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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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1/2)

◎眼神◎ 于戡并没有说再见的意思。

谭幼瑾发现,如果她不说要回家,他们好像可以在小区里一直转下去。

“不早了,我要回去了。

”伞仍打在她自己一个人的头顶,越发凸显的她出来送伞像多此一举。

于戡这时倒没显出留恋的样子,对于她的提议响应得很快:“我送你回去。

” 谭幼瑾不由得笑了,像他们这样送来送去的,估计道别时天都快亮了。

然而她拗不过他。

虽然于戡身上的衣服已经湿了,这时候打伞也无法挽回。

但谭幼瑾还是把伞收回到了自己手里,一半遮在了于戡的头顶。

因为他比她高,她举伞的样子显得有点儿努力。

谭幼瑾着急往前走,不像之前那么小心,鞋在冰上打了滑。

她还没反应,于戡已经抓住了她的手,好像他时刻都在注意她一样。

等谭幼瑾站稳了,于戡的手并没有收回的意思。

谭幼瑾说谢谢,于戡的手还是没有收回去。

他的手抓她抓得很紧,好像怕她再次摔倒似的。

大概怕她误会,他解释道:“路上滑,这样咱们还可以再走快点。

我想把你早点儿送回去。

”谭幼瑾没有再把手抽回去,她自己也没有细究这心理。

不知为什么,谭幼瑾觉得他有点儿紧张,他的手本来很凉,一会儿就热了。

这热也传到了她手上。

她并不太擅长和人拉手,这种不擅长不分男女。

她小时候从来没有和女同学手拉手上厕所的经历,以至后来她上大学,和一个女孩子出门,女孩儿很自然地拉起了她的手,她整个人都很僵硬,又不好把手抽回来,觉得这样不太礼貌,于是僵硬了小半路,中途趁机把手放回了口袋,那女孩儿马上和她生出了距离感。

在拉她手的女孩儿看来,两个女孩子只要不讨厌就可以互相拉手挽手。

但对于谭幼瑾,她总觉得要非常喜欢才能这样。

她和绝大多数人不太一样,认为十指紧扣比亲吻要亲昵得多。

不过于戡握着她的手倒跟亲昵没什么关系。

虽然两人走路速度都比之前快,但谭幼瑾还是觉得这百米路有点儿漫长。

走着走着,于戡的手放松了些,谭幼瑾趁机把手从于戡手里收了回去,手心还残留着他手上的余温,倒不觉得冷。

两人像达成了共识似的,步子又放慢了些。

伞换于戡举着,伞下有一个半人,一个谭幼瑾,半个于戡。

于戡看着谭幼瑾的侧脸,想起很久之前看过的谭幼瑾照片,照片上的她头发比现在长很多,大概是烫过,眉眼比现在要凌厉,一看就对整个世界充满着无穷的偏见,和现在很不一样。

照片上的她大概二十岁还是不到,总之很年轻。

他那时候倒不觉得照片上的她很好看,但是一眼就记住了。

他看到照片的时候已经到了电影学院,因为这照片记忆太深刻,以至于平时在学校里看见活生生的谭幼瑾,竟觉得是两个人。

他第一次看到谭幼瑾的影评,还是在高三,那时候他并不知道那些东西是谭幼瑾写的。

读大学之前,他没有看影评的习惯,在他看来,看电影是吃饭,看完电影再看别人影评,就是吃完饭把别人吃过的东西再嚼一遍,属实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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