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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他在哭吗?他唯一一次哭,就是劝她称帝那次,但那次的他,虽然动情,却依旧是不激动的。
冰璃。
燕王送的这个称谓,其实就是薛采的真实写照。
坚忍如冰、剔透如璃。
这样的一个人,竟然、竟然……竟然喜欢她…… 这样的真相,令得整个天地都为之黯然了。
“你走吧。
”薛采颓软道。
“我不走!我不走!无论你怎么赶我,我都不会走的!除非你跟我一起!”姜沉鱼固执地摇头。
薛采深吸口气,有点无可奈何地笑了:“你啊……果然是我的命中克星啊……” “薛采……你、你真的喜欢我吗?那、那么……”姜沉鱼咬着下唇,每个字都说得好艰难,“只要你好、好起来,我、我就嫁给你……我嫁给你,好不好?所以,薛采,你不要放弃,你出来吧,我不信天下这么多名医,这么多奇药,都救不了你!” 门那头,沉默了很久。
姜沉鱼等了一会儿,忍不住再度拍门:“薛采?薛采,你听见了吗?你听到我说的吗?既然你都筹划了这么久,还逼我当上了皇帝,为你我之间铺通了平坦大道,那么,怎么可以就停在这里呢?你不是喜欢我吗?那就来娶我啊!娶我啊!” “来不及了……”薛采的声音非常非常沙哑,哑到让人觉得声线随时都有可能崩裂。
姜沉鱼面色一白:“什么?” “你还记不记得曦禾那次,我用被子罩住了你的头,不肯让你看?这次……也一样……” 姜沉鱼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薛采,你、你怎么了?你现在的样子……很可怖吗?” “是的。
所以,你不能看。
你如果看见了……这一辈子都会做噩梦,并且每想起来一次,就会痛苦一次。
而我,绝对不会把这种痛苦留给你。
所以……”薛采用她从未听过的温柔的声音,轻轻地说,“不要看。
沉鱼,不要看。
” “薛采……” “我言尽于此,你……走吧。
” “薛采!”姜沉鱼泪流满面。
细碎的脚步声,依稀从门那头传过来,然后,是薛采的最后一句话:“其实,你今天能来这里看我,我是真的……高兴的。
” 内心深处最后一根弦也因为这句话而崩裂,姜沉鱼只觉眼睛忽然就模糊了起来,然后,猩红色的浓雾覆了上来,将眼前的一切尽数遮掩。
她晕了过去。
等姜沉鱼再次醒来的时候,眼睛上蒙着纱布,依稀可以感觉到身处在马车上,车轮滚动,上下颠簸。
她摸了摸纱布:“怎么回事?” 身旁,江晚衣的声音温柔地响了起来:“皇上,你眼疾发作,这次比较严重,所以需要好好疗养。
而且……薛相吩咐我们送你回京,所以,如今你正在回京的路上。
” “我不走!”姜沉鱼挣扎着想坐起来,“我不走,我还要跟薛采说话,我还要……” “薛相死了。
”江晚衣淡淡一句,换来她重重一悸。
“你……说什么?” “皇上倒下后,薛相非常着急,吩咐我们送你回京,但吩咐到一半,就没了声音,我们连忙派人进去,发现他已经……停止了呼吸。
” “也就是说……我连他最后一面也没有见到?”也许是因为看不见的缘故,姜沉鱼变得安静了,不再像之前拍门时那么暴躁激动。
江晚衣怜惜地看着她,“嗯”了一声。
姜沉鱼整个人一动不动。
江晚衣轻轻握住她的手,低声道:“如果想哭的话,就哭吧。
” “我不哭。
” “皇上……” “我不能哭。
我的眼睛上敷着药,如果我哭,眼泪会把药都冲掉的。
”姜沉鱼在说这句话时,声音虽然颤抖着,但表情却冷静得可怕。
