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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大包小包,无奈地笑了。
见米酒如此受欢迎,林稚如法炮制,又在院中酿了几坛,打算留着以后做菜吃。
米酒入菜的做法很多,除了酒酿圆子和鸡蛋米酒酿之类的清甜小食,还有米酒羊肉煲、米酒鸡肉煲,还能用来做酒泡花螺。
而其中林稚最喜欢酒蒸蛤蜊。
葱段和蒜片用一点油爆香,加蛤蜊,加清酒,煮到蛤蜊开口,再放一把小葱碎和酱油,拌匀略煮,连汁带肉吃下去,味道鲜得很。
店内的清酒都用来烤虾子了,林稚试着换成米酒,效果居然更好。
想来大概是因为米酒味甜,能更大程度提升鲜味,让蛤蜊越发香浓鲜美。
这道经过改良的酒蒸蛤蜊也很得高梦华的喜爱。
“都说‘酒借蛤蜊香’,我看是‘蛤蜊借酒香’才对。
” 高梦华夹起深碗中的一只蛤蜊,先吸了壳内的少许汤汁,又吃了肉,只觉咸鲜的汁水在口腔流淌,满口鲜香回味无穷。
连吃了几只蛤蜊,他笑道:“炊金馔玉、八珍锦食,依我看,都比不上这一只小小的蛤蜊。
” 经过这些天的相处,林稚已经大致猜出这位高先生的身份。
衣着谈吐不俗,退休高官,钱多事少,经常来他店中捧场……几相相加,多半是原身那个造反爹的朋友。
能愿意照拂他这个罪臣之子,高先生也是个良善之人。
林稚道:“都说大隐隐于市,高先生果真是恬淡之人。
” 高梦华笑笑,又点了几道其他小菜。
把菜端过去的时候,林稚瞥见高梦华对桌坐着一个年逾五寻的老丈,同样在吃酒蒸蛤蜊。
那老丈衣着清简,虽然眉头间刻着深深的皱纹,但依然能够窥见年轻时的俊朗容颜。
只是那老丈吃着清口佳肴,眉宇间却带着淡淡的忧愁。
林稚想了想,把离得最近的暖炉又添上了几块炭火。
临安城的冬天很冷,还不到冬至,气温就已经跌破零下——门外的清溪结了一层薄薄的冰。
林稚出去玩了一会儿踩冰,回来给四毛的窝续上棉被,往马厩里添上稻草,连鸡窝里都铺上了一层厚厚的垫草。
做完这些,他洗净了手,回店内吃暮食。
暮食是阿蓝做的盏蒸鹅,肥嫩的鹅肉切成长条,用盐和酱汁拌匀,撒些葱花,蒸熟后浇上麻油,鲜嫩多汁。
吃了半碗青菜馎饦,沈小七忽然神神秘秘开口,“咱们店里最近来了个奇怪的客人。
” 林稚刚要说话,就听阿青道:“是不是那位每次来只点酒蒸蛤蜊的老丈?” “没错,就是那个老丈!” 阿蓝笑道:“哪有什么奇怪不奇怪的,也许人家就喜欢吃酒蒸蛤蜊,恰巧小郎君的酒蒸蛤蜊又做得特别对胃口。
” “好吧,是有这种可能。
”沈小七嘀嘀咕咕,“但是这也来吃得太频繁了吧……我都瞧见三次了。
” 林稚插口道:“是不是很俊的一个老丈?我也看见过一次。
” “那老丈约莫快六旬了,小郎君是如何看出俊的?”阿蓝打趣。
林稚微微挑眉:“这叫美人在骨不在皮。
” 由此及彼,他又想到孟琼舟。
等到孟少卿到了五六十岁,肯定也是个帅老头! 这个帅老头尚且要等四十余年才能看见,那几人对话当中的老丈却在转天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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