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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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1/3)

孟家大大小小都养成了习惯,每天回来都会有好吃的等着他们,一日三餐不说,还有零嘴打牙祭。

甄臻说是买给孩子吃的,像核桃酥、馓子、炸果子、瓜子、炒栗子之类的,除了大丫哪个孩子能吃这些?说到底娘还是买给他们三个大儿子吃的。

三个儿子都这样想,每天回来吃着零嘴等饭吃,日子过得相当惬意。

焦蕙兰拿起锅铲炒了个猪肉炖粉条,又在甄臻的指挥下做了个煎小羊排,没办法,儿子们天天下地干活,不吃点好的哪来的体力?再说家里也不是没这个条件。

想要驴跑的快,不给驴吃草怎么行? 甄臻又给大丫做了个蚝油炖蛋,夏天鱼虾多,她捏了点小虾尾放在鸡蛋里一起炖。

睡前再叫大丫喝杯奶,明早又有煮鸡蛋等着,一天天吃下来,孩子可不是越养越好? 别看大丫年纪不大,个头已经比同龄人高很多,身体也壮实,很少头疼脑热。

不过大丫前三年到底亏欠了,像二丫一出生就被甄臻养着,喝着奶吃着鸡蛋,两餐之间总有果泥当点心,身体明显比大丫好,出生到现在就没生过病。

三娃就更别说了,壮的跟小牛似的,奶胖奶胖的。

“娘,你这皮蛋瘦肉粥炖的可真香。

”孟大国一脸满足地呼噜了一口。

甄臻端起碗笑: “没什么特别的,娘平日不干活,就瞎琢磨给你们做点好吃的,想把你们养的白白胖胖。

” 孟二勇幸福地点头,村里人都说她娘是个败家的恶妇,可只有家里人知道娘为他们付出了多少。

每天好吃好喝喂着他们,钱都花在他们几人身上,忙完儿子忙孙子,倒是自己,一年到头都不买一件新衣服。

晚饭后,孟大国张罗着去养猪场了,他在热水瓶里灌了绿豆汤带上,怕大丫二丫被蚊子咬,临走前还把蚊香点上。

“我出去干活了,你抽空去县城买点布和棉花,给娘做身好点的大棉袄,再给娘做双棉鞋。

” 焦蕙兰抱着二丫站起来,“忙完这阵子我就去办,你怎么想起这事了?” 孟大国叹息: “我今天看到娘和翠花婶子、苟子娘他们一起织毛衣,其他人都穿着花衬衫,就娘穿着素色的,实在太朴素了。

她们平时肯定会在一起比穿着,咱们不能让娘被人比下去,一定要时髦!” 焦蕙兰一想,确实是这么回事,村里的大娘们面上不说,却最爱攀比孩子对自己孝顺的。

张翠花就一直炫耀闺女给她做了一件新衣服。

她有的,娘都要有。

焦蕙兰已经想好要给婆婆做什么样式的了,她一定要叫婆婆把其他大娘的风头都盖过去。

隔日,冯裁缝把三个儿子的衣服送来了,这的确良衬衫在农村人看来可是很难得的,是当之无愧的时尚单品。

孟大国一穿上就高兴地直摸胸口。

“哎呦,娘,这的确良穿上就是不一样,凉快的很!” 干活的人衣服经常坏,焦蕙兰隔三差五就得给孟大国补衣服,农村人虽然不讲究,可那衣服补多了是很难看的,甄臻可不想看着孟大国坏屁股和裤裆的衣服出去。

孟二勇摸着滑溜溜的面料心里舒坦,还瞪了陶爱红一眼。

“看吧!还是亲娘好,什么都想着儿子,不像某些人只顾自己。

” 陶爱红撇撇嘴,心说就你那荡秋千的水平,还想要什么的确良衬衫,洗洗睡吧你! 焦蕙兰看着孟大国穿上白衬衫的模样,心里也默默高兴,果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男人穿了新衬衫挺括了不少,人看着也有精神气了,走出去真是很有面子的。