江晚衣摸了摸她眼上的纱布:“再有三日,拆掉纱布,皇上就能重新看得见了。
” “我知道。
所以,我不哭。
”姜沉鱼反握住他的手,像是握着自己最后的依托,一字一字道,“我要快点好起来,然后,我要亲自送薛采走。
传朕意旨,将薛相的尸骨燃烧成灰,然后,取起骨灰装盒,带回帝都。
朕,要亲自为薛采主持大葬!” 冬日的阳光,透过车窗照到她脸上。
虽然看不到眼睛,但那坚毅的唇角、紧绷的下颌,无不一一透露出这位女王的意志与决心来。
江晚衣心中肃然起敬,再也没有说话。
梨晏五年,丞相薛采受帝命赴七城处理疫情,不幸染疾,甍于寒渠。
帝闻讯流涕,命将相体火化,运骨灰归京。
十二月初一,帝亲为相赐葬。
相入土日,大雪如泣,举国哀殇。
帝失臂膀,大病,三月后驾崩,禅位太子新野,命前相姜仲、前贵嫔姬忽辅佐之。
重改国号璧,年号新平。
后人为作区分,将梨朝之前的称为前璧,将梨朝之后的称为新璧。
美人的画像悬于壁上,衣裙轻扬,被风一吹,仿佛要从画上活生生地走下来一般。
但因为天天风吹日晒的缘故,某些地方开始发黄,令得她在傲绝世人的同时,又多了几分说不出的寂寥之意。
这幅画像,就挂在宜国最繁华的大街一家名叫“龙凤楼”的酒楼二楼。
而这个酒楼的老板不是别个,正是宜王本人。
自从两年前他挂出这幅画像,杜绝了一干大臣想给他说媒的心思后,也吸引了无数文人骚客来此,他们有的是来看看传说中的曦禾夫人究竟是长啥模样的,有的则是来将之与自家女眷暗中比较的……人人都听说了那么一幅画像,人人都跑到那里吃饭。
总之,赫奕此举,不但成功推掉了自己的婚事,还大赚了一笔。
但,也彻底地耽搁了他的终身。
以至于宜人提起自己的皇帝时,都是一副长辈般犯愁的模样:“你说说咱们皇帝,岁数都不小了,还那么挑。
怎么就不肯找个女人踏实下来呢?” “你知道啥,现在皇上他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没人管多好。
而且他虽然没娶妻,红颜知己、一夜风流那必定是少不了的,嘿嘿,这才是做男人的最高境界啊:有权,有钱,有女人,还有自由!” “但没个子嗣的终归不成啊。
” “怕什么,咱们还有小公子呢。
反正皇上长年累月也不在皇都,要没有小公子,他能那么舒坦吗?” “也对。
小公子真的很厉害啊……对了,他今年也该有十六岁了吧?也可以成家了吧?你说,咱们宜国,哪家的千金能配得上咱们小公子啊?” “唔,这个嘛,就得好好想想了……” 这样的讨论声,在酒楼里比比皆是,听在某人耳中,便忍不住泛出了点笑意。
此人身披黑色的斗篷,沿着楼梯匆匆走上二楼,走到了画像前。
画像里的女子,站在铜镜前,从背影看身姿极尽曼妙,秀发如云飘逸,而从铜镜里又可以看见她的脸——眉深唇艳,非人间颜色。
这幅画像,从薛采传到赫奕,帮两个出色的男子都挡掉了婚事,由此可见,画得有多么的美。
然而,身穿黑斗篷的人站在画像面前,看着由自己亲手勾勒出来的这个神话,却深知——她所画出的,不过曦禾夫人的七分。
也许是她站在画像前的久久凝望,引起了几个客人的注意: “啊?你看,又有人对着那幅画像发呆了。
” “别看了,每年不都有这么几个愣头小子的,已经不稀奇了……” “啊!快看!” “有什么好看的……” “快看啊!那人把画像摘走了!” “什么?光天化日之下,居然有人偷画像!” 整个一楼的客人们全部沸腾了,看向二楼的焦点所在,猜度着是哪个不怕死的,竟然连这画像都敢强摘。
但从他们的角度往上看,都只能看见那人的黑斗篷,从头盖到了脚,竟是连一丝肌肤都不肯示人。
