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的战友。他们在政府军手里,留你们在这里,是要换他们回来。”他站起来,要离开,看看我父亲,“我知道,你是大人物,不过,我的战友更重要,我只给政府,也就是你们,两天的时间。”他说完就走,父亲对我说:“家阳,吃东西,喝水。”
送来的食物,是捣烂的薯蓠,象木屑混着生土豆的味道,父亲说:“嚼的细一些,这样胃里不会难受。”
清水他喝的不多,留给我,我饮一口的时候,觉得眼眶酸,看着他,声音就哽咽了:“爸爸,你这么大年纪,还要这样。”
他笑一笑,拍我的肩膀,却没有说出话来。
荒漠里的气温,夜晚与白日相差巨大。
我跟父亲躺在被士兵看守的帐篷里,冻的有些发抖。
小男孩卡赞进来,手里拿了毯子,交给我之后仍不肯离去,站在一侧,看着我。
我把毯子盖在父亲的身上,望了一眼黑男孩,我说:“你做什么?”
他不回答,仍是看我。
我知道了。从口袋里拿出电话:“是不是这个?”
他说:“电话。”接过来,自己按亮屏幕,新奇的摆弄,按键发出水泡的声音,他更高兴了。
我问他:“卡赞是什么意思?”
他也许听不懂这句法语,仔细想了想,说:“青草。”
我点点头:“哦。妈妈呢?”
他看我,用法语很清楚的说道:“妈妈被白人和叛徒杀死。”
卡赞离开的时候,将电话还给我,我躺在父亲身边,他已经在这恶劣的环境下睡着了。
我觉得也真是疲惫,渐渐合上眼,就要睡了,蒙蒙胧胧的听到土著男人的歌声,听不懂什么意思,只觉得音调低沉悲怆,有几百年的苦难埋在活着的人的喉咙里。
第二天,烈日曝晒,看阳光大约是快到中午的光景,卡赞来送饭,他的爸爸跟着他,太冈上校手里拿着老式的卡式录音机,对我们说:“在这里说话,我们会送到政府和大使馆去。”
父亲拒绝说话。
我知道他的镇静和笃定,可我是没有这般坚强的,有些话,对一个人,想要说了好久,如今真的到了这个时间,一定要让她知道。
我说:“乔菲,我是家阳……”
说完了跟菲的话,我才发现自己的泪水流出来。
太冈让部下把录音机拿走,看我,问我:“程是你的父亲?”
“是。”我说。
“你们不象。”
“不仅仅你这样说。”
“我以为你是有骨气的人,明明可以走,却陪他留在这里。”
“我是。”
“刚才跟谁说话?”
“我妻子。”
他看我,点点头:“结婚多久?”
“还没有,本来打算回去结婚。”
“说些什么?”
我想一想:“无论有什么事,我要她象以前一样愉快的生活;还有一件事,一直没有说过,我爱她。”
太冈说:“本来有好日子,不应该放弃。”
我看定他黑色的眼睛:“你呢?你过什么日子?你的人过什么日子?你们让别人过什么日子?”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小医医人,大医医国,从游方郎中到帝师太傅,洪文成了活着走进功臣阁的唯一一名太医! 文案二:又名《太医署升职日记》 皇帝抠门,贵妃跋扈,皇子体弱,太医署上下如履薄冰。 皇上偶感风寒,已有三日不思饮食治好了没赏,治不好有罪啊! 众太医纷纷使出浑身解数逃避, 刚来没多久的洪文被推出去。 众太医:完了完了,这孩子完了 然而:陛下胃口大开,赏! 贵妃又在撒娇卖痴,欲借太医之口骗皇上来,众太医纷纷秃头/
路德认为梦想的尽头,就是摸鱼。 所有的努力和受苦都是为了有朝一日可以光明正大的摸鱼。 他的目标在旅行中变了又变,最终发现,这才是他内心深处最渴望的东西。 这是一个发生在小智刚刚踏上神奥舞台时的故事。 一个从迷茫中走出,逐渐坚定决心,不断成长的故事。 标签:宝可梦、宠物小精灵、口袋妖怪、神奇宝贝 /
本书取名为二十诸天,实非凭空所造。二十诸天乃是佛教用语,代表着天界二十天尊,他们分别为大梵天王、帝释尊天、多闻天王、持国天王、增长天王、广目天王、金刚密迹、摹醯首罗、散脂大将、大辩才天、大公德天、韦驮天神、坚牢地神、菩提树神、鬼子母神、摩利支天、月宫天子、日宫天子、娑竭龙王、阎摩罗王。这二十诸天在书中代表天下最神秘的天外天山外山的武功传承,为二十柄名剑,存在于昆化山雪岳峰云林宫莲花台年的剑/
苏伊是一心想要退休的佛系大魔王,一朝穿成书中的小炮灰,后来,主角和反派们都叫她大佬。 炮灰一:霸总记忆中早逝的继妹 哥哥今天妹控了吗?(0-30章) 炮灰二:反派那又作又美的亲妈 白月光的小叔叔爱上她。(31-60章) 炮灰三:女主那容貌倾城的嫡母 残暴王爷霸上臣子之妻!(61-80章) 炮灰四:男配的小仙女未婚妻 不是说退婚,怎么还不退?(81-105章) 大魔王穿成小炮灰后的养老生活 /
小白啾父母双亡,被凰君收养,于是就有了一位没有血缘关系的凤凰义兄。 关于这位凤凰兄长,小白啾妹妹这样评价 小白啾:哥哥他华美、高傲,对我很严厉,给人的感觉有点凶,老实说我有点怕他不过即使如此,这样的哥哥,偶尔也会露出好说话的一面。这种时候总觉得他看起来好温柔。 而翼国的其他鸟则这样评价 不愿透露姓名的鸟族A:宠妹狂魔! 不愿透露姓名的鸟族B:嘴硬的宠妹狂魔! 不愿透露姓名的鸟族C:一个爱妹/
程序员陶知越穿成了一篇狗血总裁文里的炮灰,他是书中导致主角攻霍燃残疾又心碎的初恋,最后被主角夫夫报复致死,格外凄惨。 陶知越毫不犹豫,当场跑路。 作为一个死宅,他坚定地蹲在家中与电脑为伴,沉迷于精彩沙雕的网络世界,好不快乐。 开玩笑,剧情就算想让他和姓霍的相遇,也没有机会好吗? 某天刷论坛时,他看到这样一个妄想型钓鱼帖: 【标题】被四个同性一起追求,但我是直男,应该怎么委婉又礼貌地拒绝? /