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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笙歌乱(3/3)

有生气,他把嘴唇抿成一条直线,过了一会儿如长辈一般好言相劝:“对自己好什么时候都不晚。

何况你还年轻……” “但永远也不会有孩子了。

”就在他之后一秒,沈妍说出了那句话。

语气是那样轻巧而淡然。

凉薄中带着残忍,接话的时机又是那样巧,“你知道别人管我这种人叫什么吗?”沈妍轻哼了一声道,“不、会、下、蛋、的、母、鸡。

” “沈妍?!” “怎么,不能生还不让我说么?”沈妍一边说着,一边又给自己和秦刚都倒上伏特加,然后不由分说拿起自己那一杯碰了碰他的酒杯,瞧着他的瞬间红唇的尽头勾起一抹冷笑,接着仰头一饮而尽。

她的皮肤本来就白,在灯光下更显得娇嫩,细薄处有暗蓝的血管清晰可辨,喝酒的姿态洒脱好看。

秦刚怔怔地看着,她却早已空杯向下,对他抬起倔强的下巴:“喝呀?为什么不喝?是不是想让我替你喝了?” 她真的就是在自虐,说话间就去拿另一个杯子。

秦刚看着这个场景,眼里直冒火星,却没法对她发脾气,他用胳膊挡了她一下,自己拿起酒杯,满满的一杯伏特加咕咚咕咚地灌下去,没有片刻的犹豫。

等喝完,他将空杯子头朝下震了一下,又撂回桌上:“这样你满意了吗?” “好!”沈妍很满意,用力地拍了两下手,接着又拿起那瓶威士忌,刚要倒酒,却被他一把劈手抢过去。

沈妍不甘,立刻又去抓别的酒瓶,秦刚干脆一只手捉住她的一双手腕,不许她有丝毫动弹。

沈妍瞪着眼睛看他:“连你也欺负我?!” “什么欺负,你不是想让我陪你喝酒吗?”秦刚轻轻笑了一下,带着昔日那种特有的纨绔,慢慢松开对她手腕的钳制,拿起她要抢的那瓶伏特加开始往自己的嘴里灌。

几乎要赶上酒精纯度的伏特加,他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一口气喝下去,眼角眉梢都是壮烈。

沈妍这才开始慌了,努力甩开他的手,站起来就夺他手里的酒瓶,因为她的动作,秦刚的牙被酒瓶口狠狠地磕了一下,沈妍顿了顿,看他还没有停的意思,又扑上来,几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把瓶子夺回去,扔在地上。

争抢结束,酒瓶早已见底。

秦刚眯着眼睛同她对峙。

酒吧的环境太吵了,一个并没有破碎的酒瓶子根本无法惊醒那些迷醉的人。

沈妍亦盯着秦刚,胸脯上下起伏得厉害,秦刚却很冷静,冷静的近乎残酷。

昔日的青梅竹马,今日的陌路朋友,这样四目相对的瞬间,眼前似乎有不停息的影像闪过,都是昔日的影子,记忆里那么真实,可真的想起来却又如梦幻泡影,吹一下就消失不见。

良久,沈妍终于哂笑:“这些年你跟着我哥,可真是没有白跟着。

” 所以多年前曾经那么喜欢她的少年,只要看一眼就能够猜透心思的初恋,今天也变成了沈御风一般让人捉摸不透的可怕模样。

对于她的挑衅,秦刚仍然一句话也没有反驳。

这么多年过去,叫他明白一件事,人要是想活得潇洒,一不可抱怨,二不必解释,能做到这两点,便真正是个成熟的人了。

所以他和沈御风,他们并不是可怕的人,而是比许多人都要先明白这个简单的道理罢了。

明明喝了许多酒,沈妍的口中却只有苦味,随着同秦刚对视的深入,这种苦味仿佛越发的加深。

最后仍是她先放弃,避开他的视线看向不远处的舞池里仿若群魔乱舞的景象。

半晌才道:“秦刚,你不知道我有多恨你……那天晚上,你为什么没有来?” 这个问题在她心里存了许多年,虽然嫁人了,一度也要准备着做一个母亲,但是有些事不是说忘记就可以完全变成空白。

