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0章 甘薯之父(4月29日入V)(3/3)

格,陈振龙便在菲律宾偷偷学习如何种植红薯,暗中等待时机。

】 永乐帝的笑容顿时僵住了。

我大明的藩属国,怎么成了那什么西班牙的殖民地??好你个万历鳖孙,连属国都震慑不住了!可恶! 永乐帝眉头一皱,朱瞻基也抹了抹头上沁出的汗水,心中却想,殖是繁殖、孳生之意,又还有尸骨之意,再加上个“民”……就仿佛那西班牙是踏着无数尸骨而在吕宋繁衍生息一般……听起来只觉阴风阵阵,可真让人不舒服。

【因西班牙的封锁太严密,一直到万历二十一年,已经50岁的陈振龙才找到机会,他不顾西班牙的枪炮、冒着生命危险,偷偷将番薯藤编入船只的吸水绳中,终于躲过了搜查,后来又经过七昼夜几乎没有停歇的航行,涉险将薯种带回了闽地的首府福州,在自家的田地里试种番薯。

正好隔年,福州大旱!眼看春日无雨,长到一半的青苗就要颗粒无收,福建巡抚金学曾望着打蔫的水田心中惆怅无比,陈振龙却没有藏私,他让儿子陈经纶向巡抚呈报了《献薯藤种法禀帖》,说明了番薯之利,建议官府带头试种番薯以解灾荒。

金学曾对陈振龙义举大为激赏,并命其在官田内试种。

陈振龙父子7月种番薯,11月就开掘,只种了四个月的番薯就能丰收:“朱薯子母相连,小者如臂,大者如拳,味同梨枣。

”试种有了成效,陈经纶立刻再恳请金学曾:“乞广生民计,通饬各属效文栽种,以裕民食”。

幸好啊,这个金学曾也是个好官,果断采纳了他的建议,通令各县栽种,果然大获丰收,闽地的饥荒很快得到缓解,活人无数。

但是明朝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红薯的产量一直很高,又很好吃,却也跟玉米似的没被重视,那会儿就是闽粤两地的百姓有种植,直到清朝入关,北方都还没有人知道番薯。

】 明洪武,朱元璋:“……” 他也想知道那时候的朝廷怎么回事! “张居正呢!他不是救时之相吗?万历那个鳖孙当政时传入的番薯,他身为首辅怎么不知道推广各地种植!”朱元璋无能狂怒。

秦王朱樉再次不怕死地插嘴:“爹,那会儿张居正早死了,您忘了,他万历十年死的,还差点被老四的鳖孙鞭尸。

” 朱元璋阴森森地看了他一眼:“你再多嘴,就叉出去。

” 朱樉赶紧闭嘴。

朱棣却摸着下巴沉思:那什么美洲还分南北?听起来那地方好像不小呢,又有那么多好东西……能找到,打下来吗? 【最令人敬佩的是,哪怕朝廷不在乎,陈振龙和他的后代子孙却一直致力于番薯的推广与引种,还无偿将种植番薯的技术传授给亲族、乡民,从来没有放弃过。

他们希望能用番薯救更多的人,希望百姓哪怕在灾年也不必卖儿卖女、都能活下去。

明末清初,陈振龙的曾孙在浙江鄞县试种番薯,成功把番薯从闽地推广到长江流域一带。

乾隆年间,陈振龙的五世孙陈世元带着好朋友余瑞元、刘曦把番薯引入山东,在北方各地成功推广。

他们不仅赠送当地百姓薯种,教授番薯的种植方法,还自费张贴告示,动员百姓种植,还写出了种花家历史上第一本有关番薯的专著《金薯传习录》,这本书书记录了番薯从吕宋引种并推广到全国各地的资料、还有在各地不同气候、土壤下的种植经验,是非常非常非常宝贵的农业科学史文献。

后来,陈世元的儿子,又利用去各地经商的机会,将番薯带到了河北河南和北京。

而在四川的地方志中,则提到了陈世元好友余瑞元的子孙也通过经商将番薯带到了四川和湖南等地。

自此,陈家七代人和他们的朋友,终于完成了红薯在全国各地的推广种植,番薯因为产量高、易种植,也成为了天灾频发的明清百姓非常重要的口粮,遇到旱涝歉收的年岁,更是百姓赖以生存的最后保障。

