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机场。
阮流筝一手拿着手机打电话,一手拉行李箱急匆匆地走着。
电话终于接通,她急问,“妈,我回来了!刚落地!爸在哪家医院?”
“筝儿,你爸没事了,抢救过来了。”那边传来妈妈裴素芬的声音。
听到这个消息,阮流筝松了一口气,接到爸爸病发的电话她慌得立马就买机票赶回来了,连进的哪家医院都忘了问。
“妈,在哪家医院呢?我马上过来。”
“在……”裴素芬有些迟疑,“在……至谦这儿……”说完又唯恐她生气似的马上解释,“筝儿,你不在家,你爸突然犯病,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好,至谦到底是自己人,我就……”
听到这个名字,她心里某个地方咯噔一下,随即一种熟悉的酸痛扩散开来。
可是,她怎么会怪妈妈?六年了,她这一走就是六年时间,没有在爸妈面前尽孝道,爸爸生病,她只有内疚的,哪有生气的?只不过,“自己人”这三个字……
呵……早已不是了……又或者,从来就不曾是。
“妈,我知道了,我就来。”她语气缓了许多。
“筝儿,你别急,先回家给你爸整理些东西拿过来。”
“哦,好的!”
站在这套联排别墅的前院,记得走的那年,爸爸才将葡萄苗种下,架子上空荡荡的,只挂着着几只过年时留下的红灯笼,略褪了色,在风中分外萧条,而今,这前院却已绿荫满架果满枝了。
“爸!您闲着就休息会儿,别老那么劳累,还折腾什么葡萄啊!想吃就去买呗!”
“至谦爱吃啊!”
这是她走那年和爸爸的对话,“至谦爱吃”四个字,是那些年里爸爸妈妈生活中最重要的准则,一切都以至谦喜欢为上。
至谦至谦至谦!
记忆里某个已经模糊的影像渐渐清晰起来。记忆深处漫伸出来的一丝丝,一缕缕,合成一个白色的轮廓,远远的,有两点光,如星如幻,影影绰绰。
那些丝丝缕缕的东西,迅速地不断延伸,竟精准无比地缠上了她的心,强韧的力道拉得她胸口泛疼,耳边一片嗡嗡之声,蓦然,好似响起一个轻柔而又冷淡的声音:流筝。
她眼眶一热,几欲泪崩。
手机响。
一切幻象消失。
她苦笑,眼角湿痕点点。
曾几何时,至谦这个名字,是她生命里的魔咒,而她,以为六年的时间,已足以让自己解咒……
“喂,妈。”电话是妈妈打来的。
“筝儿,家里的葡萄已经熟了,你来的时候,顺便剪些来。”裴素芬在那端叮嘱。
“好。”腮边似有些凉意,她伸手一抹,指尖润湿。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戏剧学院表演系老师纪夕一觉睡醒,发现自己穿成了狗血耽美文里的同名小炮灰。 小炮灰是个十八线小演员,演技不行性格懦弱糊穿地心,本以为抱了个金大腿,却被书中主角攻和正牌受合伙虐死。 浴室里水声渐弱,纪夕穿着女仆装跑路了,仓促间撞进一个行走的荷尔蒙大帅比怀里,纪夕眼带祈求:能带我出去吗? 大帅比看着他水雾氤氲的眼睛,半晌点点头。 纪夕逃离渣攻后金手指大开,在国民综艺节目上以厨艺圈粉无数;大制作电/
【屋内的光照强度低于3,目前处于黑暗状态,8分45秒之后出现1级怪异。】 许乐下意识缩了缩脚。 【你正在恐惧,恐惧是所有怪异的食粮,会吸引他们。】 许乐:? 缩个脚都不允许了? 在略微慌乱的情绪中,许乐快速生起了火堆。 光明涌现。 【屋内的光照强度为4,目前处于明亮状态,安全。】 许乐刚刚松了一口气,才发现这一切只是开始。 扭曲的火焰形成了新的文字! 【房屋内有一具尸体,死亡时间已超过4小/
徐清麦在一场车祸后,发现自己莫名穿越到了大唐。 可气的是,和她一起穿越的还有她那看上去人模人样实际狗得很的前男友周自衡。 更可气的是,他们还穿成了夫妻! 而最可气的是,周自衡穿成了农官小吏,而她作为一名外科界冉冉升起的新星,则穿成了他那柔弱不能自理只能困在后院的家庭主妇。 徐清麦暴躁了,这世界毁灭吧! 等等为什么会有婴儿的哭声? 两人对着原身那尚在襁褓之中,哭得震天响的小婴儿,只能面面相觑/
黎非凡穿书了,穿成豪门霍家霍二爷包养的金丝雀,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能在大佬身边三年屹立不倒的唯一原因,就是像极了大佬求而不得的白月光。 金丝雀对金主可是真爱,无奈脑子不够使脾气还坏,结果人正主一回来他就被踹了。 黎非凡就不一样了。 金丝雀就要有金丝雀的自觉。 床上狐媚惑主床下温柔小意,没事儿斗斗妖艳贱货,有事儿大佬棒棒绝不出头。 背地里呢。 霍家大爷狼子野心黎非凡私人腰包进账五百万。 对家上/
一心咸鱼却完成恶毒任务的美人*卷王工作狂却恋爱脑厂长 江美舒加班猝死,一睁眼穿七零,她不想努力想咸鱼,但奋斗年代很难达成目标。 坏消息:双胞胎姐姐重生不嫁四合院,非要和她换亲嫁到大杂院。 好消息:四合院换亲对象卷王加班不回家,但房子大钱管够! 江美舒:还有这种好事? 果断互换身份奔赴各自咸鱼躺赢人生,只是换亲后系统来了。 江美舒兴致勃勃:统啊,你是攻略统还是救赎统? 系统:我是恶毒统,全称/
养女是个好东西,每个魔女都需要一个养女。《恶魔书》 臭名昭著的东方魔女殷棠,一人一花孤寡了数年后,终于在某天捡到了只深渊族黑皮小煤炭。 小煤炭穿着破破烂烂的裙子,惨白的发丝垂坠在深小麦色的皮肤上,是只见人就咬的疯狗,唯独一双黄金瞳亮得惊人。 魔女把小崽子拎回魔塔,每天变着法子给她扎小辫买裙子,誓要将其打扮成最耀眼的一颗黑珍珠。 三年后,小崽子长出了形貌诡丽的墨绿色触手。 书上说是因为深渊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