婆解释:遇见以前店里的老伙计了,哪有不醉的理! 以前外公是开染坊的,在城里,前店后作坊,很是风光了些日子,据说美妾都娶了一个。
我有次大胆问外公美妾的往事,心怀了挨耳光的准备,不料他倒洒脱:哪里是妾?是正房!不会生养嘛,才被家里逼迫着休了嘛。
休了前妻的外公娶了方圆几十里闻名的程先生的女儿。
程先生的女儿就是我现在的外婆,这会儿她坐在干燥的炕头,见我掮着酒气醺醺的外公回来,一点不抱怨,笑眯眯地:死老头子又喝醉了!进城就喝醉!喝醉就辛苦我女女!外婆赶两步把外公接过去,帮外公换拖鞋抹袜,扶外公躺平,热水袋也暖在外公脚下了。
嘱咐都小声,说,睡一觉就好了。
女女你也去喝杯水,劳累你了。
外婆这时候点着她那双残脚,不紧不忙地去给外公生火做饭了。
永远是姜丝萝卜丝豆腐丝白菜丝的疙瘩汤。
外婆说,喝醉的人睡醒后喝上一碗这面汤,不伤胃,不烧心,清醒得快。
说起远近闻名的程先生的女儿,闻名的理由就是她那个先生爹不准她缠脚,外婆的母亲缠一次,外公喝令放一次,三缠三放之后,我外婆的脚彻底残了。
外婆一生都认为一个携带着一双大脚的女人,且是半残的脚,连天足都称不上,这个女人就是丑女人。
当年嫁不出去的我外婆打好了当一辈子老处女的准备,没料想休了不会生养的媳妇的我外公来娶她。
即便自己从城里嫁到了山里,心里却是感激的。
这感激嫁接在另一个女人的痛苦上,使得我外婆觉得她的感激需要噤声。
被外公休了的女人后来占有了外公的染坊,这是外公的赔偿,所以我外公每次进城都醉,我外婆总以为是外公的良心逼迫外公醉酒,所以外婆从不拦挡外公进城,不阻挡外公喝酒。
等后来孩子们长大了,外公外婆弃了山里的老屋,搬到川道来住。
我外婆甚至把自己变成了外公的同好,外公喝酒的时候也给外婆倒半杯。
老头一杯,老太半杯,我这两个祖先半辈子的早上都是这样开始的。
早、中、晚各一杯酒,不知从哪天起,成为我外公保持到老的生活习惯。
尽管喝了一生酒,我外公却说自己辨不出酒好酒坏。
给他好酒喝,他自己说糟蹋了酒,说啥酒在他嘴里也只是个辣。
只要便宜的酒。
散的苞谷酒正合他的意思。
要是嫌花钱少心里过意不去就买西凤大曲,四块钱,够了。
我外公嘱咐给他送酒的晚辈。
西凤大曲在相当长的时间都是我们去看外公的必备礼物。
直到外公去世那天,外公床后的酒积攒了满满一箱。
外婆说,酒还放在那里,她每天喝半杯,看看这酒还能折去几瓶? 外公走的前一天晚上,外婆梦见外公给她说话,嘱咐外婆要叫孩子们在他新屋前栽迎春花,外婆梦中答应了外公,就走出了梦境。
枕上纳闷,想,外公在哪里有了新屋?只听见脚下一声紧似一声的我外公的呼吸声。
外公晚年患有哮喘,外婆惊慌地爬过去看,就见外公给她眨巴眼睛,头一歪,去了。
外公是八十四岁去的。
外婆说,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
你们都别嚎,我明年也要去的。
大家算一算,外婆这年正好七十二岁。
外婆如她预言的那样,果然在满七十三岁的那年去了,从容,如归。
老衣早已招呼几个舅娘帮她裁缝好了。
外婆是在腊月天去世的,送她去墓地的人都看见外公外婆坟头的迎春竟然爆出了星星点点的黄,看着暖送葬人的眼。
走在黑漆漆的人群里,我第一次觉得,死亡原来也有温暖的意味。
我回忆外婆说话的神情,外婆说,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
你们不准嚎。
静默着送外婆,这是我们能够给予逝者的尊重。
在林场还叫林区的时候,我就在这边工作。
那时我是个伐木工人,后来禁伐了,我的伙计们陆续去山外另谋生路。
我实在舍不得林区才会有的这股子好闻的味道,我甚至觉得,若是我离开林区,我会死于肺病,于是我设法留下来,用两条贵烟换来林场看林人这份差事。
我就像一条老狗,除了对故园的忠诚,几乎没有用处。
打这比方的是我的场长,他说,林场要创收,要不你真就活成了一条可有可无的寂寞老狗。
场长比我年轻二十多岁,他不喜欢寂寞是很自然的,他需要更多的钱也是自然的。
好在他的点子比林子里的蘑菇还多。
他说,我们要趁市里开发旅游的好势头,让林子恢复禁伐前的热闹。