当年青梅竹马的他们被母亲廖淑仪逼着分手,花样年华,他们相约逃跑,要私奔到天涯海角,越好了时间地点。

却只有沈妍一个人冒着大雨在约定好的地方等了许久,最后等到的却是母亲的保镖。

如果不是他,她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韪想着跟一个男孩子私奔;如果不是他,她不会小小年纪就被送去俄罗斯那个鬼地方念书;如果不是他,她也不会在那里遇见程一辰,更不会有之后一连串的悲剧……但这些都不是最紧要的,紧要的是为什么。

她的目光重新调回,秦刚却只低着脑袋把玩着手里的酒杯,六棱的杯子折射着室内的光,玻璃的表面瞬时斑驳,就像是那些旧时光,来来去去不过都是些没有力气的回忆罢了,经过大脑处理已经分辨不出真假,再留恋毫无意义,末了他双唇一撇,对上她的视线:“沈妍。

” 她眨眨眼睛,下意识地应了一声。

又听到他说:“傻瓜。

” 而他自己呢,更傻。

下着大雨的夜被母亲发现了他们的秘密,沈家有着严格的家规是旁人无法想象的。

母亲以为是他勾引沈妍犯错,气得拿着皮带抽他,谁能料到一向温和的母亲,那晚下手之重前所未有,那种疼痛的滋味,至今回想仍清晰可辨。

他知道沈妍一根筋,外面又下着雨,他不是怕疼,而是担心她会一直等下去,最后会因为他而生病,所以想了又想,只好吐露了他们约定的地点。

也因为这件事,母亲在沈家抬不起头来,三日之后什么都没有说,带着他离开了江城。

江城是母亲的家乡,是她的根,却因为他的缘故,她老人家一辈子也没有机会再回去看了。

那时候年纪轻,没有想过自己做出的决定会带来这么严重的后果。

他嘴上说着责任自己扛,但是肩膀根本没有想象中那样厚重。

年少的爱情可以是美好的想象,也可以是万劫不复的深渊。

都说食得咸鱼抵得渴,可母亲在那个时候就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告诉他,他从出生起就根本没有吃得咸鱼的资格。

因为那个人,是沈妍。

然而这些他都不想解释。

既定的事实并没有让对方理解的必要,所以他对她说:“疯发完了吗?我送你回家。

” 他说着站起身,走到她的身后,为她拿起外套,沈妍一把按住他的手。

他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她却是一脸的执着:“秦刚,今天我给你一个解释的机会,告诉我,为什么,那天你为什么没有来,你告诉我原因,我死也死得痛快!” 一直在舞蹈学校就读,浸淫在全是女生的环境,她的生命中桃花本来也就不多,第一次秦刚背叛她,第二次程一辰几乎以同样的方式结束他们之间的感情。

她不懂,这是为什么,是她做错了什么,才会总是这样一厢情愿地爱上别人吗?她不甘心。

她不能去问程一辰原因,但她总可以问他吧? 可秦刚只沉默地从她的手下抽回自己的手,紧接着不由分手将她拉起来,又用外套将她狠狠地裹起来,她的领子乱了,他便凑过来为她整理,歪着的脑袋正巧在她脖颈的旁边,开口时,她的皮肤甚至可以感受到他嘴唇的变化,他终于回答了,不是她想的那些复杂的原因,或者是他不堪重负的事实,而是轻飘飘地一句表达,他说:“因为爱得不够。