她直勾勾盯着孟大国,好像第一次认识这个人。

孟大国叫她盯得很不自在。

“怎么了,我穿白衬衫不好看?” 焦蕙兰神色不自然地替他理着衣领,低声说: “好看的,娘可真会打扮,你穿上这衣服整个人都不一样了。

” 孟大国这才意识到她刚才在想什么,一时也有些不自然,自打娘变好后,他和焦蕙兰的关系也变了不少,越来越像关系亲密的同志了。

对于甄臻而言,这件衬衫主要是为了小儿子做的,至于其他两人都是附带。

倒不是她偏心,三儿子去大城市读书,总要有点行头的。

她帮三儿子理好衣领,镜子中的孟华比她足足高大半个头,斯文俊秀,挺拔英俊,像一颗迎风而立的小白杨。

论模样,这儿子无可挑剔,也是三个儿子中长相最像她的。

甄臻忽然理解原主对孟华的偏爱了,三个儿子同是原主肚子里出来的,大国和二勇都有几分像爹,只孟华跟原主是一个模子出来的。

这感觉非常奇妙,更别提孟华还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从小嘴甜会逗人开心。

人总会偏爱能给自己提供情绪价值的人。

甄臻低声说:“我给你做了两件一样的,要是能被录取,你去学校里就能换着穿了。

” 孟华点点头,现在的娘不像以前那样无条件宠着他,如今娘对他的爱有了尺度,也有了标杆。

看到娘把对他的爱分到了大哥和二哥身上,孟华无法否认内心的失落,却又隐隐觉得娘现在给他的爱比从前更有分量。

“知道了,娘。

” 甄臻拍拍他的肩膀,“可怜天下父母心,三个儿子里你是最有文化的,也最聪明的,娘一直对你报以众望,这次如果能被选去上大学,娘希望你能好好读书,把被耽误的功课捡回来,用知识去充实自己。

” 孟华点头,“娘,我会的。

” “不指望你功成名就回报我,也不指望你扬名立万振兴家族,只希望你走正道,认真对待自己的人生。

” 孟华再次点头,只是这一次郑重许多。

孟华脱下衬衫放在床尾,用枕巾罩在上面就出去了。

他拿着一把手电筒想去捉黄鳝,这手电是他爹有一年回来探亲时带的,前些年家里不舍得买电池,一直没怎么用,夏季捉黄鳝少不了手电筒,他就把这手电筒给拿出来了。

明月当头,草丛中不时传来青蛙的跳动声,田垄间的黄鳝简直捉不完,孟华捉了一小桶,提着往其他地方走。

走了几步,背着月光看到一个瘦弱的人影,孟华提防道:“谁?” “是我,你是孟华哥?”声音听起来似乎有点紧张。

孟华冷哼:“我叫孟华,你怎么见了谁都喊哥?” 殷雪楚楚可怜地吸吸鼻子,“你比我大,我喊你哥不是很正常的吗?” 孟华没搭理她,他见到殷雪第一眼就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也是奇怪,他天生对这种事敏感。

殷雪设计陷害程素,他将计就计不是什么好人,但这不代表他看得上殷雪。

孟华卷起裤腿滑下河,昨晚刚下过雨,黄鳝都出来打洞了,拿叉子一叉,就捉了一条黄鳝。

殷雪崇拜道:“孟华哥,你好厉害,我没见过比你还会捉黄鳝的。

” 孟华语气不善:“那你的见识还真不怎么样。

” 殷雪一噎,有些委屈上了,她不明白这个孟华到底怎么了,为什么对程素客客气气,对她却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

“孟华哥,我一个人回去有点害怕,能不能帮你的手电筒借给我?” 孟华觉得她烦,没好气地拒绝: “不能!” “可……可是天这么黑,没有手电筒我会摔倒的。

” “摔倒?”孟华奇怪地看向她,“摔倒也是疼在你身上,关我什么事?” 殷雪:??? 孟华捉的黄鳝养在盆里了,甄臻在水里倒了一点盐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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