立刻有店伙计冲上楼准备擒拿。
但这时,黑衣人说了句话:“听说,若想嫁给宜王陛下,就需得比这画像上的人美,对吗?” 声音细细软软,清灵如烟,绵延如水,又脆磁如铃。
——女人? 在场众人全部呆住了,店伙计也停在了原地。
然后,黑衣人又说了第二句话:“那么,我来应征了,请带我去见宜王陛下。
” 酒楼里死般的安寂了一会儿后,爆发出一片哗然。
在众人的哗然里,酒楼掌柜走上楼梯,对黑衣人拱一拱手:“小姐请跟我来。
” 两人很快就消失在了楼梯的拐角处。
“那是个女人?女人!她比画像还美?” “既然敢掀那画像,肯定应该是吧。
不然可是欺君,要砍头的……” “天啊,刚才怎么就没把她的斗篷扯掉呢?好想知道她长什么样子!” “别傻了。
如果那人真的比曦禾夫人美,且真的成了宜国的皇后的话,她的容貌能轻易就让你见吗?” “话虽如此,但还是好想知道啊啊啊啊啊……” 哀叹声、惊讶声、好奇声以及七嘴八舌的声音汇集在一起,令得酒楼比平常越发热闹。
而此时,黑衣人,已在酒楼掌柜的带领下,进了二楼的其中一个房间。
两名侍卫上前准备搜身,里室的赫奕摆了摆手:“不要唐突美人啊。
你们退下,让她进来。
” 黑衣人慢慢地走到了他面前,距离一丈处停下。
赫奕将她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后,笑了:“你运气真好,竟然朕今天还真的在这里。
” “不要小看我在宜国的人脉。
” “哈哈。
”赫奕开朗而笑,“我自然是清楚你的势力的,只不过我却不知原来这些势力如今还能为你所用。
” 侍卫们听到这里,算是明白了——原来这位姑娘和皇上竟是旧识! 黑衣人拿起画像,缓缓道:“我听说,要想嫁给你,就需得比她美。
” 赫奕笑吟吟地看着她。
黑衣人放下画像:“可我没她美,还能嫁给你吗?” 赫奕的眼神一下子幽深了起来:“把斗篷脱了吧。
” 黑衣人缓缓解开带子,双手一松,原本从头罩到脚的斗篷就如水一样地滑到了地上。
侍卫们在见到来人的容貌后,无不睁大了眼睛。
赫奕环视了一下众人的反应,微微一笑:“如果你在看到这些人的反应后,还不够自信的话……”他站了起来,走过一丈的距离,停在来人身前,抬起手,轻轻地拉住了她的手,“那么让我告诉你,在我眼中,曦禾夫人,根本不及你之万一。
” 那人战栗,颤声道:“三年之约已过……又是两年,可还有效?” 赫奕柔情无限地凝视着她:“对你……我想应该是永远有效的吧……” 停一停,叫出她的名字: “小虞。
” 新平一年,有女子揭了龙凤楼上的曦禾画像,自称容颜比伊更美。
宜王见后,果然大悦,遂娶之,藏于深宫人未识。
新平二年,宜王禅位其侄——宜人昵称“小公子”的贤王——夜尚。
宜王携其后退隐后,四海经商,好不惬意。
新平三年,有史官恳请重书璧史,落笔于姜沉鱼时,词多诋毁,谓之祸国。
璧王新野适逢九岁,看后,命人杖责之。
史官大慌,欲做修改,璧王却于朝堂上,淡淡道:“就这样吧,不用改了。
” 于是,璧史记载—— 梨王姜沉鱼者,前璧右相姜仲小女,容貌甚丽,为璧王昭尹所喜,娶入宫中,赐封淑妃,后又晋封为后。
伊善谋权术,心狠手辣,兼涉文史,极富才气。
于加冕当夜,毒杀璧王,令其卧病不起,趁机临朝称制,掌握政权。
图璧六年,璧王病逝,姜氏姐妹争权,伊得丞相薛采相助,杀其姐,自此得以即位,自称睿帝,改国号梨。
梨晏五年,薛相病逝,不久姜氏亦甍。
后附评述: 梨王在位期间虽然做了许多好事,但她先杀夫后杀姐,并连其父也不放过,因为与姜相意见相左,而将他罢免,数年不得归京,因此此人可以说是寡情冷血之至。
