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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紫苏桃姜(2/3)

直排在最末等的位置,本朝政策虽有所松动,商人地位得到提升,但人们心中一直保留着“士农工商”的传统排位。

陈三娘的贤侄女陈氏女郎,家中做的是船坞生意,属于“工”,按照地位要在他这个开酒楼的小老板之上。

陈三娘高看他一眼,他不能不领情。

到时和那陈氏女郎把话说开就好。

“我和那头商量商量,回来再把时间告诉你。

”陈三娘说完,美滋滋地离开了。

看着她的背影,又看了看那筐鲜灵的桃子……吃人嘴软拿人手短,陈三娘这是有备而来,很懂得谈判诀窍啊。

事已至此……林稚看着那水灵灵的桃子,先做个紫苏桃子姜吧。

上大学时他有个南方室友,每年夏天都要自己做一罐子紫苏桃子姜。

一开始林稚听见桃子和生姜组合在一起,还以为是什么黑暗料理,后来在室友的威逼利诱之下尝了一块,味道居然意外地不错。

酸、甜、辣、还有一点点咸,清凉解暑,夏天吃起来很让人上瘾。

把桃叶摘去,桃子洗净,留下足够他们四人当水果吃的量,林稚拿起一个桃子啃了一口。

清甜多汁,挺好吃,是脆桃。

他感觉被逼着相亲的心灵得到了一些安慰。

熬一锅浓郁的糖醋汁,撒入紫苏细丝,晾凉,等到汁水变成深红色,再放杀过水的桃块和仔姜,用陶罐封起来,腌一天就十分美味。

腌好的紫苏桃子姜,无论是汤汁还是仔姜和桃块,都呈现淡淡的粉红色,很是漂亮。

食客们见到食单上“小食”那一栏出现了新面孔,不约而同点了这道紫苏桃子姜,却没想到经历了心情的大起大落。

看着颜色不错,一定很好吃——怎么这么辣,和想象中的酸甜一点都不……等等,好像确实是酸酸甜甜的? 再仔细咀嚼片刻,味道竟出人意料地好,香气独特,酸甜可口,桃子的脆甜,紫苏的清新,再加上那一丝似有若无的辣……好吃! 食客们纷纷大喊真香。

林稚给他们介绍紫苏桃姜的好处:“仔姜散寒,桃子性温,紫苏也是著名的辛温食材。

三者结合能驱除暑湿,也能缓解因食过多冰饮导致的躯体不适。

” 有个熟客笑道:“其实我并不在意什么健康不健康,人生得意须尽欢,好吃就行!” 林稚也笑了笑,心想:“您的偶像莫非是李白?” “林氏酒楼叫人爱去的原因,除了店内菜品味道好,创意足也功不可没——店主人总是有这么多新鲜点子!” 林稚笑得更开心了,又把中国好室友感谢了一遍。

这种化油解腻的腌果在夏天爆红,完全是情理之中的事。

紫苏桃子姜刚卖三天就已经在“小食”里面出道,几乎成为每桌的必点佐餐菜品。

林稚抱着算盘算这些天的进账,别提有多快乐了。

这种快乐一直持续到三天之后。

当天,沈小七和阿青阿蓝才知道林稚要去“相亲”。

“这么大的事,阿郎你怎么不早些告诉我们!”沈小七不满。

阿蓝笑道:“小郎君才刚刚及冠,年岁尚浅,对这些事倒是不用操之过急。

” 林稚解释:“不是去……只是以文会友。

” 沈小七却不理会这套,把他拉进厢房,扬言要给小郎君好好“梳妆打扮”。

拗不过他,林稚便随他去了。

那日买的夏衣除了茶白霜白等颜色,还有一件藏蓝色衫子,店主娘子说很衬他的肤色,林稚却嫌颜色太过庄重,没有适合穿着的场合,自从买来便闲置一旁。

今日倒是有机会穿了。

换上那件“很衬肤色”的藏蓝色隐竹纹凉衫,沈小七又给他换了发冠、挂上香囊,甚至还把罪恶的小手伸向了那朵芍药簪花…… 林稚忍不住制止:“……可以了!” “这样就行了吗?”沈小七嘟嘟囔囔,“我还没给阿郎抹香泽呢!” 本朝男子同样喜爱涂脂抹粉,什么熏香、敷□□、抹香泽都不在话下。

林稚对此倒是没什么偏见,只不过香泽是润发的香油,抹香泽就是梳个时尚的油头。

油头这种东西,实在不符合他的审美。

他认识的人里也没有喜欢梳油头的……除了茶坊的李四郎。

他按下沈小七蠢蠢欲伸向发油的手,语重心长道:“这样就很好了。

” “好吧。

”见他态度坚决,沈小七只好放弃,不过马上语气欢快道,“阿郎这一身真好看!” 似乎是觉得“真好看”三个字不足以形容,他想了想,又拉了个参照物来比对,“比前几日登科的状元郎还好看。

” 前几日他二人上街采买,往金明池的方向多走了几步,正好瞧见那走马探花的新科进士。

新科进士一身红衣,披红挂彩,座下一匹绿边白鞯的鞍马,眼角眉梢尽是风流,一下子让人联想到那句脍炙人口的诗句,“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听说这状元郎的‘墨义’和‘诗赋’成绩都是近年第一呢!就是比那位孟少卿还差了点。

” 听到人们谈及孟琼舟,林稚忍不住竖着耳朵听起来。

距离孟琼舟及第都过去多少年了,居然还没有人超过他? “比孟少卿差一点?”有人道,“那是很好的成绩了。

毕竟孟少卿实在是一个……一个难以逾越的存在。

” “也不知道孟少卿登科走马时,是怎样一番场景。

” 林稚站在原地,想起夜市巡逻那日孟琼舟端坐马上的模样,忍不住心道:“那该是很好看的。

” 比状元郎还要好看! 想到无辜的状元郎被当作两次参照物,林稚不厚道地笑了笑,旋即略正色道,“状元郎英俊潇洒,前途无量,我哪里比得上?” 沈小七认真掰着手指和他讲起道理,“说到英俊潇洒,我觉得阿郎你更胜一筹。

至于前途无量……那是他们的事,咱们可是钱途无量!” 怕他听不懂这个谐音梗,沈小七还特意用方才描眉的石黛在油纸袋上写了个“钱”字。

“你说得对。

”林稚冲他比了个大拇指。

因他和沈小七要务在身,今日的朝食便落在阿青身上,等他们打扮完毕,朝食也就做好了。

林稚甫一现身,阿蓝的彩虹屁就如约而至,“好俊俏的小郎君!” 被连着夸了一早上,林稚都有些不好意思了,摸了摸鼻子道,“彼此彼此。

” 这回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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