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是艺名。
” 时雨瞪了他一眼,捡起被丢弃在一边的雨伞,重新坐回原本的位置。
“总不能在这里还要用上自己的本名吧。
” “威子” 鲤伴在说出这个名字的时候,眼底夹杂着几分调笑的意味,随后他摇了摇头,“我觉得这个名字不好听,还不如用你本来的‘时雨’。
” “我也觉得威子这个名字不好听。
” 时雨面无表情的看着他,“那我回头便向这里的老板申请将艺名改了,你觉得鲤子这个艺名怎么样?还是说伴子会更好听呢?” “仔细想想威子这个名字挺不错,既有男子的霸气,又有女子的柔情。
” 鲤伴迅速改口,接着他又在时雨出声之前换了一个话题。
“这次可需要我帮忙?” “不用。
” 时雨挑了挑眉,一口回绝了鲤伴的提议,“那只上弦鬼是我的猎物,你不准插手。
” “我对猎鬼没有兴趣。
” 鲤伴神色散漫的开口道,他从怀里摸出一瓶不知道从哪里顺来的酒,自顾自的给自己斟了一盏。
时雨看着他手中朱红色的酒盏,晶莹剔透的酒液在酒盏中荡漾开一层层醉人的酒香,时雨撇了撇嘴,“知道你只对酒有兴趣,不过你也该适可而止,别到最后喝成你老爹那样的秃头。
” 想到先前在奴良宅邸看到的那位前任百鬼之主,时雨就不得不感叹一句鲤伴母亲的基因之强大,生出来的孩子半点没有继承到他父亲的模样,不过也幸亏没有继承到,时雨觉得自己不算是个颜控,但是相比较那位前任枯瘦矮小的面包头老爷爷,时雨还是更愿意跟对面这位风流贵公子做朋友,毕竟跟长得好看的人(妖)坐一起,饭都能多吃几桶。
鲤伴笑了笑,“你好像对我家老头子有什么误解,嘛,别看他现在是那个样子,但年轻的时候也算是威风凛凛的大妖怪,不然我母亲也不会跟着他离开。
” 这还是时雨第一次听到鲤伴主动提起他母亲的事情,之前他在奴良宅邸待了几天也没见到鲤伴的母亲,时雨坐直了身子,有些好奇的盯着他看,“你母亲一定是一位非常漂亮的女性吧。
” 不然怎么能生出这么好看的儿子。
鲤伴将手中的酒盏送至唇边,“不知道,我也只是从其他妖怪那里听说她长得十分美丽,我自己并未亲眼见过她。
” “为什么?” 时雨疑惑,难不成是他母亲嫌弃他父亲长得太丑了,所以在生下孩子后毅然决然的抛夫弃子离开了? 想到鲤伴他老爹的那个长相,时雨觉得这个可能性非常高。
“我的母亲在生下我之后不久便因病去世了。
” 鲤伴饮了一口酒,淡淡开口道。
时雨不解,“妖怪也会生病吗?” 他一直以为妖怪都是百病不侵,长生不老的。
鲤伴回过头瞥了他一眼,“我的母亲是人类。
” 听到这句话,时雨骤然瞪大双眼:“?!” 这还真是一个劲爆的消息,时雨本来已经脑补了各种“强取豪夺”“虐恋情深”的剧情,就是没有猜到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一个在门派里被欺负的小胖子,依靠亡故父母遗留的法宝,修炼出绝世混沌五行雷术,逐渐崛起江湖。 癸水神雷,丙火神雷,乙木神雷,戊土神雷,庚金神雷,小五行混元神雷,大五行灭绝神雷,紫宵神雷,太清神雷,昊天叱咤神雷,太极阴阳正气神雷~ 贫道曰:凡有不服者,一概五雷轰顶~ /
此生尘缘早已尽,我本尘世一仙凡。起于微末傲红尘,修得《蜉蝣》忘江湖。 PS:大概就是,仙侠和种田结合。一名少年无意打开灵台,识海发现方寸灵山。从此种仙稻,养灵药,开洞府,开辟一片桃源仙境,踏上修仙之路。 /
顾清有个秘密,他要吃掉那个人的信息素才能活下去 从初中到高中,再到大学,不管那个人多冷淡,他都跟在那个人后面,默默当他的跟班,只为收集一点信息素救命。 直到顾清研究出来代替那个人信息素的药品,虽然有点副作用,但可以忍。 而霍舟忽然发现,他身后的跟屁虫omega不见了,再也不出现在他面前。 霍舟笑,看他能坚持多久,顾清爱自己到骨子里,还会走? 最后顾清被人在学校门前表白,霍舟一把抓住他的手腕/
柏易身为人生赢家,年轻有为,八面玲珑,因为意外绑定了拯救反派系统。 反派各有不同,阴鸷、狠毒、偏激、暴虐、凶残却有一点相同 都想占有他。 反派:只要你在我身边,我可以成为一个正常人。 如果你离开我,我还有什么理由去爱这个没有你的世界? 你是我唯一的光,我荒芜世界里的玫瑰。 表面温柔内里冷漠理智受X人格缺陷攻 攻是一个人 请勿指导写作,谢绝无理KY /
钟念月穿成了一本甜宠古言里,太子男主的表妹,头顶白莲花女配光环,即将为男女主感情的推动奉献出自己的生命。 钟念月试着挣扎了一下,然而男女主就是认定了她对男主一片痴心不改,是他们爱情路上的绊脚石。 钟念月:? 钟念月:行吧,求速死。 钟念月开始了作天作地, 打皇子,踹炮灰,怼皇上, 能干的她一溜儿全干了。 几个月过去了。 钟念月:我怎么还没死??? 不仅没死。 几年后,她还当皇后了。 京城众/
方茴在修真时遭遇雷劫,一觉醒来被劈回了前世,这时她即将嫁给前男友的植物人叔叔,那个让人闻风丧胆的大佬,前世的他在两年后会醒来,双腿残疾,从云端跌落泥里,可她知道,他会很快爬起来,让世人见识他的狠厉,那时候她心里有别人,惧他怕他恨他,正眼都不瞧他,她一直以为他们是没感情的,直到他为她下跪,把他的尊严扔在她脚底下。重活一世,她要把欠他的都还回去,若是能救好他的腿,那就更好了。本文情节流畅,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