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4章 言情小说不属于穷人(1/3)

程厦被推出来的时候,脸色惨白,只剩一口颤巍巍的气。

医生说他尚有危险,要留院观察。

按理说,我应该留在身边衣不解带的照顾他的。

言情小说不都是这么写的吗?你在一个男人最脆弱的时候细心照料他,他就会爱你爱得死去活来。

可是图纸好不容易赶出来,我们需要抢工期,我的电话自从开机之后,就没停过。

我对程厦说:“换洗衣服给你拿来了,护工也请好了,我得去一趟现场。

” 他现在说话都是慢腾腾的:“没事,我现在没什么问题了,你去忙吧。

” “那我走了。

” 我最后回头看了程厦一眼,他穿着病号服,呆呆的看着我,一绺头发搭在额头上,像一只毛发蓬乱的小狗。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这个场景,我应该亲他一下再走。

正当我愣神时候,传来于诗萱的大呼小叫的声音:“程厦,你怎么起来啦!快躺下!” 她拎着一桶鸡汤,化了淡妆,仍然掩饰不住黑眼圈——看来应该是熬了一晚上。

“我和于工请了两天假,这两天我照顾程厦就行,姐姐不用过来了。

” 她放下鸡汤之后,坚持要送我,但我知道说这番话才是重点。

我说:“那就辛苦你了。

” 言情小说写的都是灰姑娘,但终归都得是不缺钱的人才玩得起。

回到工地后,我就像陀螺一样转,终于喘一口气的时候,已经是四天之后了。

严磊发了微信给我,是一张图片,红房子门口,程厦正在为于诗萱开车门,于诗萱仰头看着他,笑容灿烂得像个小太阳。

严磊:郎情妾意。

我长舒一口气,看来他出院了,我还是没来得及去接他。

我想起程厦刚醒来的时候,我坐在他身边看检查单,挨个百度那些异常项都是什么意思。

他怎么会有那么多的毛病,个个不致命,个个很危险。

“打工人怎么可能没毛病的?”他自嘲的道,皮肤仍然苍白,衬得眉毛和头发格外的黑。

“不是每个打工人都会突发心梗的好吗?”我合上检查单,说:“我知道你可能会怪我,刚才我给阿姨发了微信。

” 我一直有他妈妈的微信号,只是除了逢年过节问候一下,平时都不联系。

但都进手术室了,必须得通知他妈,毕竟我们连字都签不了。

他没说话,只安静的看着我。

“她暂时没回。

”我说:“等看见了,肯定骂你一顿。

” “她不会回的。

”他说:“她过世了,三年前。

” 我手一松,手里那个削了一半的苹果咣当一声落在了地上,滚了很远。

“是生病吗?” “被杀。

” 我们长大的那个东北小城叫金帛市。

程厦的妈妈就是金帛大酒店的经理。

我很小的时候,觉得那里像是王宫一样,金碧辉煌,穿制服的服务员小姐像从外国电影里走出来一样,我只在玻璃窗外眼巴巴的看过她们的圣诞树。

谁也没想到那样大、那样漂亮的酒店会有一天不复存在。

还是毫无来由的那种。

程厦的妈妈也因此下岗了,不过这对她影响不大,她又开了一家美容院,把生活大部分时间都花在照顾程厦上。

但对其他人而言,则是灭顶一样的打击。

那时候金帛的服务员,漂亮高贵的像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诡大明

我是姬象,谢邀。 人在大明,刚死在紫禁城。 信号不好,神鬼怪事太多。 匿了。 /

末日之无上王座

一帝二后三皇四尊,七绝城末日争辉! 当一切重启,苍穹下,江峰执掌雷霆,仰望星空! /

哥谭梦游记[综英美]

久作,代号Q,13岁,异能是[脑髓地狱],是即使在异能当中也最被忌讳的精神操控的异能,被称为【活灾难】,因此终日被关在港口mafia的地牢不见天日。 [嗡嗡嗡] 在睡梦中听见了十二点的钟声响起,再一睁开眼,他发现自己坐在一辆黑漆漆的车里,而身旁的开车的人,是一只大蝙蝠? 啊咧,是梦吗?但是,这里好像很有趣的样子~ 怀抱着人偶的少年露出一个崩坏的笑容,眼中的星星闪烁,[既然是在梦里,那就让我/

在大唐当外科医生的日子

徐清麦在一场车祸后,发现自己莫名穿越到了大唐。 可气的是,和她一起穿越的还有她那看上去人模人样实际狗得很的前男友周自衡。 更可气的是,他们还穿成了夫妻! 而最可气的是,周自衡穿成了农官小吏,而她作为一名外科界冉冉升起的新星,则穿成了他那柔弱不能自理只能困在后院的家庭主妇。 徐清麦暴躁了,这世界毁灭吧! 等等为什么会有婴儿的哭声? 两人对着原身那尚在襁褓之中,哭得震天响的小婴儿,只能面面相觑/

哪有这么危险的柯南世界

世界再次遭遇了危机,为了拯救世界危机少女决定成为偶像。快呀,偶像用你的脚踢出全垒打,将来妄图毁灭地球的黑色星星击碎吧! 然后收集星星的碎片成为政治家吧!昔日充满奋斗精神的少年少女们,在深陷贿赂危机的时刻能否欢声笑语的破解杀人事件呢? 以上内容均与正文无关。 /

邪神也有青春期吗[西幻]

养女是个好东西,每个魔女都需要一个养女。《恶魔书》 臭名昭著的东方魔女殷棠,一人一花孤寡了数年后,终于在某天捡到了只深渊族黑皮小煤炭。 小煤炭穿着破破烂烂的裙子,惨白的发丝垂坠在深小麦色的皮肤上,是只见人就咬的疯狗,唯独一双黄金瞳亮得惊人。 魔女把小崽子拎回魔塔,每天变着法子给她扎小辫买裙子,誓要将其打扮成最耀眼的一颗黑珍珠。 三年后,小崽子长出了形貌诡丽的墨绿色触手。 书上说是因为深渊族/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