泱泱图璧,险些毁在这一妇人之手,哀哉痛哉!望后人引以为鉴…… “青山远近带皇州,霁景重阳上北楼。
雨歇亭皋仙菊润,霜飞天苑御梨秋。
茱萸插鬓花宜寿,翡翠横钗舞作愁。
漫说陶潜篱下醉,何曾得见此风流……” 悠然的语声,在青翠苍柏间轻轻回旋,轻袍缓带的男子边吟边行,显得说不出的惬意。
他身后,一个丫环模样的人搀扶着一个大腹便便的女子,女子闻言一笑:“瞧你如此高兴,重阳将至,难道你就半点没有遍插茱萸少一人的忧愁么?” 男子迅速回身,示意丫环退开,自己搀住了女子的手道:“我有娇妻在身边,又有未出世的儿子在等待,有什么可忧愁的?” 女子眨眨眼睛:“你就这么肯定是儿子?” “女儿更好,像她娘一样美丽,就又是一个祸国的料。
” 女子刚待要笑,这时前方来了十几人,看样子也是来登高踏青的,那些人全都做文士打扮,边走边谈论道: “啊,你听说了吗?璧王命人新编了前璧史册,里面把梨王写得可坏了!” “她本来就祸国殃民,依我看,那么写还轻了呢。
” “难怪她死后自己的墓前没有碑。
不像前唐时期的武后一样还立了块无字碑。
” “武则天再怎么样,也没对丈夫下毒啊,比起姜沉鱼,可仁慈多了。
” “可我也听说那毒不是梨王下的,而是那个所谓的四国第一美人曦禾夫人下的。
” “得了吧。
哪有人会下毒下到自己身上去的?别忘了曦禾最后死得有多惨……肯定是姜沉鱼嫉妒她的美貌,璧王一病,她就立刻把曦禾给处死了,还对外宣称是病死的,谁信啊!” “那看来这个姜沉鱼果然是大祸水一只啊!” “幸好老天有眼,让她也病死了。
作孽太多,就是这种下场。
” “我觉得,让她病死还便宜她了,这种恶毒妇人,就该拖出来游街凌迟鞭尸才解恨啊!” “算了,谁叫咱们皇帝心慈手软呢,不管怎么说,他可是那女人一手带大的,就跟母亲一样……换了我也左右为难。
可怜的皇上,才九岁就要面对这些……幸好他还有疼爱他的外公和姬太后……” 文人们的谈论声渐行渐远,谁也没朝这边看上一眼。
而等他们都走得看不见了,丫环才“呸”了一声,恨恨道:“这些所谓的读书人最是讨厌,乱议时事,胡说八道!” 男子嘻嘻一笑:“那依怀瑾看,应该怎么罚他们?” “嗯……让他们都去种田!看他们还有没有这个闲情逸致!” 男子露出惊悚之色,转向女子道:“你这个丫头,还真是够狠啊!” 女子微微一笑。
怀瑾不满道:“小姐,他们这么说你,你都不生气吗?还有,皇上是怎么搞的,竟然同意让史书这样写你!还有老爷,他怎么也同意呢……” 女子柔柔地打断她道:“一朝天子一朝臣,为了巩固政权,把过错都推到前朝之上,是明智之举。
” “可是……” “没关系。
反正……姜沉鱼已经死了,后人如何评述她,她也无所谓的。
” “对嘛对嘛!”男子凑了过来,目光里满是欣赏,“我家小虞最是想得通透,所以才能每天都如此幸福。
” 小虞抬起头,仰望着比自己高了半个头的男子,眸光闪烁着,有点感慨,又有点感谢:“我的幸福……难道不是夫君所赐吗?” 两人纵然已经成婚多年,但此刻对视,依旧是情意绵绵。
一旁的怀瑾早已习以为常,转过头去当做没看见。
女子忽然发出一声轻呼。
男子顿时变了脸色,急声道:“怎么了?” “宝宝……踢我了……” “走,我让小周他们把车赶来,我们快回去!”男子说罢就要叫人。
“别……别这么急急躁躁的……只是踢了我一下而已,又不是要临盆……”女子被他的反应逗笑,横了他一眼,“你总是不让我出门,都把我给憋坏了。
今日好不容易肯带我出来爬山,说什么我也要到山顶了再说。
” “我哪是不让你出门。