陈振龙和他们的子孙就好像带着使命来到这个世界拯救万民的家族,要知道,从万历二十一年陈振龙带回番薯,直到将近两百年后的乾隆五十一年,当政的朝廷才正式下令在全国种植番薯,而在此之前,全靠陈家耗费了七代人的心血,自费奔走救民。

到了我们新种花成立后,遇到了那三年灾年,番薯更是成了“国之重器”,不知救了多少人。

现在福州、福清等地还有金学曾、陈振龙和其子孙的功祠哦!】 七代人的心血……耗费了两百年的光阴! 陈家人如微小的星火,代代接力,不断点亮华夏九州亿万庶民生存的希望,没有人要求他们要这么做,他们却坚持了两百年。

而明清的朝廷却不在乎。

作者有话要说:陈家故事引:《“中国甘薯之父”陈振龙一家七代引种推广甘薯的故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哥谭梦游记[综英美]

久作,代号Q,13岁,异能是[脑髓地狱],是即使在异能当中也最被忌讳的精神操控的异能,被称为【活灾难】,因此终日被关在港口mafia的地牢不见天日。 [嗡嗡嗡] 在睡梦中听见了十二点的钟声响起,再一睁开眼,他发现自己坐在一辆黑漆漆的车里,而身旁的开车的人,是一只大蝙蝠? 啊咧,是梦吗?但是,这里好像很有趣的样子~ 怀抱着人偶的少年露出一个崩坏的笑容,眼中的星星闪烁,[既然是在梦里,那就让我/

反派沉迷我的毛茸茸

周羽棠穿成了一只满身杂毛灰了吧唧的鸟。 他的生命值只剩七天,必须尽快找到主人结契。 周羽棠:还用说么,当然是找主角啊! 主角:乌鸦?滚粗。 宗门仙长:此物不详,拿走拿走。 路人们:这小东西灵力低微,实在没什么用。 周羽棠:很好! 他找到角落里独自站立的少年,飞过去,用他焦炭的小脑袋瓜亲昵的蹭了蹭少年的脸。 确认过眼神,是一起干大事的人! * 师门考核,蛮荒巨妖吓哭了。 外出任务,九尾灵狐吓/

在大唐当外科医生的日子

徐清麦在一场车祸后,发现自己莫名穿越到了大唐。 可气的是,和她一起穿越的还有她那看上去人模人样实际狗得很的前男友周自衡。 更可气的是,他们还穿成了夫妻! 而最可气的是,周自衡穿成了农官小吏,而她作为一名外科界冉冉升起的新星,则穿成了他那柔弱不能自理只能困在后院的家庭主妇。 徐清麦暴躁了,这世界毁灭吧! 等等为什么会有婴儿的哭声? 两人对着原身那尚在襁褓之中,哭得震天响的小婴儿,只能面面相觑/

江医生他怀了死对头的崽

众所皆知,A医大附属济华医院妇产科有两位王不见王的副主任医师。 江叙和沈方煜从大一入学到博士毕业再到规培评职称,简直拼得你死我活,天昏地暗,堪称你不卷死我,我就卷死你,你考九十六,我考九十七。 卷到最后,居然连看上的姑娘的都是同一个。 谁能想到,没等两个人斗出个结果,心上人直接挽着同性女友的手,在他俩面前笑吟吟地出了个柜。 白白针锋相对了三个月的俩直男三观尽碎,同仇敌忾地一顿苦酒入喉,稀里/

全球刷怪

当幻想侵入现实,当科技与人性碰撞,当世界面临抉择,当毁灭悄然到来 注定要成为救世主的屌丝,那一日用笃定的语气教育世人:历史是人民众创造的,但好歹得先活下来,才能自称是人民众的一员吧? /

我要与超人约架

我在dc宇宙重生了,有个外挂,挨打就能升级,虽然技能点只能加防御。 大超被约架,似乎没赢过,每次都灰头土脸;蝙蝠侠与人约架,似乎没输过或许可以和大超约一架,把防御加到谁也打不死的钢铁之躯? /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