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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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3/3)

这个心结,似乎的确是在她弟弟李逢羊的身上。

—— 李群青为人节俭清慎,便是设宴,也不见奢靡,用的是一座多年未加修缮的旧亭子。

亭中长长的大案上,四面各置了长条凳,此时,供众人用的餐具已经摆上了。

县城木匠刻的木碗与名窑的黄釉褐彩碗、少见的花瓣样漆碗都杂杂乱乱地混用在一起,并不拘泥于使用者的身份尊低。

由于宴时未到,众人便先在亭子附近玩乐了起来。

阿柿等人到时,他们已经又将端午节时的游乐用具拿了出来,正张着特制的小弓,对准金盘轮换竞射,金盘里盛着的是切成小块的芝麻粉团。

担心阿柿会觉得秋日玩端午游乐不合时宜,女童李迎未出声解释:“杜主簿的娘子做得粉团角黍极好吃,我们全家都特别喜欢。

因此不论是不是端午,她每次来府里做客时都会带上一篮,不过夜就会被吃空。

” 而有了粉团角黍,自然就可以玩竞射了。

“这么好吃呀?” 阿柿像是立马来了精神。

“陆小郎君,你吃过吗?你想吃吗?” 少年端立一旁,正要回答,就见小娘子已经兴冲冲地响着脚踝的金铃跑向了人群。

“我也要玩!” 她积极地表示,“我是替陆小郎君来比的,我赢了的话,金盘里的食物要给陆小郎君吃!” 坦荡又大方的小娘子鲜活可爱,惹得众人一阵善意打趣,纷纷说要让她先来试试。

陆云门并不在意人们看向他时眼底的逗趣笑意。

他静静地看着阿柿持弓拉弦。

在她的手指松开弓弦的瞬间,少年沉沉的乌羽眼睫,似是被箭尖的银光闪到般,突地颤了颤。

这支箭,非常准。

带着一股非凡的威风凛凛。

无论是力道、方向还是敏巧,都远远强于如今站在她身旁的几个疏于此技的男子。

她此前说她擅长此道,竟不是自夸。

她是真的很会射箭。

“陆小郎君!我射中了!” 在少年的注视下,眨眼间,小娘子乌黑的眸子便泛着水盈盈的光,举着那支插着角黍的小箭、叮叮当当地跑了回来。

“快吃!我给你赢的!” 少年心中忽然感到了一种新奇。

他不好竞争,因此鲜少会赢什么,但身边的人都清楚他的能力,因此从未有人站在他的面前、扬着头说要替他去赢。

这是头一回,有人为他赢来东西。

他伸出手指,从箭尖取下那块已经微凉、早就没了形的粉团,很不像话地将它放进了嘴里。

“好吃吗?好吃吗?” 小娘子发上的水精鹦鹉晃来晃去,闪动着跳跃的光。

裹着芝麻、用油炸过的粉团,外酥内软,滑腻又有嚼劲,比他想像中的味道要好很多。

少年咽下口中的食物,对她点头:“很好吃。

” 他声音刚落,眼巴巴站在一旁的女童李迎未就咕咚地咽了口水。

她望着阿柿,目光里显然是有所希冀。

阿柿却一点都面子都不给她。

“那弓又轻又小,便是孩童也能拉开,你们想吃,自己去赢。

” 挥舞着箭的小娘子自豪又得意。

她面颊红润地看着少年,一点也不吝于表露她的“心意”:“我赢的,只给陆小郎君吃!” 是优待。

是独享。

在我这里,谁都不能跟你比。

陆小郎君,在这个世上,除了我,再也没有人会这样“无私无畏又全心全意”地对你了。

你要好好记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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