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11章 古代番外二(2/3)

个女子,会不希望夫婿对自己一心一意呢? 马车行驶得十分平稳,只有微小的震动幅度,沈清疏闲来无事自己改造过车轴,车厢也加大,铺了毛绒绒的地毯,中间有可收纳的搁板和抽屉。

两人闲话了几句,沈清疏把准备好的茶点摆出来,抬头见她习惯性撑着下颔,若有所思地看着自己,摸了摸脸笑问道:“怎么这么看我,我脸上有脏东西?” 林薇止下意识摇摇头,反应过来又点点头,“嗯”了一声,大拇指装模作样地在她脸上蹭了蹭,轻声说:“好了。

” 沈清疏没多想,自己又伸手摸了一下,随口道:“可能是育苗时蹭了点灰。

” 她忍不住说起实验的进度,林薇止凝着她俊美的脸,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

随着岁月流逝,每个人都会老去,容颜不在,可她莫名觉得,沈清疏似乎要衰老得慢一点,就好像上天对她格外偏爱一样。

这并不是她一个人的错觉,从周围人的反应里也能感受到。

方才第一次见她的王夫人,就表现得很是惊讶。

她行走坐卧之时,脊背总是挺得很直,脸庞线条柔和,爱笑,眼角却没有生出笑纹,眼神诚挚而清澈,很有少年感,若非这几年在农学院晒黑了一点,几乎看不出她年过而立了。

林薇止心里免不了生出些危机感,她年龄明明还要更小一些,每日晨起坐在梳妆镜前,她都隐约觉得和昨日相比,有了点细微的变化。

她并不怀疑沈清疏对自己的感情,只是每一个女子,到了这个年龄阶段,在爱人面前都会有些患得患失。

因而她近日经常会参加夫人们的茶话会,探讨请教护肤的种种秘方。

很快到了林府,沈清疏也注意到她有点心不在焉,倒没有多想,只以为自己的话题太无趣。

林家几个庶子都已成家,前两年换了座宅子,林修平调回京以后与父母同住,现下在刑部任职。

这样的日子,林北澜自然不会让几个庶子来,破坏林夫人心情,因而做客的也就是沈清疏两个。

两人先一起去见过林夫人,年至六旬的她也老了,头发有了灰白之色,眼角处常年带着一点湿痕。

不过精神倒还好,两家离得近,林薇止经常过来陪她,现在儿女都在身边,孙儿孙女也有了,平日里没什么操心的。

两人献上生辰贺礼,坐着说了会儿话,沈清疏便去外间找林修平,留林薇止独个儿陪她。

林修平三个儿子,长子都已经十七岁,考中秀才了,沈清疏找到他时,他正在训斥八岁的小儿子林齐深。

“……不成器的,你还好意思顶撞先生,你看看你这字写得,啊?狗爬一样!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哪个先生不说我聪明,可你爹我也没有……” 林齐深乖乖地背着手,小脸上的表情却很是不以为然,闻言撇了撇嘴道:“我才不信呢,阿爷明明说,别跟你爹那个蠢货一样。

” 林修平愣了下,又好气又好笑,扬起巴掌,伸手去抓他的衣领,“好哇,你还敢对你爹鹦鹉学舌了?” 林齐深眼睛尖,瞄见了沈清疏,立刻拔脚边往她这边跑,边大声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御繁华

杏花林中初遇时,她尚是不谙世事的小郡主,而他是先帝最宠爱的皇子,关外扫荡敌寇, 功高盖主,却为新帝所忌,远贬他方。 彼时他尚无意竞逐天下,她却因家恨国仇,以温柔之乡为陷阱,以缱绻之爱为利刃,狠狠将他推上叛君叛国之路。 三年后重逢,他已是雄踞一方的霸主,手攥长剑欲直取天下。而她是落魄琴师,一无所有。 皇权霸业,永嘉混乱金戈铁马,漫漫征途,人命如草芥,爱恨亦浮云。 爱别离、求不得、生死两隔,她/

前任遍仙界

道途千万里,前任遍仙界。莫恋风月事,长生缘自结。 *正式文案* 问:穿越成不可描述才能升级的女修是一种怎么样的体验? 答:谢邀,常言道,穿越就是第二次投胎,穿不好就输在了起跑线。题中的设定很多姑娘不喜欢,所以我打算现身说法: 第一,修真界男俊女靓,容颜不老,绝对是颜狗福音;第二,修真人士体质洁净,不会得病,也不会意外怀孕,尽管放心;第三,只有实力够强的人才能享受到以上两点,否则,考虑砍号重/

杭十七不是哈士奇

二哈受X狼王攻 杭十七穿越到兽人世界,变成了一只本体为哈士奇的兽人,被一只高大健硕的,外形相似的犬科动物带回部落。 杭十七:遇见了同类了,开心。 后来,杭十七发现事情并不简单,他喜欢拆家搞破坏,咬尾巴转圈圈,讨厌被约束。 部落里的其他兽人却纪律整肃,等级分明。喜欢集体捕猎。而把他捡回来的兽人敖梧,就是这兽人的老大。 同样是二哈,怎么差距那么大呢。杭十七羡慕地盯着敖梧锋利的獠牙和利爪想道。 /

皇后只想混吃等死

叶卿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成了书中那个不受宠皇后。她只想仰天大笑三声,按照剧情发展,她只需要每天混吃混喝,边嗑瓜子边看男女主和皇帝那个苦情男配虐恋情深,苟到最后一章圆满撒花就行了。 然鹅 叶卿接手之后,就发现剧情它崩了! 兄长官职一路飙升是肿么回事?再这样下去是要被猜忌灭族的啊! 皇帝你不去你朱砂痣那里,天天往她宫殿里挤作甚?她已经看到妃嫔们要和她宫斗到底的小眼神了! 好在太后娘娘依然喜欢她/

鬼神无双

主角是一个热爱啪啪啪,一路开无双,车翻所有敌人的纯真少年! /

气运之子的炮灰师兄

本文又名《我以为我穿到了修真种田文,其实是复仇少年漫》 桃花落的天才弟子宋凝清本来以为自己的随身法宝是个日记本,只能记录过去发生过的事。 某日在迎来自己的小师弟萧恒后,宋凝清爱他护他,把这只悲情小胖崽努力奶大。本以为这一世就这样,修行,除妖,看着师弟成亲生子,也就是幸福快乐的一生了。 可这本日记本,在萧恒父亲死后,呈现了第一则预言:萧磊云之子萧恒,三百年后,成灭世妖邪。 剑尊宋凝清,灭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