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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有些奇特。
” “你们应当知道,一开始,我并不是伊尔塔特的居民,我是十年前来到这里的。
” 梅维斯是个纯正的人类,只有百年的寿命。
十年前她来到这里时,还是个十六岁的少年,今年她二十六,在混血居民们看来不过是短暂的一段时间,她却已经完全变了样。
十六岁的梅维斯刚来到这里的时候,加西娅还记得,戴着现在这顶红色的旧风帽,凌乱的黑发垂在胸前,身上、脸上都脏兮兮的,遍布着细小的伤口,那是翻越群山时被荆棘和藤蔓划伤的痕迹。
一双漆黑的眼眸抬眼看人,显示出极强的警惕和攻击性。
那时候她肩膀上就停着这只夜莺。
有很多细小的疑惑,镇民不去问,但不代表看不见。
十年让梅维斯从狼崽子似的桀骜少年变成了沉默寡言的独居猎人,白皙的皮肤在森林的风日中变得粗糙,清脆的声线在长久的沉默里变得沙哑,原本生机勃勃的眼神里仿佛积了一层灰。
但夜莺,它活过了寻常夜莺八、九年寿命的极限,甚至十年后的夜莺依然如刚来时一般强壮美丽,羽毛的光泽丝毫不减,看人的目光复杂得不像是一只鸟。
它的突然衰弱和十年长青都显得十分反常。
阴云遮住了太阳,天色微微暗了下来。
火炉上的一壶茉莉花茶沸腾起来,加西娅拎下来,一人倒了一杯,烟气袅袅上升,遮住了梅维斯的神情。
“我出生在大陆南部的一个小城,那里曾经隶属于一个叫做‘伊顿’的王国。
索菲亚——就是你们所见到的这只夜莺,是我在城外的森林里捡到的。
那时候,她还不是一只夜莺。
” 不是夜莺,是什么? 这荒谬的说辞,加西娅和露西塔却都有种意料之中的感觉。
十年前,安达斯城。
梅维斯出身于一个良好的中产家庭,母亲是政府的一个书记官,舅舅在当地子爵家里做家庭教师,教导子爵家的小少爷弹钢琴。
她从小就显示出了惊人的射箭天赋,在每年的狩猎庆典中总是拔得头筹。
这是每年一度的狩猎庆典,贵族们聚集在城郊的森林外那座狩猎庄园里。
十六岁的梅维斯在贵族之间的狩猎比赛中,毫不拖泥带水的、与优雅美丽无关的箭法显得格格不入,甚至因此丢掉了已经到手的胜利荣誉。
“瞧!安迪家里的梅维斯!简直像个乡间的粗鲁猎人,每一箭都要见血,用了那么大的力气,实在太残忍了!她对箭术这项运动根本毫无敬畏!她的母亲没有教过她礼仪吗?” 裁判取消了她的荣誉,原本的第二名,总是与她作对的伊丽莎白得意地走到城主面前,微弯下腰,接受了那代表荣誉的百合花环。
她冷眼看着。
十六岁,一个充满叛逆的年龄,梅维斯对嘲弄她的人施以蔑视的眼光,似乎这样就能把单方面的排挤变成互相的轻视。
在全世界都与她作对的时候,她反而生出一种豪情壮志的高傲来:这群软绵无力的蠢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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