” 她万万没想到他会这样回答,可反而又是这句话,让一个晚上都气血上涌的沈妍忽然安静下来。

她就这样怔怔地被他牵着,走出了酒吧。

西湖的冷风吹来,沈妍打了个冷战,格外清醒。

今晚月圆,月光流泻,树影斑驳,不远处一对情侣坐在路边,吻了又吻,旁若无人。

心里有热泪,眼睛却干涩难忍,沈妍的唇角抖动了两下,终究没有再问下去。

这世上的一切感情,若是最终没有个好结局,皆因爱得不够。

秦刚若爱她,不会背叛他们私奔的誓言,一声不吭消失在她生命中。

程一辰若爱她,不会在被沈御风逼上绝境的时候过来求她,请她再为他牺牲一次,哪怕她还怀着孩子。

原来这一切都是因为爱得不够。

所以她才羡慕夕溪,羡慕到嫉妒,嫉妒到怨怼。

为什么她就可以轻易得到旁人都无法享有的爱情。

为什么大哥就可以为了她而无视沈家的家规,为什么她还是过得这么好,她真的很恨她。

秦刚还打算送她上车来着,她却突然抬手招了辆出租车。

车子在他们面前停下来,沈妍打开车门,回首对他轻飘飘地说一句:“你可以滚了。

” 现在的她已经完全恢复了沈家大小姐的模样,矜持骄傲、高不可攀。

秦刚抓着车门的手紧紧地握了一下,又一根手指一根手指的慢慢松掉。

最后就这么看着她侧身进入车内,她的身影那么瘦,肩头如刀削一般,朝向他的瞬间,甚至可以在他的心上割出一条缝儿。

冷风拂过,疼,却不能喊。

秦刚回到家中,已经是两个小时以后。

夜已深,却意外瞧见沈御风一个人在亭子里喝酒,一杯复一杯。

他停住脚步,嗤笑一声,跳过勾栏,大步朝着沈御风走过去坐下,不拿酒杯,而是直接拿起青瓷小酒瓶又灌了几口。

头更晕,心却更加清醒。

这才是最悲凉的事情。

沈御风微微抬起好看的眉毛盯着他,良久才问:“看到沈妍了?” 秦刚一愣,又偏头干笑了一下:“你早看出来了?老狐狸!你怎么知道我去见她?不想问问她都干了些什么吗?” 他这时才恢复自己本来的样子,在朋友的面前嬉笑怒骂,有血有肉。

沈御风放下手中的酒杯,不置可否。

又沉默了半天,才缓缓地吐了口气,将胸中的郁闷都发散出去:“她来杭州我是知道的。

沈妍,现在太需要找人发泄了,这种时刻,除了找你倾诉,不做第二人想。

”他说着,又瞥了秦刚一眼,“何况她找你,我也放心。

” “你就是要陷我于不仁不义。

”秦刚心里憋闷,太难受了,他从见着沈妍的那一刻开始,心里就被煮开的沸水一遍一遍地浇上去,起初还疼,后来也就麻木了,可麻木并不是好事,因为最后会觉得自己左边的胸腔空了一块,现在挖出来看看,也许早已没了心。

男儿有泪不轻弹,秦刚闭了闭眼睛方才叫沈御风的名字,他说:“沈御风,以我的经验来看,夕溪这个女人,你可一定别放她走。

不然你会后悔的。

” 这人世间,所有的轻易放弃,就像是处心积虑的得到,都需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不期然听到他说起夕溪,沈御风的眼角眉梢都松弛了一些,不过他很快又恢复,又开了一瓶酒为秦刚满上,自己先举杯,仰头喝下去。

秦刚看着眼前的一幕,心像是又被人撕裂了,他拿起酒杯也一口气灌下去,任烈酒烧的他从喉头到为胃部都灼热起来:“你和沈妍,真不愧是兄妹!” 一模一样的动作,他在同一个晚上还要再回忆一遍。

沈御风哂笑道:“你也不要不甘心。

这些年你以我为借口,游离在沈家之外,不就是为了知道她过得好不好吗?” 静寂的深夜,他的声音显得格外清冷。

秦刚好似腹部被重重夯了一拳,半天吐不出胸口的那点气。

自沈妍之后再无爱恋。

不让任何女人近身,不相亲,不结婚。

这辈子,只不过希望像个小偷一样,以最卑微的姿态看着她。

他秦刚的人生也就剩下这一点念想了,想安静地看着她笑,看着她闹,也可以安然地看着她幸福,但万万没想到,会看着她沦落到这样悲惨的境地。

可为什么混到这么悲惨的地步又要把他叫到跟前?是为了折磨他,还是奚落自己? 秦刚现在才明白,相爱的人若不能在一起还不如这一辈子都不再相见,也许才是真正的福气。

“沈御风,你真残忍。

”他看着老友的侧脸,一字一句地说。

是的,这些事,老狐狸也都知道。

他只是从来不说罢了。

沈御风看他的眼神似笑非笑,手指绕了酒杯口一周,唇角才渐渐收拢:“谎言才美好,现实都残忍。

” 秦刚幽幽地望着前面的小路,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过了一会儿才说:“你也不要得意。

