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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旧梦(3/3)

腾的腊八粥,只她拖着病歪歪的身体,跪在书房前,小腿和膝盖深深扎进雪地里,像是被千万根针同时扎着,痛到麻木。

而他却在里头和南锦屏寻欢作乐,暖炉美酒,高床软枕,好不快活,终于肯从温柔乡里出来,也只是冷冷往她脸上甩了一封休书。

她愤怒,她不甘,提起最后一丝力气冲向他们,厉声质问,自己这些年到底算什么?! 他却是毫不犹豫地拔剑护在南锦屏面前,一字一顿,厉声呵斥:“别总拿这些年压我,我可没逼你陪我吃苦!” 漆深的凤眼居高临下睥睨她,仿佛在看一只蝼蚁。

那一刻她才终于明白,自己这一生有多可笑。

这段时日,她时常在想,到底发生了什么,能让一个人在短短几年间变成现在这副模样?却始终想不明白。

或许这就是老天爷对她的惩罚吧? 不辨善恶,与狼为伍,总得付出代价。

慕云月自嘲地牵了下唇角。

困意越来越重,夹杂着刺鼻的烟臭味,她禁不住咳嗽起来。

意识模糊间,她恍惚听见有人在喊她,语带哭腔,声嘶力竭。

是苍葭。

慕云月吃力地睁开眼,但见火舌冲天,滚滚黑烟充斥整座祠堂,犹如一条粗壮的黑龙,在这不大的空间内横冲直撞,生生将这片被火光映亮的祠堂重新拽回黑暗中。

走水了! 怎么会?! 来不及多想,她忙撑着木架站起身。

大火焚出的毒烟,引得体内毒素乱窜,她才站起来,便大口大口咳血。

眼前一黑,又跌坐回去。

木架也被带倒,压在她身上,疼得她“嘶嘶”直抽气。

看来这辈子应该就到此为止了吧? 也挺好。

横竖证据已经找到,余下的事苍葭和明宇能帮她办妥。

卫长庚是个明君,只要证据确凿,他会帮慕家沉冤昭雪。

她没什么好担心的。

况且她本就是黄土埋脖的人,过了今天没明天,能跟自己的家人死在一块儿,也不失为一种圆满。

就让她黄泉路上,再去向父亲母亲请罪吧。

慕云月欣然闭上眼。

快了,就快要死了,马上就能解脱了。

她已经听见彼岸的召唤声,像极了小时候,母亲常给她哼唱的歌谣。

那样温和,那样柔软,同母亲的怀抱一样,她都舍不得离开。

连一向不苟言笑的父亲,也忍不住停在窗边欣赏。

哥哥笑话她是个永远长不大的奶娃娃,可扭头还是事事都帮她扛,为她撑起一片天…… “月儿!” 震耳的吼叫将她从思绪中拽回,慕云月茫然看去。

竟是娄知许。

他居然来了,疯了似的要往祠堂里冲,三个护卫合力才勉强将他拦住。

冲天火舌中,他漆黑幽深的双眼叫火光映得通红。

平整干净到没有一丝褶皱的衣衫,也被灼出几个大洞。

他一向克制冷静,相识这么久,慕云月还是第一次见他这般失态。

也是,对于南锦屏的事,他总是上心的。

想来是回府之后找不到人,以为还在她手上吧? 慕云月讥讽一笑。

曾经她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走出当年那段初遇。

可眼下再次见到娄知许,她突然发现,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

年少时的感情,就像炉子里的香,有一点火星便会燎原千万,不计后果,也不问缘由,只想着怎么才能烧得浓、烧得旺,仿佛永远不会止息。

可一旦烧成屑,化作灰,便是再猛烈的火,也不会再复燃。

时间就是那团焚香的火。

让她在最美好的年纪遇见他,品尝到情爱的滋味,如烈酒过喉,轰轰烈烈;最后,也终于在那日积月累的鸡毛中,将她对他的所有眷恋都消磨殆尽。

她早就已经不爱他了,只是不甘心。

现而今就连这点不甘,也被他亲手斩断,若有来生,她只求与他再无瓜葛。

顶梁的立柱轰然倒下,慕云月坦然地闭上眼。

火海外传来娄知许歇斯底里的呐喊:“月儿——” 才刚响起,就被另一道嘶吼声霸道地覆盖:“阿芜——!” 这一声包含了太多,她分辨不清,只觉比娄知许更焦急,也比他更强烈,仿若一把利剑,要为她劈开这滔天烈火。

