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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强逼问只会得到谎言。
********* 裴诗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年的十月三十日。
一直以来,如果要用什么东西来比喻夏承司,那他要么是冬季高远深邃的夜空,要么是一座冰冷宏伟的大理石建筑,让人只能对他敬畏又仰慕。
但经过这一个晚上,这座建筑在她面前轰然倒塌。
形象就暂且不说了。
说到音痴,裴诗绝不是用小提琴家对音准异常敏锐的判断标准来定义的。
他就是任何人听了都会说“快闭嘴别唱了”那种音痴。
一首生日快乐歌,前前后后总共二十四个音,他居然可以做到没一个音唱在调上,错的地方还不带重复。
最厉害的是,在这种毁灭形象的时刻,他竟然还保持着成功企业家超出常人的心理素质,硬是冷静地把一整首歌中英文都轮着唱了一遍,然后露出了像是生意谈成一般意气风发的微笑:“许愿吧。
” 裴诗还是没能反应过来,只是点了点头,双手合十,许了三个与事业、爱情、家庭有关的愿望,再看了一眼夏承司。
他走到她身边,和她一起弯腰吹灭了蜡烛。
少去生日蜡烛的照亮,房间里几乎变成全黑的。
夏承司还是以他惊人的心理素质,一个人鼓起掌来。
裴诗终于忍不住在黑暗中笑得合不拢嘴。
他大步走到书房里去,又快速走出来开了灯,把一个长方形的盒子放在她的手上:“这是生日礼物。
” “还有礼物?” 这个晚上实在太不真实了。
她打开撕开包装纸,暴露出的橘黄色盒子上印着超一线奢侈品商标。
她有些惊讶,又难免有一点小小的失望。
这么沉,可能里面是包或首饰吧。
对别的女生来说,这些可能是令她们非常开心的礼物,裴诗却不然。
因为她知道夏承司以前经常送这些东西给女朋友。
而且,对他来说,昂贵的东西根本就不昂贵。
不过算了,有这一份心意就够了…… 可是,打开盒子,里面躺着的却是一条围巾。
夏承司清了清嗓子,像是在开会时做产品解说一样:“我发现冬天你都不大爱用围巾,而且经常冷得缩脖子,这个应该很有用吧。
” 裴诗再次陷入哑然状态。
她确实是很怕冷的体质。
而且奇怪的是,光是送给裴曲的围巾都有五六条了,她却从来没为自己买过。
这一点连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夏承司却这么敏锐地发现了,这观察力未免也太可怕了一点。
夏承司指了指那个盒子:“围巾拿出来试试看吧。
” “好。
” 裴诗把围巾从盒子里抽出来,本来想试,却发现底下还躺了一个薄纸包着的大家伙。
难怪这么一条小围巾,他要用这么大的盒子来装。
她好奇地把它撕开一看——那居然是一个长长的胡桃夹子!胡桃夹子身披红军装,头上绒毛黑高帽,衣服是米字旗图样,手里还拿着一把剑。
他的身后有一个小小的木扳手,上下推拉那个扳手,胡桃夹子的嘴就会一张一合。
“这,这是……”她推着扳手,睁大眼睛笑了起来,“是给我的礼物吗?” 他愣了一下,看向别的地方:“哦,不是,就是在街上看到挺好看,顺便放进去凑数的。
你可以把它送给小朋友。
”他低下头,从餐车里拿出刀:“准备切蛋糕吧。
” 裴诗却觉得有些不对。
夏承司做事一向不拖泥带水,是会拿这种东西来凑数的人吗?胡桃夹子……她知道这个东西最早出自德国,在西方很多大人会把它当圣诞礼物送给小女孩,所以这是她们最喜欢用来装点室内的木偶工艺品。
可是,为什么小女孩们会喜欢它呢?是因为那些胡桃夹子的传说吧?它是女孩子的守护神,会在她睡着的时候变成王子,带她打败鼠王,参加糖果仙子的宴会…… 回想起之前和夏承司去骑旋转木马的情景,再看看这个胡桃夹子身上的英国米字旗。
这会不会是指他们在英国相遇?然后这个胡桃夹子,会不会就是代表了…… “等一下。
”她从他手里抽出刀子,放到一边,然后把围巾挂在他的身上,把胡桃夹子放在他的怀里,再拿出手机来,“让我拍一张照。
” “拍照?”他挑了挑眉。
“对。
”见他没反抗,她把他、蛋糕、胡桃夹子、围巾全部框在镜头里,数了一二三,拍下了一张他脸上挂着奶油有些尴尬的照片。
他有些迷惑:“你过生日,为什么要拍我?” 她笑着摇摇头,把相机调成自拍模式,走到他面前,拽着围巾把他拉得低了低头,再对着镜头把他们俩都拍进去了。
很显然,夏承司在生活里不经常拍照,连续拍了几张照片,他永远都是微微皱着眉,酷酷的样子。
看他这么别扭,她也不再勉强了:“来,最后一张。
对着镜头笑一笑。
一、二、三……” 按下快门的一瞬间,她侧头吃掉了他脸上的奶油。
随着“咔嚓”一声响起,手机上又有了一张她微笑亲吻着他、他略显错愕的照片。
夏承司问她,为什么明明是她过生日,却要拍他的照片。
她还是没告诉他答案:第二张,是她和喜欢的人的生日合照。
第一张,是她所有生日礼物的合照。
********* 脾气再坏的人也知道,马上要举办婚礼的人不应该撅着嘴,但是夏娜的心情就是很不好。
三十日上午,夏娜站在更衣间,看了看窗外的草坪,又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有一种想要直接逃婚的冲动:明明早就定好的海滩婚礼,居然硬被夏承司改到了山丘上。
她那无所不能的二哥,竟然还冠冕堂皇地说:“娜娜,现在流行草坪婚礼。
”草坪!山丘!他真的不知道这二者的区别吗?山丘就算了,还是远离市区的荒郊山丘!谁愿意在这种地方结婚啊? 其实,真正令她生气的,并不是因为场地的更换,毕竟这是几天前就知道的事情。
而是由于前一夜失眠,镜子里的自己黑眼圈很重,哪怕ELLE杂志上很出名的化妆师来为她亲自上妆,都盖不住她那出土古物一般的糟糕气色。
如果是在海滩结婚,阳光直射、场地很大,还可以把皮肤显得好一点,在这种绿色草地上拍出的婚纱照,恐怕可以直接拿去当《僵尸新娘》真人版海报。
想到这一天裴诗也会来,她更是想要冲过去把镜子砸掉!然而,令她几乎气晕过去的事,却是从窗口看见众多宾客遗忘的角落中,有一对交谈甚欢的男女——其中一个人就是可恶的裴诗。
另一个,则是她的新郎。
“小诗,你的嘴还是这么不饶人。
哥都要结婚了,还不赶紧祝福一下?”和裴诗拌嘴了半天,柯泽终于笑出声来,“不过啊,你从小就是这样的性格,一点没变。
” “那是因为有你这个哥在当好表率。
” 裴诗也笑了。
她这段时间心情特别好,笑点也比以前低了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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