靠山吃山,我们终归要在“山”字上动脑子。
春天,这一带绵延百里的杜鹃花吸引很多城里人来看,一时间,蜿蜒的山道挤满了不辞路远前来赏花的城里人。
安静了小半年的“农家乐”也一时火爆起来。
王场长眨动眼睛,想出了一条他认为绝好的创意。
他找来林区仅存的一个画匠,帮他把创意实现在一张广告牌上。
广告牌上画的是一棵枝繁叶茂的巨树,巨树藤萝缠绕,仿佛天宫里的场景。
但我知道这棵树在现实中有原型,它的原型是山林中那棵据说有一千九百八十八岁的红豆杉。
一群白颊噪鹛、灰喜鹊、黄臀鹎在红豆杉的枝杈间闹腾,真是生动极了、美好极了。
看见的人都夸赞说,这真是张有想法的广告牌。
我们在那个春天推出了一个旅游项目,项目的名称就叫:来吧,来认养一棵永不背弃你的树!王场长说,我们的项目就是要吸引那些有闲钱、有闲情、有闲时间的城里人来给我们送点钱花。
当然,那棵被认养的树在名义上属于认养人,树的归属还归林场、归国家,认领树的人绝对不能砍伐。
这不违背我们护林的职责。
在森林里认养树?亏他想得出来。
树又不是孤儿,无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姿容绝艳、宠冠后宫的宜妃娘娘做了个预示未来的噩梦。 太子被废,老四登基,死对头德妃成了太后;她生的老五不得重用,小九幽禁致死,小十一幼年病逝; 连甜言蜜语宠她万分的康熙,晚年也一个接一个纳汉女,把她抛到了脑后去。 驾崩前,他还特意叮嘱新帝,若是宜妃跋扈不敬,不必顾及朕之心意! 最后她忧郁而死,下场凄凉。 梦醒之后 宜妃:本宫不干了。 这宠妃,谁爱当谁当! . 皇帝嘴上不说,心中有数, 三宫/
高中毕业那年暑假,厉霜刑在影视城当武替赚生活费。 然后因为长得好看,给女主当武替的时候被导演以为是真的妹子,被拉去顶包演了一个女配角。 因为配角片酬比替身高,厉霜刑可耻的从了。 于是,厉霜刑就开始了自己从替身到影帝的娱乐圈生涯。 【最开始】厉霜刑:我什么都能演,男女主配都行,只要钱多。 【后来】厉霜刑:我什么都能演,只要剧本好! 从赚钱到事业再到理想。 P.S.╰☆★☆★☆★☆★☆★☆★☆/
文案: 机缘巧合之下,瑶兮跌入情沦劫,在梦境中与人春风一度,醒来以后,她觉得很尴尬。 因为她春风度了的,是她暗恋多年但清冷寡言、不苟言笑的师父。 在梦境中,他对她笑、对她柔情、对她纵容,处处似是有情一不小心,她没有把持住。 师父那边就不知道是为什么没把持住了,但瑶兮也不好意思问。好在情况不算十分严重,他们互相道了歉,就在极为尴尬的气氛中继续当师徒。 然而事情并未到此为止,不久之后,瑶兮发现/
女主角是商户之女,重生之后,为了躲过前世厄运,不择手段千方百计想要嫁给本文男主裴石安。裴石安是国公府长子,增经少年卿相,名动京城,十六岁时却背负污名,远走西南。裴君子瑞方,律己正身,终还是载在了小表妹的手上,被迫娶她为妻。身世之困,父子君臣,随着小表妹这个小福妻的强行到来,男主角的人生也就此改变。本文女主重生,但没有多少金手指,非爽文。写男女情爱,痴云腻雨,也写父子君臣,相爱相杀。借用一读/
岑宁十三岁被接到大院,院里小孩见她软萌胆小,使劲欺负。 岑宁恐慌不安,只好壮着胆子跑到言行之的面前:听说我是你老婆,那你能给我撑腰么? 岑宁二十三岁时离开了,因为那些长大的小孩说,言行之有喜欢的人了。 岑宁有点难过,但还是在临走前跟他打了招呼:听说我不会是你老婆了,那我能离开了么? 时光荏苒。 言行之压着眼前的小白兔,万般情绪只化为一抹淡笑:宁宁,这么多年白给你撑腰了吗。 软萌可欺的小摄影/
郑晓龙执导、孙俪、刘涛主演的电视剧原着小说,唯一正版,全网独家!继《后宫甄嬛传》后2015年令人瞩目的史诗巨献!女性大历史小说开创者蒋胜男壮阔演绎中国首位太后的惊世传奇!她是历史上真实存在的传奇女性。太后一词由她而来。太后专权,也自她始。她是千古一帝秦始皇的高祖母。她沿着商鞅变法之路,奠定了日后秦国一统天下的基础。到现在都还有学者坚信,兵马俑的主人其实是她。在芈月爱恨情仇、波澜壮阔一生的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