慕云月还没反应过来,人便落入一个温暖坚实的怀抱,力道之大,几要将她揉进自己骨血。

清浅的冷梅香自他袖口散出,让人想起皎皎月光下,皓皓雪色间,那二月岭上红梅满山盈谷的盛况。

不是娄知许。

却清楚地带着记忆里的那份炽热,像太阳一样,再次照耀她心房。

慕云月猛地睁开眼,从梦中惊醒。

作者有话说: 吾既为王,食民之膏血而生,自当殚精竭虑,以吾之牺牲,换国之昌盛。

———改编自游戏《仙剑奇侠传五前传》龙溟台词,非原创 推一下隔壁预收《楚宫腰》,落魄千金和衣锦还乡的马奴,破镜重圆的故事,下一本会写它~ 【文案如下】 林嬛第一次遇见方停归,是在十三岁那年冬天。

那时,他还不叫“方停归”,叫“阿狗”,名字粗鄙,人也低贱。

别的乞儿为了活命,不顾尊严地从王公子胯/下钻过,去抢那裹满淤泥的馊馒头。

只他冷着一双眼,饿得眼冒金星,被打得头破血流,也不肯屈服。

林嬛救了他,带他回侯府,给他吃食,给他衣裳,教他读书写字,还给他改了名,叫“方停”。

愿他今生所有苦难,都能到此为止。

少年生得俊秀,却也冷漠寡言,得了她那么多帮助,也从未同她道过谢。

可每天早起,林嬛闺房的窗台上,都会有一枝当日新摘的花。

从春到冬,风雨无阻。

后来,他终于学会写文章,写的第一篇,便是婚书。

亲手交给林嬛的那晚,他手心全是汗。

月光照在他面颊,都泛起了淡淡的红。

那是第一次,林嬛看见他如此紧张无措,也是第一次,她听见自己心跳乱了一拍。

这事被林老侯爷知晓,当晚,少年就被打成重伤,赶出了林家。

担心林嬛被牵连,少年忍着剧痛去见她,许诺一定会衣锦还乡,娶她为妻。

林嬛看着远处正在挽弓的大哥,还是强忍泪水,给了他一巴掌,让他别自作多情。

犹记当时,少年用一种锥心的目光望着她,像一头挣扎的困兽,红了眼眶,却牵了唇角,什么也没说,转身遁入黑暗。

再遇到他,就是三年后。

皇位更迭,朝堂动荡,林家满门被抄。

领兵过来抄家的,正是当年那个被她耻笑自作多情的马奴,方停。

也是如今天子身边的第一宠臣,北颐战无不胜的楚王,方停归。

林嬛被充入娼籍,昔日可望不可及的帝京第一美人,如今成了砧板上的鱼肉,人人都可采撷。

出阁那日,林嬛被群狼环伺调笑,屈辱不堪。

心一横,她勾了勾方停归手心。

可从前对她百依百顺的少年,就只是漠然一扯嘴角,用那只曾为她摘来帝京第一枝桃夭的手,轻佻地挑起她下巴,“求我啊。

” 拇指摩挲她的软唇,眼里满是讥嘲。

他不会救她了,林嬛知道。

尸骨堆里爬出来的毒蛇,最艰难的时候都不曾对任何人屈膝,又如何会在得势之时,帮自己仇人? 林嬛也没再指望他,自己想办法联系上表兄,求得他帮忙。

可就在她去赴约的路上,马车突然翻了。

林嬛从车厢摔出来,仰头便对上表兄死鱼般瞪得滚圆的眼,地上全是他的血。

方停归一只脚踩在他头上,碾蚂蚁似的轻轻碾动。

那柄沾血的长剑,却伸向林嬛,抬起她下巴,闲闲问:“除了我,你还想去求谁?” 【小剧场】 林嬛被方停归收作外室,帝京议论纷纷。

有人唏嘘,好好一朵千金娇花,就这么被摧残。

也有人幸灾乐祸,打赌林嬛何时会被方停归玩腻了丢开。

可最后,却是林嬛先收拾好包袱,主动跟方停归辞行,方停归拽住了她。

林嬛冷哼,学着他当初的模样,回敬他:“求我啊?” 可她话还没出口,这位冷血无情的楚王殿下,当着众人的面,着急抢白:“求你求你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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