”男子满脸冤枉,苦笑道,“是你之前胎位不正,动不动就呕吐,你师兄说你气虚体弱,不易多行。
” “师兄师兄师兄,你到底是听他的,还是听我的?” “我当然是……”男子说到这里,眼珠一转,忽地俯下了身,“听我们家双黄连的喽!” 一旁的怀瑾“扑哧”一声笑出来,捂唇道:“姑爷真不厚道,竟给未来的小少爷起这么难听的名字!” “虽然难听,却是独一无二的贴切啊。
你想,我曾经是皇帝,而我的夫人曾经也是个皇帝,两个皇帝连起来,有了这个孩子,可不就是‘双黄连’么?” “你怎么不叫双蛋黄?”女子嗔了他一眼,转身前行。
男子居然还很认真地想了想:“双蛋黄……好像也不错啊!” “喂,我只是随便说说的!若你真敢这么起名,我可不依!” “哈哈哈哈……”三人往山上走着走着,竟又遇到那帮文人下山,他们的讨论声仍在继续,却是换了另一个话题—— “听说程王上月被暗杀死了?” “嗯,而且听说就是她的兄长干的。
” “她的兄长不是都死了吗?” “还有一个逃亡在外呢。
就是那个害死咱们淇奥侯的!” “哦……好像叫颐什么、颐非来着?” “对!他可真够能忍的啊,整整十年,终于被他复国成功了。
” “果然是狼一样的男人啊……” 议论声远去了。
怀瑾想起那个被评价为“狼”一样的男人的真实面貌,不禁又“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哪儿是狼啊,分明是只孔雀!” “十年……”男子的眼中则满是感慨,“原来,已经十年了……” “是啊,我风云变幻的十年,却是颐非卧薪尝胆的十年。
”女子说到这里,也露出了复杂的表情,“他虽然表面笑嘻嘻的没个正经,但真的是个很了不起的男人。
幸好,他也不是我的敌人。
” 男子诡异一笑。
女子不禁道:“你笑什么?” 男子悠悠道:“颐非不可能是你的敌人的。
” “你为何如此肯定?如果我当年不肯答应收留他……” 男子打断她:“你一定会收留。
因为,你发过誓要为师走报仇,绝不原谅颐殊。
那么,还有什么比收留颐殊的眼中钉肉中刺更好的报复办法呢?” 女子定定地看了他一会儿后,嫣然而笑:“你果然很理解我呢。
” “而我之所以说颐非不可能与你为敌,除了你们的敌人相同以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 “是什么?” 男子忽然卖关子,不肯说了。
“快说啊!快说快说……” “不说。
” “赫奕!” “大丈夫说不说,就不说。
你叫我的名字也没用。
” 一旁的怀瑾,目光在两人身上转来转去,然后也笑了。
其实,那个原因她也知道,不过小姐……好像是真的真的不知道呢…… 小姐果然是很迟钝的人啊。
当年眼睛里只有一个姬婴。
别人对她的心思如何,完全不知道。
如果不是姑爷最勇敢地第一个表白,估计今天跟小姐在一起的,就不一定是姑爷了。
这样说起来,最可惜的就是丞相,他要是早点儿说就好了,偏偏临死前才说,害得小姐哭得眼睛都差点儿瞎掉了…… 一想到当年种种,她打了个寒噤,再看一眼前面依旧询问不休和诡异地笑就是不说的两个人,一种情绪慢慢地从脚底升起来,软软地蔓延到全身。
这种情绪的名字就叫——幸福。
千秋功过,后人评说。
幸福欢喜,却在今朝。
新平二年冬,程颐非称帝。
四国历史,再次更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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