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修仙境界,从炼气开始,历经筑基,金丹,元婴。
然后便是化神。
化神可沟通天地元气,威力无匹,算是修仙路上的一次大蜕变。
实力远胜元婴期,可谓天壤之别矣! 而化神之后,则是炼虚,通玄,大乘三个境界。
炼虚还好说,通玄在当今的修仙界,已是不太多见,达此成就,便是一方大佬,可得大能的称呼。
至于大乘期老祖? 那就更不得了了。
因为一直苟在门中,于外界的情况,林小遥不甚清楚,但至少化羽宗,明面上的大乘修士,那是一个也没有。
当然,暗地里是否有潜伏,这就不是他一个小透明可以打听到的了。
而再往上,成仙之前,就只剩下一个关口,那便是渡劫。
而且渡劫这种境界,也与前面有所不同。
前面的诸多境界,大体可以分为初期,中期,后期。
再细分的话,后期之上,还有大圆满这种说法。
然而渡劫则是不同。
它没有再细分,也不蕴含任何的小境界。
就是一个……渡劫。
到了这个地步,若能度过飞升之劫,便能举霞飞升,成为真正的仙人。
那是让无数修仙者仰望的存在。
当然,林小遥清楚,仙人并不是修行的终点。
之后还有很多境界。
唯有圣人果位,才能执掌三千大道,明辨无尽法则。
所以,路漫漫其修远兮,自己的修行之路,还漫长无比。
不过这五年的努力,也总算是有了一点小小的回报,在林小遥的眼里,通玄的境界虽然不高。
但已能与化羽宗掌门平齐。
不,还是要稍差一些,青羽真人是通玄中期。
当然,这一点小境界的差距,对于林小遥,是没有任何影响地。
就像他初入化神,就能臂如指使的驱策天地元气,而且范围是普通化神修士的百倍有余。
同样的道理,拥有圣人果位的他,越往上,与同阶修士的差距只会越大。
别说一对一,就算是青羽真人再加上化羽宗的其他几位同是通玄期的长老首座,一拥而上。
在他面前,也不过是一个笑话。
信手就能将他们灭杀。
山中无岁月,但五年的光阴,也不算短。
在这期间,化羽宗又大开山门,收了一些弟子。
而当初,与林小遥一起入门的少年,也都各有长进,一些天才,更是开始崭露头角,将自己的天份显于人前。
比如,当年曾在入门之时,天真询问,本门数千年来,不是已经没有人成仙的灵秀女童。
五年过去,此女虽然依旧年纪尚幼,但却是大放异彩,短短五年,就已修炼到筑基后期。
距离结丹,也仅有一步之遥而已! 如此速度,简直惊世骇俗,足以与化羽宗,漫长历史中所出现的一些绝世天才相媲美了。
连其师尊青羽真人也大加赞叹,说自己这小弟子,生有慧根,未来成就,必定远胜于己。
就算不能举霞飞升,成为仙人,但至少一个大乘老祖的成就,未来肯定是跑不了了。
除了此女,其余弟子之中,亦有那非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又名:被学姐赖上的日子 校花:王易,脚酸,捏 校花:王易,怕黑,牵 校花:王易,你是我的人了,你跑不掉的! 王易一觉醒来,重生回到20年前高考现场。 面对天书一般的试卷,直接懵逼。 考试不顺利就算了,回头还被校花骑在身上一顿胖揍。 我不要脸的吗? 算了,脸给你了,身子也给你了! 校花:王易,我帮你背了黑锅,锅太沉了,你背着我走吧! 高端的猎人,经常以猎物的身份出现在眼前。王易发现,自己七岁/
周羽棠穿成了一只满身杂毛灰了吧唧的鸟。 他的生命值只剩七天,必须尽快找到主人结契。 周羽棠:还用说么,当然是找主角啊! 主角:乌鸦?滚粗。 宗门仙长:此物不详,拿走拿走。 路人们:这小东西灵力低微,实在没什么用。 周羽棠:很好! 他找到角落里独自站立的少年,飞过去,用他焦炭的小脑袋瓜亲昵的蹭了蹭少年的脸。 确认过眼神,是一起干大事的人! * 师门考核,蛮荒巨妖吓哭了。 外出任务,九尾灵狐吓/
黎非凡穿书了,穿成豪门霍家霍二爷包养的金丝雀,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能在大佬身边三年屹立不倒的唯一原因,就是像极了大佬求而不得的白月光。 金丝雀对金主可是真爱,无奈脑子不够使脾气还坏,结果人正主一回来他就被踹了。 黎非凡就不一样了。 金丝雀就要有金丝雀的自觉。 床上狐媚惑主床下温柔小意,没事儿斗斗妖艳贱货,有事儿大佬棒棒绝不出头。 背地里呢。 霍家大爷狼子野心黎非凡私人腰包进账五百万。 对家上/
世界再次遭遇了危机,为了拯救世界危机少女决定成为偶像。快呀,偶像用你的脚踢出全垒打,将来妄图毁灭地球的黑色星星击碎吧! 然后收集星星的碎片成为政治家吧!昔日充满奋斗精神的少年少女们,在深陷贿赂危机的时刻能否欢声笑语的破解杀人事件呢? 以上内容均与正文无关。 /
十里琅珰,学宫所在,由儒圣坐镇,其下有九位君子,三百儒生,乃世间最具文气之地。凡学宫弟子,受封君子之时,必高喝一言为此生箴言,这一生都将为此言而奋武,这一言便是所谓君有云。苏白衣、风左君、谢羽灵为学宫弟子,都为了有朝一日成为君子而努力 /
养女是个好东西,每个魔女都需要一个养女。《恶魔书》 臭名昭著的东方魔女殷棠,一人一花孤寡了数年后,终于在某天捡到了只深渊族黑皮小煤炭。 小煤炭穿着破破烂烂的裙子,惨白的发丝垂坠在深小麦色的皮肤上,是只见人就咬的疯狗,唯独一双黄金瞳亮得惊人。 魔女把小崽子拎回魔塔,每天变着法子给她扎小辫买裙子,誓要将其打扮成最耀眼的一颗黑珍珠。 三年后,小崽子长出了形貌诡丽的墨绿色触手。 书上说是因为深渊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