我没了沈妍还能抱着回忆过活。

你要是失去夕溪,拿什么来回忆你们这段感情?你啊,根本就没有好好陪过人家。

” 沈御风似微微一怔,调回目光望着不远处植物的暗影,身影如雕塑一般,冷风吹过来,浮动他的衣袖才能看出是个活生生的人。

秦刚的这番话似乎触动了他的心弦。

不久前他在病房里看着夕溪奄奄一息的样子,还在吹梦中偶尔叫出他的名字,他却还是没能待到她醒过来就离开。

原因很简单,他沈御风不是一个人,他的身后还有整个家族。

这些年来为了稳定好这个大家族,他的付出超过所有,然而最近,当他一个人独处时,他总不断在问自己,这些年来他虽然试着尽自己最大的可能去保护她,但好像真的没有认真地跟她在一起过,也许正是因为这样,她才急于离开。

那天知道她出事故的时候,他是要发疯了。

他从小经历了那么多的变故,心里珍惜的东西总是守不住,每一次的失去就像是从他心上剜出一块肉,鲜血淋漓的,每一回都痛到极点,以为自己撑不下去,可是咬咬牙又忍了过去。

但他现在知道自己的忍耐终究是有极限的,那极限就是夕溪。

原来人世间最痛苦的不是得不到和已失去,而是舍不得。

可现在他明明将手握紧了,却还是感觉她时时刻刻会从指缝中溜走似的,也因为她太痛了,不想让她再难过,试过像别人所建议的那样去割舍,但却始终下不了那个决心。

夜半微醺,沈御风和秦刚也散了,只有园子里的秋千,被风吹拂时轻轻地摆动。

沈御风沿着回廊,快要到的时候,发现房间的灯还是亮着的。

他瞧着那光亮,明明是很微弱的,但又觉得明亮非常。

他的脚步不自觉地加快,但真正到了门口又停住了。

心里泛起的踌躇让他的脑子有些混沌,不久前秦刚的话还如在耳边。

虽然相处的时间并不多,他对她的小癖好却一清二楚。

夕溪不拍戏的时候,作息时间规律,十点钟一定上床。

不仅如此她对光线敏感,习惯在黑暗的环境中入睡,是个走到哪里都要带着真丝眼罩的家伙,可一旦她的这些小习惯一旦涉及他,就会180度的打转态度,只要同他在一起,不论多晚她却总要等着他,好像有种天生的仪式感,他人不来,她就不上床休息。

不会又趴着睡着了吧…… 沈御风这么想着抬腕看表,现在已经接近凌晨,他摇摇头,定了定神,轻手轻脚地推开门,却意外地看到夕溪还醒着,看到他来了,从椅子上站起来,一脸愣怔地瞧着他,迷迷糊糊地喊了句:“沈御风……” 他目不转睛地瞧着她,心里忽然安安静静的,刚才坐在院子里喝酒的愁不知不觉就消了一半。

不过下一秒他又觉得她的神情跟往日不同,语调也凄凄婉婉有点委屈的意思,于是定了定心问:“怎么了?” 夕溪垂眸看了看自己的手背,然后小心翼翼地伸到他面前,还没等他看清楚就自发自动地先道歉:“对不起,我好像过敏了。

