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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搬进盛家两个月了,还没和盛慕见过面。
因为她不喜欢盛与澜带的这个拖油瓶,只要知道盛慕在家,她就会故意出门。
原主也不喜欢这栋别墅,屋内一点结婚的痕迹都没有。
当初两人没办婚礼也没拍婚纱照,领证当天,盛与澜就去国外出差了。
在盛家的下人眼里,这位太太更像一位过来长住的客人,盛与澜喜欢她,她就住在这。
如果不喜欢了,指不定哪一天会搬出去。
盛与澜对云以桑的态度也很明确,从未隐瞒,界限划得很清。
他不爱她,娶她只是为了报答恩情。
盛与澜是彻头彻尾的自由主义,本来打算一辈子不结婚。
他倒不是不想承担责任,而是他的人生太过精彩,富有挑战性的东西太多,他都想攀登上去看看。
他喜欢各种挑战极限的运动,跳伞、滑雪、攀登都是一把好手。
十七岁开始,就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四面出击,分分钟搅乱原油、虚拟币等各种市场。
除此以外,盛与澜对人的兴趣,比对这世界的兴趣要淡漠的多。
冷心冷性,和周围人仿佛不在同一个世界,视人如空气。
如果不是原主挟恩图报,两人到死都不会有任何交集。
对于盛与澜不回家这件事。
云以桑知道后,捂住自己的脸,生怕自己笑出声来。
她甚至有想过:要不要盛与澜的照片铸墙上,每天早晚拜几下? 不然这钱她拿着不安心。
原主不喜欢的钱,她很喜欢。
拥有很多钱会让她的心情很好,觉得人生充满底气。
当然,也没有什么是十全十美的,目前看来,盛家人对她的态度看似恭敬,实则微妙。
过了许久。
姗姗来迟的女佣端着果汁上楼,云以桑扫了一眼女佣的脸。
接过冰镇的果汁,她坐在躺椅上抬头望向天空,日光强烈的让人眩晕。
刚才她神思恍惚,十六岁的盛慕让她想起了,自己一开始粉盛慕的原因。
见到盛慕之前,云以桑从不追星。
相反,她对娱乐圈嗤之以鼻。
云以桑从小就长得好看,身边的朋友也好看,大学时,已经对大部分帅哥脱敏。
她学校紧挨着北城最好的艺术学院,有很多娱乐圈未来的从业者。
云以桑不断和帅哥谈恋爱,其中不乏之后的当红小生。
通过他们,云以桑开始了解娱乐圈。
娱乐圈这种地方,又是只可远观不可近看。
越是了解,越是觉得倒胃口。
在当时的云以桑眼中,明星也只是资本包装下、汲汲营营的一群普通人,毫无魅力。
二十岁的云以桑,青春无敌,美貌且自信,身边环绕着一样优秀且好看的同龄人。
她所绽放的光芒,甚至比那些所谓的明星更耀眼和强烈。
她见到盛慕的时间点很巧。
云以桑在电视台实习,被工作摧残,生活也不再那么多彩。
一个普通的下午,她被上司喊去帮忙接人,在电视台门口撞见了被粉丝和保镖包围的盛慕。
阳光热烈,从无数黑色的后脑勺之中,云以桑看到一双干净的、属于少年人的眼睛。
旁边有粉丝在推怂着,喊叫声如雷鸣,云以桑的大脑一片空白,胸膛微微发热。
行动在意识之前。
等她反应过来时,自己已经加入了粉丝的队列,激动的大喊,“妈妈爱你!!!” 其实他们俩同岁。
可盛慕实在太好看了。
并且好看的很特别。
漆黑的瞳孔,漆黑的短发,眉眼修长,肤色素白耀眼。
他不像一些艺人一样,全副武装自己的皮囊,变成钩子,变成箭……他只是安静的站在那,就像是从另一个世界走出来的,什么都不太在意的样子。
让人不自觉被吸引着想靠近他,又不敢。
那是一个枯燥又灰暗的下午,因为一些闪亮又美丽的东西,在往后的记忆里,变得特别起来。
人永远会因为一些美好的东西而感到心动或怜惜。
云以桑顺着楼梯往下走。
看到盛慕站在大楼大厅,交代女仆帮自己拿一些东西。
三个月前,盛慕开始准备出道,于是他从家里搬进了公司旁边的一间公寓。
本来,组合五个人应该都应该统一住进公司的集体宿舍,一是方便管理,二是出道前培养一下彼此的默契和感情。
而盛慕因为不习惯和别人一起住,向公司提出申请。
看在盛慕从未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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