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觉得啊,他条件也不错,你留着做备胎多好,干嘛把他赶走。
” 唐影顿了半秒,说,“我不太适合养备胎。
” “为什么呀?女孩子不就应该漂漂亮亮被一群男生追求着,然后捧在手心吗?”林心姿很惊讶。
她就是从小被男生捧在手心长大的娇娇女。
林心姿习惯被追求,习惯被照顾,并且习惯最大化一切女性的柔弱与娇艳,让异性为之折服。
任何一个男人的侃侃而谈,都会得到林心姿双手托腮外加星星眼的回应三连:“真的?”、“是吗?”、“好棒啊!”。
示弱,是她对待男人最拿手的武器。
但唐影相反。
唐影选择男人的标准是“慕强”。
男人的夸夸其谈,稍有不慎就会触发她内心冷漠的鄙视三连:“呵呵”、“笑话”、“大傻叉”。
唐影只会爱上完完全全将自己征服的人,那个男人需要比自己更聪明、比自己更见多识广,也比自己更有腔调。
林心姿好奇了,“这样的男人有吗?” 当然有。
不仅有,并且,我在很早很早的时候就遇到过了。
她又想起程恪。
人生中的第一口威士忌是程恪带她喝的。
那年她16岁,他25岁。
他揉着她的软软头发,蛊惑一般问,想要什么礼物?她莫名其妙说,大人才有的礼物。
与他在一起的时候,她迫切希望长大。
她以为他会送她一支香水或者口红。
结果程恪带她来到酒吧说,请你喝一杯酒。
酒单第一位是莫吉托,柠檬薄荷,朗姆酒底,夏天的清晰香甜口感,少女的爱,她喝完毫无感觉。
以为自己酒量超群。
却不知道是他偷偷嘱咐服务员不要放酒精。
她越战越勇,看上了他的杯中酒,问,这是什么?还没等他回答,就伸手夺过,有意无意不转杯子,将唇印在他刚刚喝过的地方。
入口苦涩辛辣,带了烟焦味道。
小脸皱成一团,却还强装淡定。
他笑,眼神飘忽,最终落在她的嘴上,还有杯沿上。
从酒吧出来,他送了她一瓶尊尼获加,他说,我觉得你更适合威士忌。
甜酒柔情,威士忌刚硬,他了解她性格里的不服输与坚韧。
但他又叮嘱,“你要到18岁才能打开。
18岁生日那天,我陪你一起喝。
”眼神亮亮,25岁的男人,像个少年。
只是没想到18岁生日之前,他就说要结婚。
他给她最后的消息是一句“呵呵”。
放到如今的,还有一瓶积了灰的尊尼获加。
她想过扔掉,却还压在床底,从家乡辗转到大学宿舍,再到现在的出租屋。
想起他的时候会气,骂那瓶酒,“哼,调和酒,不值钱的玩意儿。
” 活在女人回忆里的男人总是被思念缠绵地又爱又恨,有时候他是白月光,有时候又变成剩饭粒。
在唐影回忆程恪的间隙,林心姿去了一趟洗手间。
时间有点长,回来时候表情怪怪,唐影问,怎么了?陈默回复你了? 林心姿一愣,说啊没有,走吧,回家吧。
她没告诉唐影,就在几分钟前,她从洗手间回来的路上,遇到了一个人,熟悉的小油头与金属复古眼镜,亚麻蓝白条纹西装,熟悉的深情语调,带了一点点窘迫,问她,草莓奶昔好喝吗? 然后她的微信好友里,由此新增了一个人。
叫徐家柏。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一帝二后三皇四尊,七绝城末日争辉! 当一切重启,苍穹下,江峰执掌雷霆,仰望星空! /
戏剧学院表演系老师纪夕一觉睡醒,发现自己穿成了狗血耽美文里的同名小炮灰。 小炮灰是个十八线小演员,演技不行性格懦弱糊穿地心,本以为抱了个金大腿,却被书中主角攻和正牌受合伙虐死。 浴室里水声渐弱,纪夕穿着女仆装跑路了,仓促间撞进一个行走的荷尔蒙大帅比怀里,纪夕眼带祈求:能带我出去吗? 大帅比看着他水雾氤氲的眼睛,半晌点点头。 纪夕逃离渣攻后金手指大开,在国民综艺节目上以厨艺圈粉无数;大制作电/
当幻想侵入现实,当科技与人性碰撞,当世界面临抉择,当毁灭悄然到来 注定要成为救世主的屌丝,那一日用笃定的语气教育世人:历史是人民众创造的,但好歹得先活下来,才能自称是人民众的一员吧? /
黎欢穿书了,穿成了女主堂姐在直播节目里的对照组,女主踩着她立了一个豪门千金的人设爆红网络,抢了她的老公,嫁入豪门生儿育女幸福一生,而她却活成了墙上的黑白照。 黎欢来的时候正好是节目第一期,系统:生命倒计时一年,友情提示:只能花钱才能活命。 节目里,女主正在化妆台前展示数万一瓶的面霜,用小勺子挖了一点涂在脸上。 另一边镜头,同样的面霜,黎欢食指抠出一坨,漫不经心地擦脚。 珠宝店里,女主正在试/
直播世界,楚玟成了个霸道总裁X小白花剧情的女配。 她点上一支烟冷静了一下,说: 男主那个完蛋玩意儿,是不是打不死就行? 在这个霸道总裁剧本的直播世界里 楚玟有三个目标。 第一个目标:成为影响剧情的女配。 她先把霸道总裁男主给揍成脑震荡。 又让柔弱女主趴在她的怀里嘤嘤地哭。 第二个目标:成为观众最爱的女配。 她骄傲霸道把男主逼到差点破产。 她弯下腰对男主说:跪下求我啊。 直播弹幕上,观众在疯/
养女是个好东西,每个魔女都需要一个养女。《恶魔书》 臭名昭著的东方魔女殷棠,一人一花孤寡了数年后,终于在某天捡到了只深渊族黑皮小煤炭。 小煤炭穿着破破烂烂的裙子,惨白的发丝垂坠在深小麦色的皮肤上,是只见人就咬的疯狗,唯独一双黄金瞳亮得惊人。 魔女把小崽子拎回魔塔,每天变着法子给她扎小辫买裙子,誓要将其打扮成最耀眼的一颗黑珍珠。 三年后,小崽子长出了形貌诡丽的墨绿色触手。 书上说是因为深渊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