” 明明是在陈述一个事实,她好像很尴尬,说完就飘开了眼神,不敢同他对视,一张脸涨得通红。

沈御风蹙眉,很自然地牵过她的手去瞧,果然从手背开始向上,她的胳膊上出现了大小不一的红斑:“是什么过敏?晚上的饭菜吗?鱼虾?还是别的什么?” “莴笋。

”夕溪嘤咛似的回答。

晚上成嫂做了一大堆的菜单,里面有道石锅鱼,配菜是莴笋,是老人家的拿手菜。

成嫂在一边招呼让沈御风为夕溪夹菜,他欣然给她夹了那么一筷子。

“你过敏为什么不说?”他有些急了,非常直接地问。

“可……这是你第一次给我夹菜啊,所以我,想吃。

”她说到这里脸又红了一层,又竖起手指比了一个“1”才说,“只吃了一小口而已,我以为会没事的……”她的声音越来越低,又因为瞧他拽着自己的手看得仔细,脸上的绯红延展开来,不知不觉耳朵根子也红起来,很没出息地出现了比过敏还要严重的缺氧现象。

他们之间每一个第一次,她都无比珍惜。

她的皮肤原就跟冰底玉石似的白的通透,这样一害羞,连身上的肤色也有点变化,沈御风终于发现了什么不对,慢慢放开她的手:“你先进卧室不要吹风,我去找秦刚。

” 后悔。

沈御风前所未有的开始体会到这两个字的意思,他不但不该给她夹菜,还不该把本来就已经醉了的秦刚给灌的昏迷不醒,好好的一个名医,被他从床上挖起来,只能摇摇晃晃地硬撑着最后一点的理智,给他找了口服的过敏药和涂抹的外用药膏。

“真的不需要去医院看一看?”沈御风几乎是扯着他的衣领子,摇晃着他问的。

秦刚差点被他这疼地吐出来,不耐烦地拍开他的手说:“没,没那个必要。

” 他回答完这句话,沈御风才放开他,由着他栽倒在软软的床上。

夕溪觉得自己刚刚回到卧室坐下没多久沈御风就回来了。

她下意识地往他的身后看了又看:“秦医生呢?” 他还在看药品的说明,头也不抬地对她道:“睡了。

” 接着他就拿起茶杯,为她倒水。

她很少见他亲自做这些事,但好像并没有特别生疏,相反的他好看的手同白瓷的茶壶茶碗十分相配,看上去赏心悦目,她就那么瞧着,心里就有什么滋生出来,连带着身上的小风疹都没那么痒了,可心痒…… 他准备好了,又对她道:“伸手。

” 她就乖乖地把手伸向他,小媳妇的模样。

沈御风的唇角微不可见地上翘了一下,最后只见他把药到出了两颗放在她的手心里,又将水杯递给她:“吃了它。

” 那语气,没有任何反驳的余地。

样子既生疏又温柔,夕溪莫名地又想起被他抱着的两次,一颗心就像是被人软软地戳了一下,后知后觉地陡然生出无数甜蜜来,低低地“嗯”了一生,接过药丸放在嘴巴里,再灌一口水仰头喝下去。

是真的很苦,很苦。

但因为药是他给的,她也甘之如饴。

正拧着眉头消化口中的苦味呢,他变戏法儿似的,向她伸出手,手心里躺着一颗糖。

夕溪愣住了。

他的手却又往前伸了一下,语气十分温和,盯着她的眼睛却是似笑非笑:“不是怕苦的吗?” 他,怎么知道的?夕溪呆呆地瞧着他,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下一秒就看见他将糖纸拨开来,捏出奶糖,亲自塞进她微微张开的嘴巴里。

香醇的甜味在口中四溢开来,顷刻将药丸的苦涩带走。

不知为什么,这一刻那张她原本熟悉的俊脸,在这样别样温暖的时刻,变得有些不真实起来。

眼前的分明是他,可好像又不是往日的沈御风了,说是在梦里吧,过敏的痒和口中的甜又是真的。

正发呆呢,恍惚间,又感觉到他的手再次牵起她的手,打开药膏在灯下认真地帮她擦药膏。

他的指尖意外的软,擦拭的动作很轻,像是在摩挲着自己最心爱的宠物。

怎么会这样呢?夕溪只觉得心里七上八下,心里既空虚又充实,梦游一般的感受,只有手上的暖意绵绵确切地传递着,便如同春日里柔柔的风,倒不是吹在脸上,而是吹在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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